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婷姨,今年63歲,和老伴育有一兒一女。女兒是姐姐,性格比較野,兒子是弟弟,性格比較溫順,很多時候我常常在想,他們的性格要是互換一下那該有多好呀。
老伴一直在村委會上班,我在市場賣菜,生活不是很富有,但還算過得去。
女兒高中畢業就外出工作,沒過幾年就嫁去外地了,很少回家。
兒子大學畢業後,在城裡一家港資企業做設計,工資還不錯。
女兒出嫁了,我最憂心的就是兒子的終身大事。
可是兒子卻不慌不忙的。
他長得很帥氣,濃濃的眉毛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樑,皮膚白皙,村裏面不少人說要給他介紹對象,兒子都婉拒了。
一天中午,我和老伴正在吃飯,突然收到兒子發來的幾張照片。
兒子說:「媽媽,這是我的女朋友,小芳。」
我趕緊點開照片,放大來看,這女孩子比兒子矮了一個頭都不止,勉強到他肩膀那裡,而且皮膚黝黑,長得也不怎麼滴,和兒子站在一起看起來特別不般配。
兒子說女孩子跟他同年,可是從照片看,女孩子好像比他大了三歲以上,很顯老。
我問我兒子,女孩是做什麼工作的?
兒子說她就是一名質檢員,初中畢業,長得不是很漂亮,但在我眼裡她渾身都閃着光,她善良勤快節儉上進,是個會過日子的人。
質檢員?初中畢業?長相一般?那跟兒子有很大差距呀?
可是兒子卻對她如此高度讚揚,我倒是很想看看這女孩到底有什麼魄力?
兒子胸有成竹地說:「媽,你要是看到她本人,你肯定也會喜歡她的。」
國慶節,兒子有七天假期,他就真的把女朋友小芳帶回來了。
看到她的時候,我確實對她沒什麼好印象,但隨着後面的接觸,我也慢慢地喜歡上了這個女孩。
她雖不漂亮,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愛人愛己。她雖然學歷不高,但她有一個空杯心態,求知慾強。她雖然沒有名牌加身,但她穿着得體大方,不卑不亢。
這樣的女孩子真的很適合過日子。
在我們的催促下,半年後他們就領證結婚了。
婚後,他們仍然繼續外出工作,只是我催促他們生孩子的事一直沒有着落。
被我逼得急了,兒子才說是他有問題,別催了。
我就聽媳婦在邊上安慰他:「會有的,會有的,我們別著急。」
三年來,他們尋醫問葯卻依然無果,但我媳婦一直不離不棄地跟隨着我兒子。
後來,他們公司因為經營不善倒閉了,兒子提出回來家鄉發展,兒媳也跟着回來了。
他們就在市場賣早餐,我賣菜,兒媳去拜師學藝,做出來的粉口味很好,贏得了不少回頭客,生意做得還不錯。
沒想到兒子在一次車禍中突然離世,我白髮人送黑髮人哭得死去活來的,女兒卻在兒子下葬後第三天就回家了。
兒媳一直陪在我身邊,生怕我想不開。
兒媳娘家人都勸兒媳:「你還年輕,趁早改嫁吧。」
兒媳卻說:「嫁夫從夫,這裡是我的家,我哪裡也不去,婆婆已經失去了一個兒子,又沒有孫子,我不能讓他們老而無依。」
就這樣,兒媳忍着失去丈夫的悲痛,又重新開始經營她的早餐檔生意。
失去兒子的我,由於傷心過度,身體健康,一日不如一日,兒媳就提出讓我不要賣菜了,她能養我。
如果我實在閑不住,可以偶爾去她的早餐檔幫一下忙。
就這樣,我把賣菜的小檔口轉了出去,在家休養身體,兒媳生意忙時,幫她打打下手。
後來我發現,有一個年輕人,天天都來早餐檔光顧兒媳的生意,眼神總是追隨著兒媳的身影。
旁觀者清,我一眼就看出來了,這小夥子對兒媳有意。
兒子不在了,我們也不能捆住人家一輩子呀,如果有合適的人選,我還是支持她的。
可兒媳卻總是無視他。
當我想從中撮合他們倆時,老伴卻在這時病倒了,我不得不放下這事,專心地照顧老伴。
在老伴住院期間,女兒就回來探望兩次,呆一兩個小時就走。
倒是兒媳每天跟我換班輪流照顧老伴。
她說我年紀大了,讓我白天看班,晚上她來照顧。
她做生意要早起,晚上就在醫院走廊支個躺椅小睡一會,那段時間她熬瘦了不少,人看起來更小個了,可是她小小的身體卻有着大大的能量。
白天仍然去市場賣早餐,因為她說不能斷了經濟來源,要不然就沒錢給老伴看病了。
老伴在折騰了三個月後還是走了,失去了兒子又失去了丈夫的我,簡直丟了半條命,每天都以淚洗面。
兒媳寸步不離地陪着我。
就在這時,那個年輕人直接找到家裡來了,他說看兒媳好幾天沒有出攤,看看有沒什麼需要幫忙的。
我就跟兒媳說:「人家真心喜歡你,你可以試着相處看看,這也是我的心愿。」
「媽,您當真這樣想?」兒媳以試探的口吻問我。
我用力地點了點頭。
原來,老伴住院的這段日子裏,這位年輕人在早餐店幫了不少忙,兒媳也早就對他有好感了,只是因為擔心我,一直不肯答應人家交往。
就這樣,他們兩個有情人終於走到了一起。
而我的兒媳婦,早已成為了比我女兒還要親的人,她要出嫁了,我掏出所有的積蓄20萬給她當陪嫁,讓她去轉個門店,把生意做大,因為她有這個實力。
開始她說什麼也不肯收,後來我使出殺手鐧,說不收以後別想再見我,她才收下了。
並且跟我保證,她不會丟下我不管的。
女兒聽說後,極力反對,她跟我說:「媽,她就是一個外人,你為什麼對她這麼好?」
我懟她:「因為她值得,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是她這個外人一直陪伴着我支撐着我,而你這個女兒呢?倒像個外人高高掛起,你沒權利管我。」
說完,我「嘟」一聲掛斷了電話。
大家支持我的做法嗎?
文章素材源自生活,引用第一人稱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