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认定的等级实行分级补助,根据幼儿园实际在园幼儿数,对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四级园分别给予每生每年4400元、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生均经费补助。全文如下:
市教委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生均经费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
2022年,市教委、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政〔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现将《通知》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第十三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认定的等级实行分级补助,根据幼儿园实际在园幼儿数,对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四级园分别给予每生每年4400元、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生均经费补助。实际在园幼儿数根据4月1日和9月30日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在园幼儿数分两次核定。
第十五条 市教委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对各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当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教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和相关材料,确定当年各区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并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于10月31日前批复当年资金预算。
市教委 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来源:天津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