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更多、覆盖更广!惠州新一轮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启动

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书记校长交流轮岗期限5年,教师交流轮岗期3年……

近日,记者从惠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新一轮的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已全面启动。相比往年,今年交流轮岗的力度更大、人数更多、覆盖面更广。

书记校长教师都要“动起来”

今年1月,《惠州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惠州市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同步印发,明确了新一轮交流轮岗的对象、方式等。

在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校(园)长(含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书记校长”)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任书记校长满5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含兼任学校中层干部的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在县(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任书记校长满两届(每届任期一般不少于3年)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任满三届的必须交流轮岗。

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县(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其他已达到协议服务年限但未达应交流轮岗年限,经组织安排或个人提出交流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书记校长和教师,可纳入交流轮岗范围。

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设定条件的目的是让一批年富力强、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书记校长教师“动起来”,让优质的教育资源流动起来,进一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

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三成以上

实际上,教师轮岗,在惠州并不是新鲜事。仅2022-2023学年,惠州全市就选派了2500多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占教师队伍总数的7.2%。但是这次轮岗,有着明显的特点。

在市直层面,交流轮岗学校覆盖面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扩大到普通高中、幼儿园。从全市层面来看,今年惠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数和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整体上将达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总数的10%以上,交流轮岗期限也从常规的1年增加到3年以上。

根据方案,惠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0%(每年交流轮岗人数不叠加计算),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在年限方面,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5年,教师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3年。

在各县(区),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每年参加交流轮岗的书记校长教师人数不叠加计算),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两届(一般不少于6年),教师交流轮岗期限原则上为3年。

交流轮岗纳入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评价指标

交流轮岗如何开展?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流轮岗重点在本区(县)域内开展,交流轮岗不单是优质校“流向”薄弱校,薄弱校的老师也可以走向优质校。

记者注意到,两份方案都提到,侧重引导优秀书记校长、骨干教师到新建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在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主要为校际交流轮岗和集团校内两种交流轮岗方式。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轮岗则可以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

方案提出,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学校布局、师资结构等情况,在辖区内划分若干片区,实行片区内交流轮岗。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跨片区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明确了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考核机制和待遇保障等。2024年起,惠州各学校须将教师交流轮岗经历列入校内职称评聘与岗位竞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要优先评聘。

资源公平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随着新一轮交流轮岗工作启动,惠州力争用3到5年时间,实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谢志清

通讯员 韦培 谢明华

【作者】 谢志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