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该法中第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明确规定了“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作用”。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针对家长在“依法带娃”“科学育儿”时存在的困惑,围绕亲子沟通、有效陪伴,新安街道妇联邀请灵芝小学副校长、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国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林苒为家长们支招解惑,共同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林苒表示,良好的亲子沟通和交往模式,对青少年的发展产生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她建议:
一、尊重孩子。“尊重”是亲子陪伴的首要要求,把“让儿童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和关心”放在首位。父母要从青少年身心发展出发,按照与儿童的自我观念一致的方式和儿童沟通。当他们遇到问题时,父母应该耐心地倾听儿童的看法,从儿童的品质培养和人格建构出发,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沟通,儿童产生信任感的同时更易于接纳父母的意见。
二、接纳孩子。“接纳”是亲子沟通的关键要素,把“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任导师和终身导师,父亲是子女最终能够理解的榜样力量”的观念放在首位。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是孩子的避风港,父母要无条件地接受他们在成长中的行为,包括合理的和不合理的。父母在孩子成长之路上对孩子的接纳程度和帮助程度,使青少年为了适应社会要求而努力改善自我的能力,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理解孩子。“理解”是亲子陪伴的重要条件,每一个个体都需要被理解,未成年人更是如此。当父母能够理解青少年的行为和情绪时,青少年能够通过亲子沟通来理解父母的劝说,并把自己看作是值得被爱、被信任和被尊重的人。特别是在青春期的亲子沟通当中,父母把自己放在青少年的立场上,谈谈对一件事情的看法如何,不说“他信息”(即总在孩子面前提“别人家的孩子”),少说“你信息”(即“你不能……你要……你怎么总是……”),多说“我信息”(即“我以前是这么做的,似乎还行……”“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后来我是这么做的……”)。
四、承担责任。“负责”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观念,把“我是孩子的第一负责人”放在首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在国家法律层面上规定了新时代家庭对儿童成长的责任,并形成了社会协同的优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依法带娃”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概念,父母要认识到在子女成长过程中,要对于其重要行为负重要责任。
五、树立家风。“家风”是家庭教育的最重要命题,把“家风是家庭美德的磁场”观念放在首位。建立良好的家风,使家庭成员之间得以和睦相处。家庭成员有统一的教育态度、教育理念,使孩子价值观的培养有明确的方向感;家庭成员的兴趣爱好、价值取向、道德品质有正确的引领作用,使学生在培养独立意识和社会适应性时,有积极的影响和正确的判断力。
据悉,新安街道妇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近年来通过组建街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公益队伍、开展“新安幸福+”家庭教育项目等,推广科学育儿,涵养文明家风,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基层落地实施。目前,辖区各个社区均建有“馨和家园”工作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她们也是街道妇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公益队伍的主力军。这支队伍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重点针对家庭和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家庭正面管教、青春期孩子陪伴、青少年人际沟通、中高考学生减压等众多主题活动,也面向广大居民群众提供公益咨询服务。如果居民在家庭教育中遇到了问题、存在困惑的时候,也可以到“馨和家园”工作室寻求帮助,倾诉心声。新安街道妇联将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进一步做优做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赋能,为孩子护航,共建文明幸福家园。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火星
通讯员 林苒 陈丽纯
编辑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