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者耳市的浣花溪小區。
家的對門住着一位終日都不上班的漂亮女人,花枝招展的,我猜她是某位官人的專職小三。
她家裡養了一隻狗,討厭死了,每天早上和夜裡她都要把它牽出去遛一圈。那狗是一隻德國的牧羊犬,體型肥大,異常兇猛,價格不菲。它白天亂屙屎尿,夜裡大吼大叫,她也不管(或者她也管不了)。如此一來,擾得我日夜不得安寧。
一日,我在小區里遇見了她,便對她說:「小姐姐!你好。我是你對門的鄰居,我白天和夜裡都要寫作,你能不能管好你家的狗狗啊,別讓它亂叫亂屙好嗎?」
誰知那女子有些橫蠻,她說:「我家養個狗狗咋的啦,你寫不寫作關我的屁事啊。我可告訴你,那狗狗可是我家官人的乖兒子。它的命說不一定比你的命還要值錢呢。哼!!……」
於是,我又向警察局和城管局打電話,他們都派人來了,逛了一圈,便對我說:「國家法律沒有禁止公民養狗,至於說那狗夜裡吼叫擾民,我們只能勸說一下,也沒有其他辦法……」
我又去寵物市場高價買了一副「啞葯」,放在那人那狗每日的必經之處,想讓它變成一個「啞巴狗」。不想那傢伙卻是異常的聰明,就是不上當。
有一天晚上,她家的男人回來了。那一夜,那隻狗又叫個不停,我多次拍門交涉,都不見效果。
當天夜裡,我沒能寫下一個字。
用個什麼法子解決狗的問題呢?我苦思冥想了一個通夜。
第二天早上,我等那個女人出了門,趁她男人還在家,就在她的門上貼了一張紙條:「親愛的,對不起,是我錯了,我向你道歉。我知道你在家裡不肯見我,請你不要拉黑我的電話好嗎?我們好好談談嘛。今晚七點或者明早六點半,我都在老地方等你,你也可以到我的家裡來……」
又過了兩天,我從街上回來。
門口的保安神經兮兮地問我:「大作家,大作家,這兩天你還能聽見狗叫聲嗎?」
我說:「好像沒有。咋的啦?」
保安把他那毛茸茸的嘴對準了我的耳朵:「那狗本是來防家『賊』的,不想那個女人在外面有了野男人。一氣之下,趙副縣長把她暴打了一頓,昨天上午就把那隻狗牽出去宰了……」
哈哈!!就一張紙條,我竟然成了那個女人的野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