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女子欠債19萬,讓未來丈夫還,還完後就分手,丈夫:還錢

我記得那是在三個月前,一次單位同事聚會中,我認識了王梅,一個23歲的女孩。

我給她買了一隻雪糕,就這樣,我們互相加了聯繫方式,過了幾天,她問我,「要不要做我的男朋友?」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問,整地愣了一下,但轉念一想,我也28歲了,真的應該儘快找個女朋友結婚,家裡父母也催得比較緊。

不過,我還是留了個心眼,因為我覺得王梅的話有些太倉促了,有心想拒絕,但又打心裏不願意去拒絕。

就這樣吧,我們就成了男女朋友關係,不過,我每次給她發信息,她不是說在忙工作,就是在老家照顧父母。

王梅沒錢交房貸,找我借錢

過了大概一個月吧,我給王梅發信息,想讓她出來吃個飯,逛個街,然而,王梅卻說,「我現在正煩着呢,沒空。」

我就問她,「怎麼了,有什麼煩心的事,說出來,我幫你呀。」

然後,她就跟我說了,她說她有一套房子,欠了8個月的房貸了,現在銀行準備要拍賣她的房子。

我一聽她還有個房子,就問她房子在哪,欠了多少錢,我幫她還,她很快就給我發來了一個房產證,加上34000多的房貸。

這麼多錢,着實讓我有些意外,不過,這個錢我還是出得起的,便答應幫她還,其實,我也是有私心的,畢竟,如果我們結婚了,那房子不也是我們倆的嗎。

接着,就在我準備轉錢時,我突然停了下來,因為我本身經常刷抖音的緣故,所以就對這一劇情比較熟悉,總感覺在哪裡見過。

於是,我就上網去查,果然,我就發現,網上有人說,現在有很多人利用談戀愛,不停地找對方借錢,然後等錢借完了,就會突然消失不見,再也聯繫不上。

下方還有很多人說,他們就遭遇過這種現象。

看到這裡,我決定留個心眼,告訴王梅,「我現在轉不出去,得去趟銀行。」

她說「好」,然而,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提幫她還房貸的事,期間,她問過我兩次,我都借口說工作忙,沒時間出去。

結婚要幫忙還債

接着就過了大半年,期間,她一直都說在老家照顧住院的母親,我也一直沒有見過她,其實,事情發展到這裡,我都準備放棄了,因為我就是再笨,也覺得我們倆不太可能走下去,根本就像個陌生人一樣。

有一天,我正在思考該怎麼發信息分手,這時,她卻打來了電話,說是家裡催婚,問我要不要結婚。

這個問題讓我有些始料未及,一時之間竟不知道說些什麼,手忙腳亂中就答應了,然而,讓我沒想到的是,這才是她的目的。

很快,我們就見了各自的家長,而這時,對方卻提出了訂婚,王梅的母親說,「我們家閨女之前開店時,欠了19萬外債,你們要是幫忙還了,這婚就接着結,就當彩禮了,你們要是不幫忙還呢,就出20萬彩禮吧。」

對方一說出這個信息,就像是一個晴天霹靂一樣,我能看到我媽的臉色有些不太好看,我媽就跟對方說,我們需要商量一下。

後來,我們商量的結果是,同意出19萬幫王梅還債,就這樣,我家湊了20萬整,轉給了王梅,至於她有沒有去還債,我並沒有當場看見。

王梅突然提出分手

本來,我以為給了彩禮,辦了婚禮,接下來就是該領證結婚了,然而,就當我給王梅發信息,讓她去領證的時候,她卻突然回了一句,說,「我在外面欠了很多錢,你能幫我還嗎?」

我被她這突如其來的一句話,整懵了,我就問她,「你怎麼又欠錢,你到底欠了多少錢,你是不是一直在騙我。」

然後她說,她在外面還欠二三十萬,這麼多錢,我肯定不會幫她還的,這時,她就說,「既然如此,你不幫我還,那就分手吧。」

聽完她這句話,我就像是被澆了一瓶涼水,整個透心涼,我就不停地發信心質問她,到底什麼意思,然而,她卻並不回復,後來更是把我拉黑了。

我就跑到王梅的家裡,去找她,她父母說,「你不要找我,我管不了,我也不知道她在哪。」

事情發展到這裡,我終於明白,我從認識王梅開始,就是在一廂情願,而王梅從一開始就沒準備跟我結婚,她肯定是在外面欠了很多錢,突然找我結婚,就是為了騙我的彩禮錢。

從那以後,我的家人去王梅的家裡鬧過幾次,但是都沒有找到王梅本人,後來有一次,趁着過年的時候,我早早地回到老家,就去她家守着,果然在除夕的晚上,讓我抓到了她。

當時,她旁邊還有一個男的,還想攔着我,我就問他是誰,他居然說是他相親對象,真可笑,我把王梅騙我彩禮的事,都告訴他了,然後他就抓狂了,他說,「我給了她10萬彩禮。」

就這樣,我倆站在了一個陣營,開始向王梅討債,然而,王梅卻說,「給出去的彩禮,沒有退的道理。」

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

那麼,如果男方按照當地風俗,給女方支付了彩禮錢,雙方卻並沒有結婚,這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也就是說,我和王梅一沒有領取結婚證,二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王梅應當將彩禮錢退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