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16篇论文仍不合格!六旬老教授怒发“罪己诏”:我自认无能

“我自认无能!四年发了16篇论文,总字数40万,结果考核不合格”,日前,一个知名高校的教授在社交平台上发的“罪己诏”引发关注和热议,在“罪己诏”中,这个即将退休的二级教授自嘲‘蠢材’,退群谢罪。

一个当年作为人才被引进的高材生,为何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却被扣上考核“不合格”的帽子,是另有隐情还是制度太苛刻了呢?


讽刺的事,这位教授的学生对他评价颇高,认为他“德高望重”,“从不压榨学生成果”,一个老师好不好,合格不合格,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学生,为何学生层面好评如潮,却通不过学校的考核机制呢?当一个老师拼命教学却被冰冷的指标给“一票否决”,这是不是教育的悲哀呢?

根据学校方面的回应,李力教授的聘期考核不合格,是因为“普通C刊论文仅1篇,未达到合同要求”。但教授本人却提出质疑:“四年年度考核都合格,为何合起来就不合格?” 他坦言,自己坚持“三不原则”——不抢课题、不争奖项、不主动投稿,只为“把版面留给年轻人”。


现在很多高校老师的考核,似乎变成了一种量化的数字游戏,比如要求4年发表16篇论文之类的。写论文毕竟不是工厂流水线做产品,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从选题到发表,少则半年,多则两年。4 年 16 篇,相当于每 3 个月就要产出一篇高质量论文。这对普通老师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荒诞的是,有些学校为了 “双一流” 头衔,把压力层层传导,甚至要求教授 “非升即走”。这哪是搞教育,分明是搞 “学术富士康”!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滥竽充数者有之,抢学生的劳动成果者有之,还有多少所谓的论文是被逼出来的 “学术垃圾”?李教授的不合格的悲剧,是不是就是因为他不愿压榨学生,不愿抢第一作者呢?结果这样的老师竟成了 “不合格教师”,实在让人唏嘘。


“年度合格”,“聘期不合格”,这是不是一个悖论呢?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脱节,是不是可能导致教师长期兢兢业业工作,最终却被“算总账”。这种规则是否公平?是否沦为“秋后算账”的工具?

一流高校要保住名校光环,需要论文充门面,需要学术成果,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有了这些才会有项目,有经费的支持,但这些成果的压力最后还是要传导到老师们的身上,虽然校方否认了“末位淘汰”,但是“非升即走”也足够让老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

“大学之大,不在大楼,而在大师。” 高校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光靠冷冰冰的考核机制怕是不行,潜心教学的资深教授如果都要发“罪己诏”了,那高校又如何吸引真正潜心学术的人才?


大学生最害怕的莫过于考研考博低的时候遇到那些把学生当劳力、抢论文署名的导师。像李教授这样不抢课题,不争奖项,把机会留给年轻人的的“清流”本应是理想选择,但现实却是:“善良的老师考核垫底,强势的‘老板’名利双收”。

当然,也不是说大学不需要考核,而是构建更科学的评价体系:要将教学质量、学生反馈、学术影响力纳入考核,而非仅数论文篇数。要允许教师根据特长选择“教学型”或“科研型”赛道,避免“一刀切”。要有透明申诉机制,确保教师对考核结果有质疑和申诉的权利,防止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