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良人有擔心,債務也給後來的業主嗎?

我和良人不知道他們去哪兒了。她還說:「你們買這套房子有大麻煩了,原業主欠我的錢。」

我和良人有擔心,難道債務也給後來的業主嗎?問了律師,才知道原業主欠錢,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不用害怕。

年輕時非常傻,連房子過戶了,就是自己的,可以入住也不知道。

後來才知道,只要交樓就可以入住,根本不用害怕。

因為以前從來沒有見過房子的交易,不知道房子過戶後,就是自己的,還擔心原業主可以隨時收回房子。

當時單位寫一篇中文文章還獎勵5000元,期刊收的版面費也低,發表一篇文章還可以有獎金。年輕時,就努力多寫文章,拿獎金。節假日都用來寫學術論文了。

後來,購買第二套房子的錢基本都是用寫文章的獎金換來的。

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子的時候,還沒有過戶,交樓後,就直接裝修住進去了。因為等了3個月,房子才滿5年,等了3個月才過戶。

這時候,有了債務,心理壓力大,根本不敢消費,不去超市購買東西,只去菜市場購買吃的東西。半年之後,才習慣了有債務的生活,慢慢地不那麼害怕債務了。

再後來,文章獎勵逐漸減少,現在一篇中文文章的版面費高,文章獎勵下降,獎勵的錢還不夠交版面費,寫中文文章就成了虧本的生意,發表的越多,越虧本。就沒有寫作的慾望了,賠本生意,不想做了。

年輕人遷徙到異鄉非常艱難,需要夫妻同心合一地努力。

只要在工作地買到房子,就可以安居下來。不購買房子,夫妻就不知道利益還是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