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紛紛漲價,用戶還會買賬嗎?

現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共享經濟的產物,小店鋪櫃檯上擺放的共享充電寶、商場出口處擺放的共享雨傘、道路上五顏六色的共享單車……共享經濟在幾年前確實是一種創新的商業行為,但是隨着市場的發展和企業的介入,共享經濟已經不再是之前「單純」的模樣了。

在脫口秀節目中,一位演員對共享充電寶漲價的行為作出了這樣的調侃「火電一度3毛9、風電一度4毛6,共享充電寶5伏1萬毫安0.05度電,1小時卻收4塊錢,我用它的電,它吸我的血。」

這番言論一發佈就引發了網友的激烈討論,大家都表示現在共享充電寶的價格太高了。而且不僅僅是共享充電寶漲價,共享單車也在最近上調了騎行卡的價格,漲幅甚至達到了40%-50%。

共享經濟除了漲價,還要別的出路嗎?



1. 共享單車「首當其衝」


共享經濟最早的產物就是共享單車,第一批共享單車是有停車樁的,用戶騎完單車後還要將車子停在固定的停車樁上,上鎖之後才算結束騎行。

這種帶停車樁的共享單車需要辦卡才能騎行,操作起來並不是很方便。加上不能隨時停車,降低了單車的靈活性,而且當時的居民家裡幾乎都會有一輛單車,對這種共享單車的使用頻率並不高。

所以在實行了幾年後,這些有樁的共享單車就被逐漸淘汰了,取而代之的就是無樁共享單車。



最早推行無樁共享單車的品牌是ofo,這是由北大的幾位90後學生創立的。對於當時的市場來說,這種新型的模式讓大家眼前一亮,討論度異常火爆。

但是,現在的市場上已經看不到ofo的小黃車了,更多的都是藍色的哈羅單車和綠色的青桔單車,就連橙色的摩拜單車也不見了。

Ofo單車在輝煌時期都已經完成了B輪融資了,但是後來因為經營運營不善,欠下了一筆巨款,最後公司的財產全部被凍結,那些共享單車也就都被回收了。

而如今的共享單車市場也可以說是搖搖欲墜,廠商紛紛用漲價來維持市場。



8月5日,美團單車宣布對暢騎卡的無折扣價進行漲價。7天、30天、90天三檔騎行卡無折扣價分別從10元、25元、60元調整為15元、35元、90元。而其餘的青桔單車和哈羅單車也都紛紛宣布漲價。

如今的漲價,和共享單車行業發展的邏輯有關。2016年開始,各家燒錢補貼搶地盤,免費騎、發紅包,五毛錢半小時的光景沒持續多久,就迎來了行業大洗牌,ofo倒閉、摩拜賣身,很多人的押金至今還沒退。現在,共享單車已淪為「巨頭遊戲」,格局基本穩定,盈利壓力之下,企業不得不思考怎樣定價,在留住用戶和兼顧成本之間找平衡。



2. 其餘行業仍沒有驚喜


與共享單車有「異曲同工之妙」的共享汽車在政策的扶持下略有起色,但政策一改變就立馬露出了馬腳。

共享汽車並不像單車那樣可以亂停亂放,必須得統一停放,而且一般共享汽車都是電動車,還需要停到有充電樁的停車位里。對於用戶來說,距離近的地方可以直接打車去,價格也不是很高;距離遠的還需要額外支付停車費用,算來算去還不如打車便宜。

不過共享汽車也是給一些用戶帶去方便的,只不過這部分用戶少得可憐。如今,很多城市仍然看不到共享汽車的身影。企業的高投入和用戶的低需求完全不成正比,所以共享汽車還是沒能流行起來。



除了共享單車和共享汽車之外,共享充電寶也值得一提。

共享充電寶現在可以說是一個新興的「刺客」,就藏在消費者左右。現在大家都使用智能手機,但是只要出門在外,手機的續航就會使很多人頭疼。於是,共享充電寶就橫空出世,讓大家可以放心地在外面玩手機了。

共享充電寶剛流行的時候,僅需5毛錢就可以租賃一小時,而且基本是不需要押金的。但是現在的共享充電寶幾乎都漲價到了3元一小時,在一些高檔的酒店和景區內部,甚至都漲到了8元一小時。



而且很多人會忘記還充電寶,最後只能花錢將充電寶買下來。慢慢地,大家出門就都有了充電寶。但是現在共享充電寶的使用頻率還是很高的,不過大家也都是偶爾使用,很少像共享單車那樣會辦一個月卡或者年卡。

另外,像一些共享雨傘、共享辦公位等項目,也沒能在大範圍推廣,消費者也只是在聽到這些新事物時眼前一亮,亮完就沒有下文了。



3. 共享經濟該如何發展?


其實在真正的經濟理論上來講,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共享充電寶等都不算真正的共享經濟,而是一種互聯網模式下的新租賃經濟。

就像共享儲物櫃一樣,這不就是超市裡的存包櫃嗎?而且超市的存包櫃還不要錢,加一個共享的前綴就要收錢了?消費者對這樣所謂的共享經濟是抵觸的。

而共享的本質,是社會中每個人出借自己短期物品的使用權。比如,我家有個閑置的跑步機,你家有個閑置的啞鈴,我剛好想增肌用啞鈴,你也剛好想跑步,於是,我們可以互相短期出借自己的物品使用權,使得雙方需求都得到滿足,而不是人人家裡都要有跑步機和啞鈴。



不過真正的共享經濟是很難大規模實現的,難就難在沒有一個平台去交換這些信息,而有了這樣的平台還要有可信賴的客戶。

就拿共享單車舉例子,大家可以推出自己的單車存放到共享平台上,由平台協調管理,當共享物品產生效益時,平台抽成,剩下來的交給物品的主人。這樣共享平台就類似於中介的角色。

而現在共享經濟的玩法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大家都想推出共享產品去盈利,只有投放地越多才越有機會盈利,這本質上來看就是資本的較量,毫無技術壁壘,誰有錢誰就能做。

所以說,共享經濟的贏利點完全不在於共享的產品上,而是在模式上,做得好,就能降維打壓,而做得不好,就只能草草退場。




結語

共享經濟在我國的發展需要考慮眾多因素,拋去資金和模式,用戶的使用習慣也要考慮。在如今這個互聯網時代,挖掘用戶了解用戶才是盈利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