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以上的美國刑案是以檢辯交易方式結案,檢察官與辯護律師就指控的罪名與懲罰進行認罪協商,如何準備與檢方的談判?如何能利用手中有利的證據作為談判籌碼而獲取到不坐牢不影響身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