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原本是個體的一種不良的非理性心理活動。它造成的危害也是由嫉妒者個體來承擔。但如果這種不良習性擴展到整個社會,而這個社會又包容,默許這種習性存在。以致產生一些奇怪的念頭或說辭,貌似好心勸誡,實是助長不良習性蔓延,也實是傳統文化中的腐杇糟粕東西。比如人們常念叨的如「槍打出頭鳥」,「出頭櫞子先爛」,「樹大招風、名大招禍」,「人怕出名豬怕壯」等奇奇怪怪的說辭。更有什麼「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堆出於岸,流必湍之;行高於人,眾必誹之」等之類的所謂警語箴言。到這時,原是個體人的毛病就變成為社會之病了。或者說是社會心理扭曲了、變態了。
這社會心理變態是很可怕、很危險的!也是對社會貽害無窮的!它直接的危害將是有意無意間就壓制、阻止人們敢為人先的進取精神,創新意識;以及勇於探索,敢於試驗的創業精神等。助長社會慵懶、不作為無擔當的惡劣風氣。使社會產生「逆淘汰」現象。那這個社會就真的墮落了,生病了。這樣的社會還有生機與活力、還有科學與進步、還有希望與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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