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可不是想借就能借的——故事場景下帶你讀懂《民法典》

小李和小明是好哥們兒,一天,兩個人一起參加朋友聚餐,小李因為開車,所以沒有喝酒。小明喝了幾瓶啤酒。

剛要散夥兒,小明接到女朋友電話。聽到女友哭訴說,自己購物時和幾個大媽吵了架,大媽們人多勢眾,竟然動手打了她,現在都在派出所里解決問題。

小明一聽心愛的女友吃了虧,立刻從椅子上彈射起來,拔腿就往門外跑,跑到門口,在大家的驚愕眼神下,又折返回來。心急火燎的沖小李說:「兄弟,借你車用一下,去趟派出所,燕子讓人給打了。」

小李一聽,趕緊掏出車鑰匙,扔給小明,還不忘關心的問:「需要我一塊兒去嗎?要不然咱多叫幾個人?」「不用,一群女的打架!」小明說著,人就已經飛奔到門外了。

一路上,小明駕車狂飆,在一個路口搶黃燈時,撞上了一輛同樣風馳電掣的外賣小哥的助力車

交警很快到達了現場,看見小明滿臉通紅,聞見小明滿身酒氣,立刻給他做了酒精檢測檢測出小明是酒後駕車,且依據路口監控判斷,認定由小明負全責。

相關法律知識解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故事中,小明借用了小李的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且應負全責。作為使用人,小明要承擔侵權責任,負責賠償外賣小哥的損失。

而小李因為明知小明飲酒了,還將車輛借給他,也有過錯,應該在自己的過錯範圍內承擔按份責任

如果小明能夠承擔全部賠償,那麼外賣小哥就無權再向小李要求賠償了。小明對外賠償了全部損失後,可以找小李追償其應該負擔的過錯範圍內的那一部分份額。

如果小明因為各種原因對外沒有能夠承擔全部賠償,外賣小哥可以向小李請求賠償。小李在賠償時,只需要負擔與自己的過錯相當的那一部分份額,多出部分有權拒絕承擔,小李應承擔的份額外的那一部分,外賣小哥還是要找小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