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媒體上報道有關大量喝水喝出水中毒的新聞。
有人甚至說,每24小時喝3、4升水就能喝出水中毒。
實際上,這些所謂「水中毒」事件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並不高。
在嚴謹的醫學文獻上就幾乎找不到身心健康的人,在沒有鈉丟失(通常是高溫環境下連續數小時劇烈運動卻沒有補充含鈉離子的飲料)的情況下,自主喝水喝出水中毒的報告。
從理論上講,身心健康的人,正常精神狀態可以保證不會無節制地喝水;
功能正常的腎臟又可以確保將額外喝下去的水及時濾出,通過尿液排出體外,從而確保不可能發生自主喝水把自己喝出水中毒,甚至喝死的事情發生。
迄今,醫學文獻僅報道了一個這樣的極端個例。
現在,我們就通過對這個病例的梳理來認識到自主喝水喝出水中毒是何等不易。
美國20歲女性黑人新兵大量喝水喝出水中毒死亡
2002年的《軍事醫學》雜誌上報道了一個罕見的病例,一位年僅20歲,入伍僅14周的黑人美國陸軍新兵學員,為了給毒品尿檢提供尿樣,在教官監督下大量喝水,喝出水中毒,救治無效死亡。
據記載,有關事發前這位學員到底喝了多少水的說法並不一致。
據目擊者稱,她在大約上午7:45至9:15之間,在教官的監視下,喝了10至12升水。
而她的戰友則說,他們在2至5個小時內喝下了多達6升水。注意,這些學員說的是他們自己的喝水量,而沒有指證死亡的女學員喝了多少水。
據該女學員意識喪失前的自述,她從前一晚到事發前總共喝下了12升水,排了2次尿。
綜合來看,目擊者與女學員本人的說法可以相互印證,事發前她的確在短時間內喝下了10升以上的水。
據記載,這位女學員平素身體健康,事發前3天開始她感覺不舒服,有上呼吸道感染的流感樣癥狀,並嘔吐過3天。
為了給尿檢提供尿樣,她與其他學員一起被要求大量喝水,直到能夠排尿。
她與其他沒有能提供尿樣的學員,一邊喝水,還被要求一邊進行頻繁的劇烈運動,包括俯卧撐、側跨跳、踢腿和原地跑步,以促進尿樣的產生。
在這個過程中,該學員突然開始抱怨頭暈和頭痛。幾分鐘後,她大小便失禁,上肢還出現了不自主運動。沒有嘔吐。
她被迅速送往當地醫院。
上午10點15分,在去醫院的路上,她意識尚清醒,還能說話,但甚至有些恍惚。正是在這個期間,她告訴送她去醫院的人說,自前一天晚上開始,她已經喝了12升水,小便了兩次。
在醫院,心臟監測顯示為正常的竇性心律,心跳每分鐘66次。
入院時,當時醫院並沒有對他進行血液生化檢查,因為不知道她當時的血鈉水平;當時的尿比重尚在正常範圍,為1.025。
在到達醫院後不久的上午10:30,病人失去了知覺。
她被實施了氣管插管,並放置了靜脈注射管。
當時她的體溫是37℃,脈搏每分鐘120次,血壓120/80 mm Hg。
肺部有爆裂音和濕性羅音,並有泡沫狀液體從氣管導管中流出——這都提示有肺水腫。沒有聽到心臟雜音,腹部和四肢檢查未見明顯異常。
神經系統檢查,深層腱反射完整,巴賓斯基征下降,瞳孔對光有反應。
此後不久,她的血壓下降到70/40mm Hg,在接受多巴胺靜脈滴注升壓治療後,血壓回升到了110/70 mm Hg。
此時,血清生化檢查結果顯示了明顯的稀釋性低血鈉,血清鈉為123毫摩爾/升(正常在135~145);其他指標也顯示了血液稀釋跡象,鉀2.7毫摩爾/升,氯化物87毫摩爾/升,碳酸氫鹽18毫摩爾/升,葡萄糖為181毫克/分升,血尿素氮為12毫克/分升,肌酸酐為0.7毫克/分升,血細胞比容32%。
心電圖顯示竇性心動過速,頭部CT(在神經癥狀發作後約3小時)顯示大腦、小腦和後顱窩水腫。
隨後,病人被轉到一家三級醫院,於下午3點到達,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5個小時。
在這家三級醫院的救治過程中,一些重要的事項和檢查指標為,入院後一直大量排尿(通過留置的導尿管全部記錄),尿比重下降到了到1.010;入院檢查的血清鈉為126毫摩爾/升,葡萄糖為166 mg/dL,血細胞比容為31%。
到下午下午6點30分,會診專家記錄到了腦死亡的神經體征。
晚上7:00,患者被靜脈推注了強力利尿劑呋塞米40 mg。
到晚上9點15分,她的血清鈉增加到正常的140毫摩爾/升,這距離上一次測得的126毫摩爾/升已經過去了5小時。
期間的這5小時內,患者總共排泄了約7升尿液,僅通過靜脈攝入了約0.7升生理鹽水。她的體重從三級醫院入院時的67.9 kg下降到第二天早上的61.7 kg,減輕了6.2公斤。
凌晨4點25分,血清鈉進一步回升在144毫摩爾/升,葡萄糖為234毫克/分升,血細胞比容達到36%。
在剩餘的住院期間,她的情況一直沒有變化,並在事發後的2天被宣布死亡。
事發後5天,也就是死亡後的3天後進行了屍檢,發現肺部顯示瀰漫性雙側肺泡內水腫和充血,沒有發現腎臟(已經在死後被切除用於移植)。固定的大腦重1.350克,在正常範圍內。大腦大體觀察顯示輕微腦水腫。腦幹周圍沒有明顯的外部壓迫跡象,提示沒有發生腦疝。
體內瀦留超7升水,符合大量喝水導致的水中毒
該學員在事發前有超量喝水的病史;
當地醫院沒有在第一時間進行血生化檢查,沒能記錄到她當時的血清鈉水平入院。
兩家醫院記錄到的兩次血清鈉都大大低於正常,分別是123 毫摩爾/升和126毫摩爾/升。
在血清鈉從 126毫摩爾/升增加至140毫摩爾/升的5小時內,額外排出的尿液超過6.3升;到第二天體重更是降低了6.2公斤。意味着期間共從體內額外排出了6.3升到12升的水分。
根據我在四川一新冠感染者發燒大量喝水喝出水中毒?真的嗎?一文中提供的計算方法,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血清鈉每增減1毫摩爾/升,對應着0.4升水分的減增。
該學員在5小時內血清鈉從126毫摩爾/升增加至140毫摩爾/升,對應着體內應該排出至少5.6升水。
而她實際排出的水分至少超過6.3升(沒有考慮尿液以外的其他途徑失水,比如呼吸——呼吸機會額外失去更多水分),這從她體重的減輕大大超過尿途徑失水也可以說明。
總之,該學員的情況完全符合大量喝水導致水中毒,腦水腫死亡的診斷。
而這是她在2、3小時內喝下10到12升水的結果——這在常人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因此,這一病例也進一步證明我說的,身心健康的人是不可能靠自主喝水喝出水中毒的觀點。
自身的異常可能是導致她發生水中毒死亡的根本原因
即便該學員在教官的強力監督(更可能是強迫)下在短時間內喝下了10到12升水,按照生理學原理,這些水也不可能完全進入血液,而是很大部分滯留在胃內。
實際上,她兩次尿比重檢查也說明了這一點。
被送入當地醫院時測得的尿比重為1.025,處在正常範圍內,意味着此時她並沒有因為血液滲透壓的降低而大量排尿造成尿液的明顯稀釋。而尿液的明顯稀釋,尿比重降低到1.010時,已經距離她水中毒發作過去了5個小時。
從生理學上講,這在正常人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我在傳言國產啤酒含有利尿劑?這是真的,還不止一種一文中介紹過,喝啤酒之所以頻繁跑廁所,除了酒精是一種強利尿劑外,啤酒中更大量的水本身也是強利尿劑。大量喝不含電解質的水,會快速降低血液滲透壓,抑制抗利尿激素的釋放,從而產生強大利尿效應,這在醫學上稱為「水利尿」。
而這位學員似乎對「水利尿」反應不良,她自稱從前晚喝下了12升水,僅排尿2次。即使每次500毫升(正常人在350毫升上下),也僅排出了1000毫升。
而且,顯而易見,這兩次排尿不是發生在第二天大量喝水期間——喝水的目的就是取尿樣本,如果期間排尿了,也就沒有後面的事情發生了。
也就是說,她在從開始大量喝水到發生水中毒期間,喝下了至少10升水,居然1次都沒有排尿,這些水分全部滯留在了她的體內。
入院時尿比重沒有降低,也說明「水利尿」在她身上根本沒有效應。
從而,我們可以推測,如果換另外一個任何人,即使喝下她喝的那麼多水,也不可能發生致命的水中毒。
另外,教官的無知也在其中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
一方面,是怎麼強大的「監督」力,能讓一個20歲女子在2、3小時內喝下10到12升水?
另一方向,他命令學員邊喝水邊劇烈運動,這不僅不能促進排尿,作用恰恰相反,會抑制尿液生成。
因為,劇烈運動,會讓血液循環重分配,大量血液流經肌肉,從而大大降低腎灌注量,從而抑制了尿液的濾過和生成。
還有,兩家醫院都沒有及時給予利尿和脫水治療(可能是考慮到她出現低血壓休克的原因。三級醫院直到血壓回升在正常才開始利尿治療),也可能對這位學員的死負有一定責任。
總之,透過這個病例,我們可以進一步認識清楚,身心健康的人要通過自主喝水喝出水中毒,甚至喝死自己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的;大概與試圖通過自我閉氣憋死自己的難度有的一拼。
坊間傳說的喝水喝出水中毒背後往往另有「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