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卦德
文王对八正卦的道德鉴定,十分耐人寻味——
《干》:元,亨,利,贞。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震》:亨。
《巽》:小亨。
《坎》:维心亨。
《离》:利,贞,亨。
《艮》:无咎。
《兑》:亨,利,贞。
188、“晋”字本义到底是什么?
《周易》有《晋》卦。孔子“彖”释晋为:“晋,进也。”彖释非本义。《说文》承袭彖释:“晋,进也。日出而万物进。”许说亦非本义。
自孔子上溯五百年,自东汉上溯一千年,出土自河南安阳殷墟的甲骨刻辞中,“晋”字画为两矢插入器中之形,似在示意一种殷人的相见礼仪:彼此(如两个部落或部族首领)双方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会见、谈判或盟誓,后渐渐衍变为弱见强、卑见尊,即后出的“觐”字义。《周易·晋》卦爻辞取用的,正是这种后衍义。孔子、许慎没有见过殷甲骨文,不知文王、周公卦爻辞使用的是“晋”字本义,也只能臆测误释了。
今日学者还要知悉:就易象学而言,“晋”字本义应以《明夷》拟象,《明夷》
大象为坎离交合之体,坎为弓矢,离为盛物之器,恰是古“晋”字所象。但《晋》与《明夷》相综,可综为一卦,故文王名
为《晋》,取覆象(综象)拟合字义:以初至四覆震为侯,以五为王,以五至上半覆震为赐命,合而象“康侯用赐马蕃庶”:这个安乐的侯来朝觐宗主国的王,获赐了大量马匹。震为行足,正为猛进,覆则为慎行。诸侯身份卑下,朝见君王必依礼而慎行,以示对君王的敬畏和服从,文王卦辞即依此取象。
“晋”字古义,是否与模拟殷人的某种相见礼有关,现在仍无从考索,但它与此后周人的册命礼制有所关联,则是大致确定的,理据是——
史记西东周之际,幽王无道,宠褒姒,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太子。申侯大怒,引犬戎攻杀幽王,与诸侯共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平王为避犬戎寇掠,迁都于洛邑,史称东周。在迎立与扈驾中,晋、郑两国是其主要依靠力量,为表彰晋文侯安定王室的功劳,平王遂立册赐命,事载《书经·文侯之命》:“……用赉尔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据《尚书大传》,诸侯获赐弓矢者,得专征伐。这应是殷商王朝传下来的制度。文王生前为殷臣,爵为侯,盖因曾获殷王赐弓矢,时称“西伯”或“西伯侯”,即殷王朝西部诸侯之长。后世所谓“晋升”(受命升职、晋职、晋级)盖义源于此。
文王演易作卦辞,是在被纣王囚禁羑里期间,《晋》有弓矢象而卦辞未言,唯言赐马,是在示意不敢专权,而唯以王命是荣是从,这是一种看似不经意,而实为高超的技术性表达。
189、观象解字是一种可靠的诂训方法
周易卦爻辞多用殷字。所谓殷字,是指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甲骨卜辞代表的古文字,世称甲骨文,结体象形,依形赋义,一目了然。周初,在周公主导下,又创造了大批新字,是对殷字的继承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古文字开始向规范化、符号化方向演变。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古字原义渐渐流失,导致后人经训出现严重曲解误释,偏离,甚至背离了经辞本义。
那末,在没有甲骨文可参照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复原古字本义呢?回答是肯定的:文王,尤其周公,思维谨密,熟习殷字,作卦爻辞务求精准,即务求辞象切合,一字不苟。因此,依据卦象,易象所示,我们可以正确地推导出来,举如——
①《遁·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
《革·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按:“执”与“巩”,字义皆为束缚,但束缚的方式不同:“执”为捆住双手,“巩”为裹缚身腹,再也动弹不得。何以知?以“执”在巽艮坤,巽坤交合为牛皮绳,艮为手,总合而成“执”象,故知之;《革·初九》在巽离交合之体,巽为裹缚,离拟人为腹,拟物为牛,以初阳为皮,总合而成“巩(用牛皮缠裹而后重重捆绑住)”之象,故可获知“巩”字本义了。
同为“黄牛之革”,用在《遁》中是指牛皮绳,用在《革》中则为原义,即牛皮。
殷墟甲骨文中有“执”字,写为“执”,象锁住双手,本义为捕捉罪人,《遁》中用衍义:约束。殷墟甲骨文中尚未考译出“巩”字,盖为周初新造,《说文》训为“巩”,似误;或为“㧬”。爻辞词义的表述,“巩”重,“执”轻。
②《离·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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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耋”,《释文》:“马(融)云:七十曰耋。王肃曰:八十曰耋”。《说文》:“年八十曰耋。”谁说得对?本文作者也难判断,因为——
九三在艮离,离为年,艮先天数七,后天数八,取先天数为七十岁,取后天数则为八十岁了。无法确定周公择取的是先天数,还是后天数。
《周易》中,周公多用先天数,但也有用后天数。至于在什么情况下用先天数,又在什么情况下用后天数,由于用后天数的筮例太少,难以会通,故其规则难知。
③《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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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系”,捆绑。《尔雅》:“一系曰系,再系曰维。”卦中之象,巽为绳为系,在巽曰系。二至上成上下正反巽象,则两巽矣,故称“维”。故训“维”为“再系”。《说文》释“维”为车盖,失本义矣。
190、灵感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
触物有感,感而后知,知而后为(行)。
有人感,有神感,神感谓之灵感。
人感受制于概率,很难将两项分布的一边量推向峰值,也就是说,很难作出吉凶判断;而灵感一下子就能将这个量推至峰值,犹如宇宙暗幕中突发一道闪电,瞬间在被照彻的混沌中劈开一条通路。
上帝若不掷骰子,他创造这个世界的目的是什么?意义又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