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司機拿紙箱當警示牌 民警迅速阻止並教育

2021年1月21日18時35許,湖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警察總隊二支隊黃梅大隊民警在滬渝高速公路黃梅段巡邏時,發現應急車道內停着一輛小車,後方未設置三角警示牌。據悉,這輛小車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遇到車輛故障後,因為找不到三角警示牌,便拿紙箱子充數,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在民警的指導下,該駕駛員在其車輛後備箱找到了警示牌,並現場進行了正確的安置。

當民警走近該車輛時,看到地上擺着一個紙箱子和一支小型滅火器。由於當時已經天黑,紙箱子既不反光還有可能影響道路通行。駕駛員告訴民警,由於車輛突然發生故障,自己又找不到三角警示牌,只好拿車上的紙箱子充當警示牌。

民警向其告知,作為一名駕駛員,在出車前就應當檢查車輛的狀況,並查看安全物品是否齊全,否則遇到突發情況就會難以招架。一般車輛的三角警示牌都放在車輛後備箱中,並督促駕駛員將後備箱打開尋找,果然沒過一會就找到了警示牌,並在民警的指導下駕駛員放置好了警示牌。

隨後,民警告知該駕駛員這種行為帶來的危害性,並耐心地跟該駕駛員解釋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車輛發生故障為何要設置三角警示牌,並指出在視線不好的夜間,如果拿不反光的物品充當警示牌,不僅起不到警示作用,甚至還可能變成路障影響到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

經過民警的細緻講解,駕駛員承認了自己做法的錯誤,並保證以後一定加強安全知識的學習。最終,民警對該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記者張春林、通訊員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