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站申报类型
01
乡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站
02
人才工作驿站
03
科技人才工作站
04
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站
05
专家工作站
(详情可点击附件查看)
二、申报条件
(一)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设施。工作站应按照“六个有”标准建设,即有固定场所、有悬挂统一标识、有工作站管理制度、有人才政策宣传栏、有人才服务工作制度、有工作站资金管理制度。其中,固定场所可以依托或共享党群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或服务平台等现有场所资源统筹设站。
(二)要配备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站日常运营需要,每个站点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三)要掌握一定的领域内人才人数。工作站应掌握区域内、行业领域内一定类型的人才人数,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并与人才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人才工作动态、服务意向、服务需求等。
(四)要有规范的站点名称。格式统一为“XX乡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站”“XX人才工作驿站”“XX科技人才工作站”“XX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站”和“XX专家工作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并对站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调研了解。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需于4月20日前按程序将申报材料(《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申报书》《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人才信息登记表》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报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材料:
1.《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申报书》;
2.人才工作站联系的人才信息登记册(工作站应掌握区域内、行业领域内一定类型的人才人数,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并与人才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人才工作动态、服务意向、服务需求等);
3.人才工作站规章管理办法;
4.人才工作站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人才工作站申请条件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综合评选。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受理申报后,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选和实地考察,择优选定拟入选的人才工作站。
(三)社会公示。拟入选的人才工作站由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市委常委会审定。
四、支持政策
(一)建站支持。各站点经批准成立后,统一由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根据站点类型进行授牌,并按程序给予配套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维护。
(二)考核奖励。五指山市委人才发展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人才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经费补贴,考核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工作站资格,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从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出。
(三)其他支持。各工作站点核心专家人才,在工作站中发挥作用明显,能起到较好模范带头作用,对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专家人才项目评选,由其作为第一负责人的人才项目申报如符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点的申报工作,主动摸排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对主动上门申报的站点,有关行业部门要及时掌握了解站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要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评选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站点优中选优。申报人站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点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各站点申报专家人才不能重复,每个站点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不可重复享受站点申报经费补贴。
联系人:王明慧
联系电话:8662245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五指山市xxx人才工作站人才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五指山市人才工作站申报书.docx
来源:五指山党建微信公众号
编辑:祁夏
校对: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