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一個晴朗的下午,班級的同學們都去操場上體育課了。
等大家再回到教室,很多同學說筆丟了,書丟了,還有很多很多的其他物品也不見了,具體我記不太清了,有人跑去告訴老師,大家開始探討究竟是誰偷走了大家的東西。
有一個女同學,她一直穿着打扮不太好,神色也經常鬼鬼祟祟,朋友不多,不太愛說話,學習成績一般,所以大家的關注點都到了她的身上。
當時忘了是誰舉報了,老師翻找了她的書包和桌堂,小孩子畢竟就是小孩子,藏東西的地方就那麼點地方,結果真的找到大家被偷的東西,我記得當時我是丟了一個8元錢的自動鉛筆,裏面還有其他同學的橡皮、格尺、書,居然還有一副鞋套,也是讓同學們哭笑不得。
我想這個女同學自然會被叫家長的吧,估計是因為貧窮或者是不好的行為習慣,導致這麼不光彩的行為。
那之後,很多同學都在後面議論紛紛,指指點點,和她一起玩兒的同學也越來越少,對小孩子而言,一次錯就可能被集體疏遠。
偷竊行為是最不可取的,是被人鄙視的行為,成年之後這種行為就要負法律責任,所以在教育孩子這一方面一定要言傳身教,從小教育孩子做一個行為端正的人。
後來那個同學不知道怎麼樣了,我對她的印象也僅僅是班級的一次偷竊事件而已,希望不會誤入歧途才好。
人們小時候的記憶通常都很零碎,而有一些關係不是很熟的同學,只會有一兩件事情來記住她,甚至忘記了名字,忘記了長相,僅僅是記住一些關於她的事情,而由偷竊事件記住一個人,又是多麼的可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