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

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5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执行。


(二)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学时的2/3。


(五)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申报时间

申报人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线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7月31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