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离开方向盘,并伴有吃东西、喝饮料、车窗抛物等行为。近期,发生在湖北襄阳长虹大桥上的这一幕,引发广泛关注。
图为男子双手脱把在车上吃吃喝喝(框红处)。
“别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现在的人是怎么想到将自己违法的证据发到网上的?”相关视频一经发布,广大网友们纷纷@襄阳交警。
接到举报后,襄阳交警查看该车行驶途中沿线道路监控设备,发现6月22日17时许,驾驶员白某在驾车途中,存在“脱手脱眼”分心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白某介绍,自己驾龄10多年,智能“辅助驾驶”平常在路上不怎么开启。当天,他突然来个“灵感”,脱手脱眼当“干饭人”。他将此行为用安装在驾驶室后窗上的自拍设备记录下来,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进行炫耀。
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襄城大队教导员张志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白某驾驶的是属于l2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在通行流量大的长虹大桥上,白某驾车处于左侧快车道。他将方向盘操作台当成餐桌,不时地吃零食、喝饮料,双手完全脱离方向盘,双眼也不注意路况,对他自身及其他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白某存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同时,白某在行至襄城环城路与陵园路路口时,还存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另外给予罚款50元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当前不少车配备辅助驾驶功能,在新技术受到消费者青睐的同时,有的驾驶员认为智能“辅助驾驶”就相当于“自动驾驶”,开车时,可以将驾驶权全权交给汽车辅助驾驶功能。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
今年1月5日,g1522常台高速浙江台州段,驾驶员开了自动驾驶后,一路低头看手机,甚至在很多时候都双手脱把,导致车辆突然向左偏离方向剐蹭了中央护栏。
3月24日,海南s10山海高速五指山往保亭方向32km+ 300m路段,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快车道行驶,驾驶员在开启定速巡航后放松警惕,最终导致车辆剐蹭护栏。
3月29日晚,一辆小米su7标准版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行驶过程中遭遇严重交通事故,造成3名女大学生死亡,更是将智能辅助驾驶的安全性推上了风口浪尖。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面向消费者销售的乘用车所搭载的实际是l2级及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
根据国家标准gb/t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0-2级为驾驶辅助阶段,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员,即“人机共驾”模式。也就是说,即便开启了智能驾驶功能,驾驶员仍然是第一责任人,需要时刻保持对车辆的控制,随时准备接管。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
襄阳交警提醒:智驾只是助手,驾驶安全必须握在自己手中,无论在何时,驾驶人不能“脱手脱眼”,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智驾”≠“自驾”,请广大司机朋友们谨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过程中,千万不要分心,做一名守法、负责的驾驶人。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刘志月 实习生 陈正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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