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罰!電動車迎來新政策,交警:上路滿足「4個條件」即可

電動車成為成千上萬車主的首選代步工具,在使用電動車出行時,很多車主因為違規而受到了罰款、扣車處罰,怎麼樣出行才不會被罰款呢?交警提醒我們,電動車上路滿足「4個條件」即可,不查車、不罰款,一起來了解一下。

第1個條件:電動車上牌照

根據電動車的性能,電動車已經分成了多種類型,既有機動車,也有非機動車,另外還有超標電動車,不管哪種車型,車輛要想上路行駛,必須要先上牌照。

牌照是電動車上路的基本「通行證」,沒有牌照的車輛不允許上路,拍照既可以快速區分電動車的類型,又能夠約束車主的騎行行為,如果出現違規行為,可以通過牌照對車主進行處罰。

電動單車需要上綠色牌照,電動輕便摩托車需要上藍色牌照,電動摩托車需要上黃色牌照,另外還有超標電動車,這種車輛需要上臨時號牌,各地臨時號牌的顏色不相同。

另外需要注意,合規的車型,購買新車以後,15日內到車管所註冊登記,可以申請正式號牌,超標電動車只能在設置的過渡期內進行備案登記,逾期以後不允許再申領牌照,未上牌將影響上路。

第2個條件:車主需要持有雙證

電動車要想合法的上路行駛,還需要有相應的證件,主要有兩種,分別是駕駛證與行駛證。

駕駛證是使用機動車的必備證件之一,現在的電輕摩、電摩都屬於機動車類型,所以需要持有相應的駕照才能夠上路行駛,如果無證駕駛被交警查處,將會處以2000元罰款,並可以扣留機動車。

另外還需要注意,不是有駕照就可以駕駛電動車,如果准駕不符,同樣會被扣9分罰200元,比如只有c1駕照,是無法駕駛電動車的,需要增駕摩托車駕照才行。

另外車輛上路時還需要持有行駛證,該證件既有車輛的相關信息,又包括了車主的個人信息,是證明車輛合法所得的重要證件,上路時需要隨身攜帶。

另外通過行駛證,可以確認車輛的屬性,明確車輛是否進行過改裝,所以在被交警攔下時,有時候需要出示行駛證,如果沒有行駛證可能會受到罰款處罰。

第3個條件:遵守交通規則

車輛要想合法的上路行駛,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同的車型要各行其道,需要根據交通標線或交通信號燈的指示行駛,這不僅能夠保障道路交通順暢,而且也能夠保障車主的出行安全。

所以在使用電動車出行時,駕乘人員要佩戴安全頭盔,同時還不能出現逆行、闖紅燈、進入機動車道等違規行為,如果被交警攔下或者被電子眼抓拍,都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當然了,很多地區開展了創新式的體驗式處罰,不再次進行罰款,可以當做志願者宣傳交通安全法規,也可以發送朋友圈、觀看安全視頻等方式,提升車主的安全意識。

第4個條件:規範停放和充電

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車主需要規範停放電動車,不允許亂停亂放,特別是不能在公共門廳、安全通道、樓梯走廊等區域內停放,這樣會影響其他人的正常出入,同時也存在着消防安全。

電動車最好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區域或停車位,順序停放,既可以保持整齊美觀,又能夠保障車輛的安全。

另外還需要注意充電安全,最好是用小區充電樁充電,不允許上樓充電,也不允許飛線充電,如果被查處,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

總結

進入2025年,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標準越來越明確,電動車上路要想不被查車、不被罰款,交警提醒我們,只需要滿足4個條件即可,分別是電動車上牌照、車主持有雙證、遵守交通規則、電動車規範停放和安全充電,滿足條件,交警不查車不罰款。

那麼,您對當前電動車的管理政策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