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布魯諾·貝特爾海姆(Bruno Bettelheim)的文章《極端情況下的個體和群體行為》(Individual and Mass Behavior in Extreme Situations)。原文見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38 (4), 417–452。譯者:陳榮鋼。
譯按:布魯諾·貝特爾海姆(Bruno Bettelheim,1903—1990)出生於一個世俗猶太家庭。1938年3月13日,奧地利被納粹德國吞併,納粹當局將奧地利猶太人和政治反對派送往達豪和布痕瓦爾德的集中營,在那裡,許多人遭到殘酷的對待、折磨或殺害。兩個月後的1938年5月28日,貝特爾海姆被捕,他在這兩個集中營中被監禁了十個半月,直到1939年4月14日釋放。在布痕瓦爾德集中營的時候,他遇到了社會心理學家恩斯特·費德恩(Ernst Federn,1914—2007),並和他成為了朋友。貝特爾海姆之所以被釋放,是因為4月20日是希特拉的生日,因此是特赦令的結果。獲釋後的貝特爾海姆從事繼續從事心理學研究,著作也大多借鑒了自己在集中營中的經驗。

納粹德國集中營囚犯標記
極端情況下的個體和群體行為
我在德國最大的兩個政治犯集中營——達豪(Dachau)和布痕瓦爾德(Buchenwald)住過大約一年。在此期間,我進行了觀察和材料收集工作,其中一部分將在本文中介紹。本文無意再講德國政治犯集中營的恐怖故事。我假設讀者大致熟悉,但也應該重申,囚犯在那裡飽受折磨。
囚犯們衣不蔽體,而且一直暴露在高溫、雨水和寒冷之中,每周7天,每天長達17個小時。他們極度營養不良,但不得不從事艱苦的勞動。他們生活的每一刻都受到嚴格的管制和監督。他們從未被允許見任何訪客,也沒有牧師。他們無權獲得任何醫療服務,即使獲得了醫療服務,也很少由受過醫療培訓的人員來照料。
囚犯們不知道他們被監禁的確切原因,也不知道要被監禁多久。因此,我們把囚犯說成處於「極端」情況的人。在這些集中營中犯下的恐怖行為在文明人的頭腦中激起了正當和強烈的情緒,這些情緒有時導致他們忽視了一件事,那就是對蓋世太保而言,恐怖只是達到某些目的的一種手段。
蓋世太保動用一些過分的手段,掩蓋他們真正的目的。在集中營中,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最有能力討論集中營的人是前囚犯,他們顯然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本身」比對「為什麼發生」更感興趣。如果人們想了解蓋世太保的目的,以及實現這些目的的方式,就不能強調發生在具體個體身上的事。
根據納粹國家眾所周知的意識形態,個體本身要麼不存在,要麼不重要。因此,對集中營目的的研究必須強調,這一切都不是針對個體的恐怖行為,而是為了「跨個體」的目的和結果。
可以說,蓋世太保試圖通過集中營達到各種各樣的目的——摧殘囚犯,把囚犯轉變為溫順的群體,讓囚犯不可能產生任何個體或群體的抵抗行為;拿表現好的囚犯當人質,向他們展示那些反納粹人士的下場,在群體中散播恐怖;為蓋世太保成員提供一個訓練場所,好好教育他們,讓他們喪失一切人類的情感和態度,學習在毫無防備的平民中平息抵抗的最有效方法;為蓋世太保提供一個實驗室,給囚犯最少的食物,滿足最少的衛生和醫療要求,只要讓囚犯活着;在艱苦勞動時,懲罰的威脅取代一切正常激勵;除了艱苦勞動,還讓囚犯和家人分離。
我這篇文章因篇幅所限,只把集中營視作一種在囚犯身上產生變化的手段,使他們成為對納粹國家更有用的主體。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囚犯被暴露特別適合這一目的的環境中。鑒於集中營環境的極端性質,囚犯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讓自己完全適應。
這種適應產生了發人深省的私人、個體和群體行為類型。「私人」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源於主體的具體背景和個性,而不是蓋世太保強加給他的經歷,儘管這些經歷影響了私人行為的產生。「個體」行為是指那些或多或少依賴個體獨立發展,但顯然也是所有囚犯共同經歷的行為。這些行為模式在幾乎所有囚犯中大體相似,只是水平高低略有偏差,而這些偏差也源於囚犯的具體背景和個性。「群體行為」是那些只在某群囚犯中才能觀察到的現象。
儘管這三種類型的行為有些重疊,而且很難對它們進行明確區分,但本文姑且這樣劃分。我們主要討論個體和群眾行為(正如標題所言)。私人行為的例子也會涉及。因此我們假定,在集中營中發生的事情的目的是將囚犯變成納粹國家的有用臣民。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囚犯被暴露在極端情況下。基於此,我們的研究始於囚犯第一次接觸蓋世太保,結束於他們對集中營的適應。
在分析時,我們可以認識到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圍繞着「最初的震驚」,發現自己被非法監禁。第二階段的主要活動是進入集中營的押送和在集中營的最初經歷。第三階段緩慢改變着囚犯的生活和性格,這個過程循序漸進、連續不斷地發生。這是對集中營情況的適應。
在這個過程中,囚犯很難認識到正在發生的事情的影響。一種方法是將兩組囚犯進行比較,其中一組的適應過程才剛剛開始(「新」囚犯),另一組的過程已經非常深入(「老」囚犯)。到了最後一個階段(第四階段),囚犯已經適應了集中營的生活。這最後一個階段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囚犯似乎對蓋世太保的態度和評價發生了明顯變化。
最初的衝擊
在陳述中,被剝奪公民權利和被非法關押的最初心理衝擊,不同於囚犯第一次遭受故意和過度酷刑行為的衝擊。這兩種衝擊可以分開分析。在被押送到集中營之前,囚犯在監獄裏呆了幾天,在那裡他們並沒有受到身體折磨。押送到集中營的過程是進入集中營的「開始」,這往往是囚犯經歷的第一場酷刑,而且通常是他在身體上和心理上所遭受的最嚴重酷刑。順便提一下,這種最初的酷刑被蓋世太保稱為集中營的「歡迎儀式」。
囚犯被帶入監獄後的反應最好在兩類基礎上進行分析——他們所屬的社會經濟階層和他們所受的政治教育。這兩類顯然有所重疊,只是為了分析才把它們分開。另一個重要因素是他們以前是否因犯罪或政治活動而熟悉監獄。那些以前在監獄裏住過的囚犯,或者那些預計會因為政治活動而被監禁的囚犯,對他們的命運感到不滿,但不知何故,他們接受了這件事,視之為意料之中的事。
被監禁的最初震驚表現在自尊心的改變。但是,以前受過政治教育的囚犯會表現出更強的自尊心。他們對自己的未來以及對自己家人和朋友可能發生的事情充滿了憂慮。但是,儘管有這種合理的焦慮,他們對監禁的事實本身並不感到太糟糕。
那些曾經被監禁的人表示,他們很高興地發現,自己能在監獄裏與政治領袖、商業領袖,與律師、法官處於平等地位了,那些律師和法官早先曾是他們入獄的始作俑者。這種怨恨和「上級終於和我平等的感覺」讓他們在集中營有了很大的自尊心。
受過政治教育的囚犯在蓋世太保把那些人挑出來作為重要人物進行報復的過程中找回了自尊心。不同黨派成員依靠不同類型的合理化來建立他們的自我。例如,激進左派團體的過往成員在他們被監禁的事實中發現,他們以前的活動對納粹來說是多麼危險。
在主要的社會經濟階層中,下層階級幾乎全部由前罪犯或受過政治教育的囚犯構成。絕大多數來自中產階級的非政治犯在集中營中只佔少數,而這些中產階級最不能承受最初的衝擊。
這些中產階級發現自己完全無法理解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他們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緊緊抓住到眼前給予他們自尊的東西。他們一次又一次向蓋世太保的成員保證,他們從未反對過納粹主義。從他們的行為中可以看出,沒有受過政治教育的德國中產階級在面對納粹現象時身陷窘境。他們沒有始終如一的哲學來保護他們作為人的完整性,這讓他們缺乏對抗納粹的立場。
他們服從統治階級層層下達的法律條文,從未質疑過這些法律。眼下,他們衷心支持的法律和執法機構轉而迫害他們。但即使現在,他們也不敢反對統治集團,他們也不顧及自尊。他們不會質疑法律的合理性和蓋世太保的思想,而是把蓋世太保的行為接受下來,視其為公正的行為。他們被當作迫害的對象,他們卻認為這種迫害是對的,因為這種迫害行為來自當局。擺脫這種特殊困境的唯一辦法是相信這一定是一場「錯誤」。雖然蓋世太保嘲笑他們,很多囚犯同伴也嘲笑他們,可是這些中產階級的非政治犯依然相信這一切沒錯。
雖然衛兵們利用這些中產階級增強自己的權力,但他們也難免感到焦慮。他們意識到,他們也屬於社會的同一個社會經濟階層。德國官方內部政策對合法性的堅持,可能是為了化解中產階級追隨者的焦慮,他們覺得非法行為破壞了他們的生存基礎。當集中營里的囚犯不得不簽署一份文件,聲明他們同意他們被監禁,並對他們受到的待遇感到滿意時,這種合法性的鬧劇達到了高潮。
在蓋世太保看來,這並不是一場鬧劇,他們非常重視這種讓囚犯簽署的文件,以證明一切都按照法律和秩序來進行。例如,蓋世太保成員被允許殺死囚犯,但不允許從他們那裡偷東西。相反,他們強迫囚犯賣掉他們的財產,然後把他們得到的錢「贈送給」蓋世太保的某個機構。
中產階級囚犯的最大願望在於,他們的身份應該得到某種程度的尊重。他們最反感的是被「像普通罪犯一樣」對待。一段時間後,他們不由自主地意識到自己的實際處境。然後他們似乎就解體了。在監獄裏和押送到集中營期間發生了幾起自殺事件,自殺者都是中產階級。後來,這個群體的成員以最反社會的方式行事——他們欺騙同伴,有幾個人成為為蓋世太保服務的間諜;他們失去了中產階級的特徵,失去了禮節感和自尊心;他們變得無所事事,似乎失去了自主性;他們似乎不再能夠形成自己的生活模式,而是遵循其他囚犯群體形成的模式。
集中營里的上層社會成員儘可能將自己隔離開來。他們似乎也無法接受發生在他們身上的真實情況。他們堅信他們很重要,而且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被釋放。這種信念在中產階級囚犯中並不存在。雖然中產階級也心懷獲釋的希望,但這種希望是一種群體希望,而不是個體希望。
上層階級的囚犯從未形成一個群體,他們或多或少地保持着孤立,每個人都有一群中產階級的「客戶」。他們的優勢地位可以通過與這些中產「客戶」的紐帶來維持,他們可以承諾給中產階級金錢,一旦他們被釋放,就可以投桃報李。許多上層階級的囚犯真的在較短時間內從監獄或集中營獲釋,這一事實不斷點燃了這種瀰漫在中產階級中的希望。
少數最頂層階級的囚犯甚至對上層階級的行為保持冷漠。他們沒有「客戶」,他們不用自己的錢來賄賂其他囚犯,他們也不對自己的釋放表示任何希望。這些囚犯的人數太少,無法做出概括。他們似乎看不起所有其他囚犯,就像他們看不起蓋世太保一樣。為了忍受集中營里的生活,他們似乎形成了一種優越感,以至於沒有什麼可以觸動他們。
就政治犯而言,另一種心理邏輯機制在後來變得更加明顯。它也可能在最初階段就發揮了一些作用,因此我在這裡應該提一提。似乎許多被關押的政治領袖都有一些內疚感,認為他們的工作失敗了。他們沒辦法更有效地打擊納粹,沒辦法建立堅實的民主或左派階級統治來防止納粹政權的崛起,使納粹無法戰勝它。可是,這些人身上的這種負罪感在集中營里得到了很大緩解,因為他們覺得,納粹認為他們很重要,足以讓納粹費心。
也許這麼多囚犯能夠比較好地忍受集中營強加給他們的生活,是因為他們不得不忍受的懲罰使他們擺脫了大部分的內疚感。這種跡象可以在囚犯因任何不良行為而被訓斥時經常說的話中找到。例如,當因為罵人、打架、不衛生而被訓斥時,他們幾乎總是會回答:「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我們不能正常地對待彼此。」當被告誡不要對自由的親朋好友說太難聽的話時,他們會回答:「這裡不是客觀的地方。當我再次獲得自由時,我將再次以文明的方式行事,並客觀地評價他人的行為。」
總結。似乎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的話)囚犯都試圖對最初的衝擊作出反應,聚集一些可能的力量,來維持他們嚴重動搖的自尊心。下層階級成員從囚犯之間沒有階級差異的事實中獲得了某種滿足。政治犯發現他們作為政治人物的重要性通過被監禁再次得到體現。上層階級成員可以在中產階級囚犯中發揮一定的領導作用。頂層家庭成員在監獄裏感覺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優越,就像他們在監獄外的感覺一樣。此外,最初的衝擊似乎緩解了各種內疚感,比如源於政治上的不作為、不端行為,對親朋好友的無端誹謗等等。
押送進入集中營和在集中營的最初經歷
在監獄裏呆了幾天後,這些囚犯被帶入集中營。在押送過程中,他們不斷受到各種折磨。很多折磨模式取決於負責該組囚犯的蓋世太保成員的幻想(fantasy)。不過,某些折磨模式很快變得普遍起來——體罰(包括鞭打、踢打、打耳光、用刺刀傷害)、以極度疲勞為目的的酷刑(囚犯們被迫對着刺眼的燈光盯着看幾個小時,下跪幾個小時,等等)。不時有囚犯被殺。不允許囚犯照顧自己或他人的傷口。看守人員強迫囚犯互相毆打。玷污囚犯最珍視的價值(逼迫他們咒罵上帝,指責自己的卑鄙行為,指責妻子通姦和賣淫)。
這種情況持續幾個小時,而且會重複進行。根據可靠的報告,這種「啟蒙」教育從未少於十二小時,而且經常持續二十四小時。如果被帶入集中營的囚囚犯數太多,或者囚犯就來自附近的地方(不需長途押送),那麼教育儀式就在抵達集中營的第一天舉行。
拷問的目的是為了打破囚犯的抵抗,並向看守保證,看守確實比囚犯優越。這可以從以下事實中看出。酷刑持續的時間越長,暴力程度就越低。看守們慢慢變得不那麼興奮了,最後甚至和囚犯們交談起來。一旦有新的看守接手,就又開始採取新的恐怖行動,儘管沒有一開始那麼暴力。有時,已經在集中營住過的囚犯會和一群新囚犯一起被帶回來。如果這些老囚犯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已經在集中營里住過,就不會受到酷刑。
我們很難確定在囚犯遭受這種待遇期間,他們的頭腦中發生了什麼。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變得非常疲憊,以至於只能部分地意識到所發生的事情。一般來說,囚犯們都記得細節,也不介意談論這些細節,但他們不喜歡談論他們在遭受酷刑時的感受和想法。少數自願提供信息的人說得含糊不清,聽起來像是狡猾的合理化說辭,只是為了證明他們在沒有試圖反抗的情況下忍受了傷害自尊的待遇。幾個試圖反抗的人無法接受我的採訪,他們已經死亡。
我可以清楚回憶起一名囚犯的精疲力竭,他在押送過程早期被刺刀刺傷,頭部受到重擊。這兩次受傷都導致大量失血,並使他昏昏欲睡。然而,他清晰回憶起押送過程中的想法和情緒。他一直在想,人能夠忍受這麼多而不自殺或瘋掉。他想知道,看守是否真的像書里描述的那樣折磨囚犯。他想知道,蓋世太保是否頭腦簡單到喜歡強迫囚犯污穢自己,或者期望以這種方式打消他們的抵抗。他想知道,看守們在選擇折磨囚犯的手段時,有什麼樣的幻想?
看守不開槍,而是通過毆打囚犯來殺死他們,因為一顆子彈要花六芬尼(Pfennig,1馬克等於100芬尼),囚犯甚至不值這麼多錢。這讓他感到相當可笑。顯然,這些人(大部分甚至是以前頗有影響力的人)在看守眼中不值這麼點錢。
可以看出,這名囚犯可以一定程度上預測自己未來在集中營的生活。蓋世太保比他預期的更加愚蠢,這讓他感到小小的滿足。此外,他對自己感到滿意的是,酷刑並沒有改變他的思考能力和觀點。現在回想起來,這些思考似乎是徒勞的,但它們應該被提及。如果讓我總結在集中營里的主要問題,我會說,最大的問題是保全自我,如果運氣好的話,還會重新獲得自由,自己還會是和被剝奪自由前大致相同的人。
一名囚犯毫不懷疑自己能夠忍受押運以及隨後發生的一切,因為從一開始他就確信,這些可怕的、有辱人格的經歷並不發生在作為主體的「他」身上,而只是發生在作為客體的「他」身上。這種態度的重要性得到了其他囚犯的證實,儘管沒有人敢肯定地說,這種態度在押運期間就已經明確形成。
囚犯通常用比較籠統的措辭來表達自己的感受,比如「主要問題是活下來,不要改變」,但沒有具體說明「不變」是什麼意思。我從更多囚犯口中得知,希望保持不變的東西因人而異,大致涵蓋了人們的普遍態度和價值觀。
囚犯在押運過程中的想法和情緒都非常超脫(detachment)。他們彷彿感覺,自己只是恍惚參與了這件事。許多囚犯都產生了這種超脫的感覺,彷彿發生的事情對自己來說真的不重要。奇怪的是,這種感覺還夾雜着一種信念:「這不可能是真的,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不僅在押運過程中,而且在集中營的所有時間裏,囚犯們都必須說服自己這是真實的,真的發生了,而不僅僅是一場噩夢。但他們從未完全成功說服自己。
這種超脫的感覺脫離了囚犯所處的現實環境,這可能被認為是一種保護他們人格完整的機制。看看許多囚犯在集中營里的表現,他們在那裡的生活與他們的「真實」生活沒有任何聯繫。他們甚至堅持認為超脫才是正確的態度。他們對自己的陳述,以及對自己和他人行為的評價,與他們在集中營之外的言論和想法有很大不同。
這種集中營內外的行為模式差異和價值觀念分離是如此強烈。這種「內外之別」是我採訪中遇到的許多「禁忌」之一,很多囚犯根本不想觸及:「我在這裡做的事情,或者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根本不算數。不管用什麼方法,讓我在這裡生存下去就行。」
在押送過程中,還有一個觀察結果值得一提——沒有囚犯暈倒。暈倒意味着就會被殺。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暈倒並不是保護囚犯免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並以這種方式幫助他生存下去的手段。暈倒會危及囚犯的生存,因為任何不能服從命令的人都會被殺死。但是,一旦囚犯進入集中營,情況就會發生變化。暈倒的囚犯有時會得到一些關注,通常不再受到折磨。
總結。在押送過程中,囚犯們受到了身體和精神的折磨,目的似乎是為了削弱抵抗蓋世太保的一切能力。更重要的是,這些酷刑似乎是為了克服蓋世太保成員對那些更聰明、通常屬於更高社會群體的囚犯的恐懼。在押送過程中,囚犯們形成了一種超脫的狀態,感覺所發生的事情好像並沒有真正發生在他們身上一樣。
對集中營的適應:對極端經歷和苦難經歷的反應差異
囚犯生活經驗的通過正常的心理機制來闡述。一旦經驗超越了這一參考框架,正常的機制似乎不再能夠正確闡述它,因此需要新的心理機制。押送過程中的經歷就超越了正常的參考框架。囚犯的反應是「難忘,但不真實」。
囚犯們的夢境表明,極端經歷超越了正常的機制。許多夢境表達了對蓋世太保成員的攻擊,囚犯對他們進行報復,這是一種願望的實現。有趣的是,囚犯們之所以夢到報復蓋世太保,不是因為什麼極端的經歷,而總是因為一些相對較小的虐待行為。我自己也有類似的經驗。押送過程會在夢中反覆衝擊,漸漸地,衝擊變得不那麼生動,夢境最終消失。我驚奇地發現,在夢中,最震撼的事件並沒有出現。我問過許多囚犯是否夢到過押送過程,但我無法找到一個記得的人。
在其他極端情況下,也可以看到類似對押送的態度。在一個非常寒冷的冬夜,暴風雪來襲,所有囚犯都受到了懲罰,他們被迫在不穿大衣的情況下站立數小時(他們從來沒有大衣可穿)。那時,他們已經露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幾乎沒有吃任何食物。他們被威脅要站一整夜。隨着二十多名囚犯被凍死,這個規則崩潰了。看守的威脅變得無效。暴露在天氣中是一種可怕的折磨。看到自己的朋友死去而自己卻無能為力,而且很有可能也會死去,這就造成了一種類似於押送時的情況,只不過現在的囚犯們對蓋世太保有了更多的經驗。
公然抵抗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做任何事來保護自己。一種徹底無動於衷的感覺席捲了囚犯。他們不關心看守是否向他們開槍。他們對看守實施的酷刑無動於衷。看守不再有任何權威,恐懼和死亡的魔咒被打破。就好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並沒有「真正」發生。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我」和徹底無動於衷「我」之間再次出現了分裂,「我」只是一個有點興趣但並不關心的觀察者。雖然很不幸,但囚犯們都感覺沒有了恐懼,因此他們比之前很多時候都要「快樂」。
一些極端情況同時使囚犯們產生了幸福感。顯然,當所有人都發現自己處於「同一條船上」時,就更容易承受不幸的經歷。因為每個人都相信自己的生存機會很渺茫,所以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更有英雄氣概,更願意幫助別人。這種幫助和被幫助讓人們打起精神。
另一個因素在於,囚犯們不僅擺脫了對蓋世太保的恐懼,而且蓋世太保實際上已經失去了某種力量,因為看守似乎不願意射殺所有囚犯。囚犯們疲憊不堪,對酷刑的結束感到欣慰,但同時不再能夠感受到恐懼。作為個體的囚犯都相對安全了,但失去了作為統一整體的安全感。
囚犯們超然地談論起這些事實,卻沒有談起自己在風雪之夜的情緒和想法。事件本身及其細節沒有被遺忘,但沒有什麼具體的情緒附着在這些事件上。情緒也沒有出現在囚犯們的夢中。
所以,比起極端情況,個體對其他情況的情緒反應更大。比如,被打一嘴巴這種事不會被囚犯提起,因為切實觸發了羞恥感,所以不去談它。人們對踢人、打人、辱罵人的個別警衛的憎恨,遠遠超過了對人造成嚴重傷害的警衛。對於後者,人們會憎恨蓋世太保這個群體,而不是實施懲罰的個體。顯然,這種區分是不合理的,但也不可避免。
似乎所有可能在囚犯的「正常」生活史中發生的經歷都會激起「正常」的反應。例如,囚犯似乎對類似於父母可能對其子女施加的懲罰特別敏感。懲罰孩子在他們的「正常」參考框架內,但他們成為懲罰對象時則破壞了他們的成人參考框架。因此,他們的反應不是成人的,而是孩子的(尷尬和羞愧;暴力、無能和無法控制的情緒;不針對制度而是針對個體)。
如果痛苦很大,人們或多或少會覺得自己像個殉道者,為某項事業而受苦,而殉道者不會對自己的殉道行為感到不滿。這順便引出了一個問題——哪些心理現象使人有可能服從殉道,哪些是導致他人接受殉道的心理現象?這個問題超出了本文的範圍,但可以提及一些與之相關的看法。
如果一名囚犯試圖保護一個群體,他可能會被警衛殺死,但如果他的行動被集中營管理部門知道,那麼整個群體受到的懲罰總是比一開始就會受到的懲罰更嚴厲。這樣一來,這群人就會對保護者的行為產生反感,因為他們在這些行為下受了苦。保護者就無法成為殉道者。
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什麼囚犯對看守的輕微卑劣行為比對極端經歷更反感?看來,如果一個囚犯被罵,被打耳光,被「像孩子一樣」推來搡去,就會使他的行為模式和心理機制回到兒童時期。像孩子一樣,囚犯無法在蓋世太保行為的總體背景下看待自己的遭遇,而是憎恨個體蓋世太保成員。他發誓「報復」他,但他清楚地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他既不能形成一種超然的態度,也不能形成一種客觀的評價,而這種評價會使他認為與其他經歷相比,他的痛苦微不足道。
囚犯們(作為一個群體)對輕微的痛苦也採取了同樣的態度。他們不僅沒有提供任何幫助,相反,他們指責遭受痛苦的囚犯是由於他的愚蠢,讓自己「被抓住」,不夠小心——總之指責他的行為像個孩子。因此,像對待孩子一樣對待囚犯而使其墮落,這不僅發生在某名囚犯的頭腦中,而且也發生在各囚犯同伴的頭腦中。應該強調的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對小苦難和大苦難的反應差異似乎慢慢消失。這種反應上的變化只是新老囚犯之間眾多差異中的一個。
新老囚犯心理態度的差異
在下面的討論中,我們所說的「新囚犯」是指那些在集中營中未超過一年的人,「老」囚犯是指那些在集中營中至少呆了三年的人。就老囚犯而言,我只能提供觀察,但沒有得出反思性的結論。
前面已經提到,新囚犯的主要關注點似乎是保持完整的人格,在回到外部世界時保證「完好如初」。他們所有的情感努力都指向這個目標。老囚犯似乎主要關心如何在集中營內儘可能好地生活。一旦他們有了這種態度,那麼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乃至最糟糕的暴行,對他們來說都是「真實的」。
一旦達到這個階段,一旦他們開始把集中營里發生的一切接受為「真實」,那麼囚犯就會害怕回到外面的世界。他們沒有直接承認,但從他們的談話中可以看出,他們幾乎不相信自己會再回到外部世界,因為他們覺得只有災難性的事件(世界大戰和世界革命)才能使他們獲得自由——即便如此,他們也懷疑自己是否能夠適應這種新的集中營生活。
他們似乎意識到集中營里發生了什麼。他們意識到,他們已經適應了這裡的生活,這個過程與他們人格的基本變化並行不悖。一位曾經非常著名的德國激進派政治家為這種看法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明。他宣稱,根據他的經驗,沒有人能夠在集中營中生活超過五年而不徹底改變態度,不可能還是以前的那個人。他斷言,一旦在集中營里當囚犯成為他真正的生活,他就看不到繼續生活下去的任何意義。他無法忍受那些老囚犯身上的態度和行為,因此在住進集中營六年之際,他自殺了。
當然,在面對「不得不在集中營里度過餘生」的想法時,不同人的看法也不盡相同。有些人很快就成為集中營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人可能永遠不會。當一名新囚犯被帶入集中營時,「前輩」會教他一些能幫助他完成適應的東西。新囚犯被告知,他們應該想盡一切辦法熬過最初的日子,不要放棄。他們在集中營停留時間越長,就會越容易適應。老囚犯說:「如果你能熬過前三個月,你就能熬過接下來的三年。」
儘管每年的死亡率接近20%,但老囚犯依然這樣認為。這種高死亡率主要是因為大量新囚犯在集中營的頭幾個星期沒有活下來。他們要麼不屑於適應這裡的生活以苟活下去,要麼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這樣做。一名囚犯花了多長時間才不再認為集中營外的生活才是真實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與家人和朋友的情感紐帶強度。
很多人都曾公開渴望重獲自由。後來,人們可以從一些跡象中了解到態度的改變。他們計劃在集中營里找到更有利的位置,而不是試圖與外部世界重建聯繫,避免涉足家庭和外部世界的事務,將所有興趣集中在集中營里發生的事件上。
我曾經向一些老囚犯表示,我並不驚訝於他們不再對外部世界的未來生活懷有興趣,他們也承認,他們不再能想像自己在集中營外的生活,不再能想像自己還能自由做決定,能夠照顧自己和家人。我們在老囚犯身上不僅僅能觀察到他們對家庭和外部世界的態度轉變。和新囚犯相比,老囚犯對未來生活的希望不同,他們退回嬰兒行為的程度也不同。在討論新老囚犯之間的這些差異時,還應該牢記巨大的個體差異。
對自己家人和朋友態度的變化
新囚犯通常是那些收到最多信件、金錢和關注目光的人。他們的家人想盡一切辦法來釋放他們。然而,他們一直指責家人們做得不夠好,背叛和欺騙他們。如果他們收到一封信,信中講到家人如何為他們的釋放而奔波,那麼他們可能會痛哭流涕,但是在下一刻,他們可能又會得知家人們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賣掉了財產,於是他們開始破口大罵。他們詛咒家人,覺得家人一定認為他們「顯然已經死了」。在囚犯們以前的私人世界中,哪怕只是發生了微小的變化,也會產生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驚人效果。他們可能已經忘記了一些摯友的名字,但是一旦他們得知這些朋友已經死亡,他們就會非常難過。
新囚犯對親友的這種矛盾心理似乎源於前文提到的一種機制。他們真切地渴望回到離開的人身邊,這個願望如此強大,以至於他們害怕在離開這段時間發生的任何變化(無論多麼微不足道)。他們希望自己的世俗財產安然無恙,儘管此刻這些財產對他們毫無用處。
很難說這種渴望一切保持不變的願望是由於他們意識到適應一個完全改變了的家庭狀況有多麼困難,還是因為他們找到了某種神奇的思維方式——如果我過去生活的世界沒有變化,那麼我也不會改變。通過這種思維方式,他們可以試圖抵制他們「正在改變」的感覺。他們對家庭變化的激烈反應對應着他們正在發生的改變。
令他們憤怒的可能不僅僅是「變化」本身,還有變化帶來的家庭內部地位的變化。他們的家庭一直依賴他們做決定,而現在他們是需要依賴的人。這使他們產生了一種依賴的感覺。他們失去了再次成為一家之主的機會。但在他們的渴望中,儘管他們不在,但家庭結構仍然不受影響。
事實上,儘管大多數家庭對那些在集中營中的家庭成員態度很好,但還是產生了嚴重的問題。在最初的幾個月里,他們花了大量的錢來努力釋放囚犯,這往往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他們懇求蓋世太保成員釋放他們的親屬,這是一項相當不愉快的任務,但他們被反覆告知,囚犯被監禁是他自己的錯。後來,家庭成員自己也很難找到工作,因為有家庭成員被懷疑。他們的孩子在學校遇到各種麻煩。他們被排除在公共救濟之外。因此,他們對有家庭成員被關在集中營里感到不滿,而且這種不滿成為很自然的事。
他們的親友對他們不再有太多同情心,因為廣大的德國民眾對集中營形成了某些防禦機制。德國人無法忍受生活在一個不受法律和秩序保護的世界裏。因此,囚犯和他們的家人之間實際上發生了一個緩慢的異化過程,但就新囚犯而言,這個過程才剛剛開始。問題是,他們怎麼能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變化歸咎於他們的家人,以及到底誰才是這一切的禍根?
囚犯受了如此大的懲罰,不得不忍受如此艱辛,以至於他們無法接受任何責備。他們覺得他們已經彌補了過去與家人和朋友關係中的任何不足。這樣他們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會產生任何內疚感。因此,他們更容易因為自己的缺陷而憎恨他人,甚至是自己的家人。
這種為所有罪行贖罪的感覺有一些真實的基礎。在集中營建立之初,納粹就把他們最重要的敵人關押在集中營里。很快,社會上就沒有重要的敵人了,因為他們要麼死了,要麼在監獄和集中營里,要麼已經移民了。
不過,納粹依然需要一個機構來威脅這個制度的反對者。太多的德國人開始對這個制度感到不滿。監禁所有這些人將會中斷工業生產的運作,而維護工業生產是納粹的一個首要目標。因此,如果某個群體對納粹政權感到不滿,那麼這個群體中將有少數成員被「選中」,然後帶入集中營。如果律師不安分,幾百名律師就會被送進集中營;當醫學界似乎出現反叛時,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醫生身上,等等。
蓋世太保將這種集體懲罰稱為「行動」。這種新制度在1937年至1938年首次投入使用,當時德國正準備開始吞併外國。在第一次「行動」中,只有反對派團體的領導人受到了懲罰。這使人們感到,僅僅隸屬於一個反叛團體並不危險,因為只有領導人才會受到威脅。很快,蓋世太保修改了制度,讓不同階層都可能身陷危險。這種新制度不僅能在群體成員中散布恐怖,而且可以懲罰和摧毀整個群體,而不一定只是這個群體的領導人(儘管囚犯從未被告知他們被監禁的確切原因)。
蓋世太保與囚犯面談,以獲得有關其親屬和朋友的信息。在這些面談中,囚犯們有時會抱怨他們被監禁,而更重要的納粹敵人卻逍遙法外。他們被告知,作為這個群體的一員,他們不得不受苦。只是他們運氣不太好,但如果他們的命運沒有給這個群體好好上一課,讓這個群體表現好一些,那麼他們就會在集中營里見到這個群體的所有人。
因此,囚犯們真誠地以為,他們是在為群體的其他成員贖罪,但外人卻不能這樣看。所以,囚犯本來以為他們代表了自己的群體,就有權得到外界的特別關注,然而卻沒有得到這種關注,因此增加了囚犯對外部世界的怨恨。
但是,即使是在抱怨和指責的時候,新囚犯也總是喜歡談論親戚和朋友,談論他們在外部世界的地位,談論他們對未來的希望。老囚犯不喜歡說起他們的家人和舊友。當他們偶爾說起時,是以一種非常疏遠的口吻。他們喜歡收到信,但這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部分原因是他們已經與信中的事件失去聯繫。
在某種程度上,老囚犯意識到,他們可能很難找到回去的路了。但還有另一個原因。老囚犯對所有生活在集中營之外的人充滿了仇恨——他們「享受着生活,我們卻在這裡死透了」。在囚犯們的心目中,這個繼續若無其事過生活的外部世界由他們曾經認識的人,由他們的親戚和朋友所組成。
但是,這種仇恨在老囚犯中也是非常壓抑的。就像他們忘記了「愛」他們的親戚一樣,他們也失去了「恨」他們的能力。他們學會了將大量攻擊指向自己,以便不與蓋世太保發生太多的衝突,而新囚犯仍然將他們的攻擊指向外部世界,並且在沒有監視的情況下指向蓋世太保。
老囚犯們沒有表現出太多的情感,他們無法對任何人產生強烈的感覺。老囚犯不喜歡提及他們以前的社會地位和活動,新囚犯則喜歡夸夸其談。新囚犯似乎試圖通過讓其他人知道他們曾經有多重要來支持他們的自尊心,這些事情對他們來說依然非常重要。老囚犯似乎已經接受了他們的沮喪狀態,與他們自己所處的情況相比,任何東西都那麼輝煌。
對自由之後生活的希望
與囚犯對家庭的信念和態度密切相關的是他們對自由後生活的信念和希望。在這裡,囚犯們有許多個體和群體的夢想。如果集中營的總體情緒氛圍不是太壓抑,沉湎於夢想就是他們最喜歡的消遣方式之一。新老囚犯的夢想有明顯的區別。囚犯在集中營里的時間越長,他們的夢想就越不符合現實,以至於老囚犯的希望和期待往往訴諸末世論或彌賽亞的形式——這與他們的期望一致,只有世界末日這樣的事件才能解放他們。
他們會有些想法,想像即將到來的世界大戰和世界革命。他們相信,在這場想像的巨大動蕩中,他們即使不是世界的領袖,至少也會成為德國未來的領袖。這樣才會讓他們覺得一切配得上經受的苦難。這些宏大的期望與他們未來模糊的私人生活並存。在他們的夢想中,他們肯定會成為未來的政治領袖,但他們不太確定是否還會繼續與妻子和孩子一起生活。這些夢想的起因可能在於,他們似乎覺得只有一個高的公共職位才能幫助他們在家庭中重新獲得地位。
新囚犯對他們未來生活的希望和期待更符合現實。儘管他們對自己的家庭持公開的矛盾態度,但他們從未懷疑過自己會繼續與他們一起生活,就像他們離開時那樣。他們也希望能以過去的方式繼續他們的公共和職業生活。
根據我們的定義,到目前為止提到的適應情況或多或少是個體行為。下一節討論的變化——「退回嬰兒行為」是一種群體性現象。我認為,這種現象發生在所有囚犯身上。此外,雖然囚犯們沒有干涉他人的夢想或對家庭的態度,但他們(作為一個群體)會對那些不合群的囚犯表達權力。他們指責那些不願意像孩子一樣依賴蓋世太保的人威脅到了群體的安全。這種指責並非毫無根據,因為蓋世太保總是因為個體成員的不當行為而懲罰群體。
退回嬰兒行為
囚犯們形成了一些具有嬰兒期或青年早期特徵的行為類型。這些行為中有些是慢慢發展起來的,有些則是立即強加給囚犯的。隨着時間的推移,這些行為的強度有所提高。其中一些或多或少的嬰兒期行為已經討論過了,例如對家庭的矛盾心理、絕望,在幻想中尋找滿足感,而不是訴諸行動。
我們很難確定,這些行為模式是否是蓋世太保故意為之,但肯定與之有關。囚犯們受到折磨,方式就像一個殘忍和專橫的父親折磨一個無助的孩子。這裡應該補充的是,囚犯們還被嬰兒環境貶損,比如他們被強迫弄髒自己,排泄也受到嚴格管制。排泄是最重要、最常被詳細討論的事。白天,想排便的囚犯必須得到看守的許可。似乎人們要重新進行一次衛生清潔教育。看守們似乎很高興掌握了允許或不允許上廁所的權力(廁所非常不夠用)。
看守們有這種樂趣,而囚犯們喜歡以上廁所為由去那裡休息片刻,免受監工和看守的鞭打。但囚犯們並不總是那麼安全,因為好鬥的年輕看守甚至喜歡在囚犯如廁時干涉他們。囚犯們互相使用只有小孩才會使用的稱呼,也不被允許使用德國中產階級和上層階級的慣用頭銜。另一方面,他們必須以最恭敬的方式稱呼看守。
囚犯們像孩子一樣,只活在眼前。他們失去了對時間線的感覺,無法為未來做規劃,只能着眼於眼前的快樂和滿足,以便在不久的將來獲得大一些的滿足。他們無法建立持久的對象關係。友誼的發展和友誼的破裂一樣快。囚犯們會像早期青少年一樣,以牙還牙,賭氣說再也不看對方一眼,再也也不和對方說話,但在幾分鐘內又會成為親密的朋友。
囚犯們夸夸其談,講述他們之前的成就,講述他們如何成功欺騙工頭或看守,講述他們如何破壞工作。像孩子一樣,當人們知道他們對自己的能力撒了謊時,他們一點也不感到挫折或羞愧。
另一個導致囚犯退回嬰兒行為的因素是強迫工作。新囚犯尤其被迫從事無意義的工作,例如把沉重的石頭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過一段時間再搬回去。有時候,他們被要求徒手在地上挖洞(儘管有工具可用)。他們憎恨這種無意義的工作(儘管對他們來說,工作是否有用並不重要)。當他們被迫從事「幼稚」和愚蠢的勞動時,他們感到自己被貶低了。當他們的工作產生了一些有用的東西時,他們就會喜歡更艱苦的工作。
毫無疑問,他們從事的工作以及他們不得不忍受的蓋世太保的虐待,導致了他們身為成年人的「解體」。我有機會採訪了幾名囚犯,他們在被帶入集中營之前已經在監獄裏住過幾年,其中一些人被單獨監禁。雖然他們人數不多,無法概括,但在監獄中度過的時間並不會產生這裡這種性格變化。就退回嬰兒行為而言,監獄和集中營的唯一共同點是,囚犯都被阻止以正常的方式滿足他們的性慾,這最終導致他們害怕失去陽剛之氣。在集中營里,這種恐懼為其他不利於成人行為的因素增加了砝碼,並促使兒童行為的產生。
對集中營生活的最終適應
當一名囚犯改變了自己的性格,把蓋世太保的價值觀當作自己的價值觀來接受時,他就到了適應集中營環境的最後階段。有幾個例子可以說明這種接受。
蓋世太保認為(或假裝認為),這些囚犯是世界上的敗類。他們堅持認為,他們沒有誰比誰更好。採取這種態度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為了給在集中營里接受訓練的年輕看守留下深刻印象——他們需要認為,自己甚至比最傑出的囚犯還要優越,納粹的敵人現在已經被制服,不必放在心上。
即使是對納粹制度的輕微反對,也會導致敢於反對之人被全部消滅,反對的程度不重要。與這些看守的偶爾交談表明,他們真的相信有一個針對德意志民族的猶太資本主義世界陰謀,而反對納粹的人都參與了這個陰謀,因此應該被消滅,不管這個人是誰。因此,我們可以理解他們為什麼用最卑鄙的行為對待囚犯。
看守和囚犯之間不斷干涉隱私,囚犯們因此發現自己處於絕境。因此,他們的攻擊性被積累起來。新來的囚犯用外部世界的方式發泄自己。但慢慢地,囚犯們接受了新的語言攻擊表達方式,這些術語絕對不是來自他們以前的詞彙,而是來自蓋世太保的、非常不同的詞彙。他們模仿蓋世太保的言語攻擊,進而模仿他們的身體攻擊,這個步驟需要幾年的時間。在某些情況下,他們試圖以這種方式贏得蓋世太保的好感,但更多時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是集中營里彼此對待的最佳方式。
所有在集中營里住了很長時間的囚犯都會模仿蓋世太保的態度,這原本是蓋世太保用來對抗「不合格囚犯」的態度。新囚犯給老囚犯們帶來了棘手的問題。他們抱怨集中營里難以忍受的生活,難以適應,這就給老囚犯造成了新的壓力。個體不良行為危及到整個群體。因此,一個無法承受壓力的新囚犯會成為其他囚犯的負擔。
此外,弱者是那些最容易變成叛徒的人。一般來說,弱者通常在集中營的頭幾個星期就會死亡。因此,老囚犯有時會幫助擺脫不合格的人,以這種方式模仿蓋世太保的意識形態,讓它成為自己行為的一部分。老囚犯因此表現出強硬的態度,並按照蓋世太保樹立的榜樣塑造自己,以他們的方式對待其他囚犯。
事實上,老囚犯接管了蓋世太保的態度。老囚犯出於自我保護而消滅弱者。他們像蓋世太保一樣,折磨弱者數日,慢慢地殺死他們。那些認同蓋世太保的老囚犯不僅會模仿這種攻擊性,而且會把蓋世太保舊制服的一些部分據為己有。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他們就會學着縫製自己的制服,使之看起來與看守的制服相似。但是,囚犯們會為這種模仿行為付出巨大的代價,蓋世太保會極力懲罰老囚犯縫製制服的行為。當被問及為什麼這樣做時,他們承認他們喜歡讓自己看起來像看守。
對蓋世太保的認同並沒有停留在模仿他們的外貌和行為上。老囚犯們也接受了他們的目標和價值觀,即使這些目標和價值觀似乎與他們自己的利益相悖。
即使是那些曾經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也會走到這一步,這着實令人震驚。美國和英國的報紙經常報道集中營中犯下的殘酷行為。蓋世太保因為這些故事而懲罰囚犯,這符合他們的政策,即無論一個成員或一個前成員做了什麼,都會受到懲罰,而這些故事一定源於前囚犯的報告。在討論這一事件時,老囚犯堅持認為,外國記者和報紙不該干涉德國機構,並對試圖幫助他們的記者表示憎惡。
我向一百多名老政治犯問道:「如果我足夠幸運,能夠去到外國,我是否應該講述集中營的故事,讓文明世界知曉?」我發現只有兩個人毫無保留地表示,每個逃離德國的人都應該盡其所能地與納粹鬥爭。所有其他人都希望德國發生革命,但都不贊成外國勢力的干涉。
當老囚犯接受納粹的價值觀,把它作為他們自己的價值觀時,他們通常不承認這一點,而是去找某種合理化的解釋,來解釋他們的行為。例如,囚犯們在集中營里收集廢品(因為德國的原材料不足)。當有人指出他們這樣做是在幫助納粹時,他們合理地解釋說,通過節約廢品,德國的工人階級也變得更加富有。在為蓋世太保建造建築時,他們會爭論是否應該好好建造。新囚犯支持破壞,大多數老囚犯則支持建好。他們的理由是,新德國將使用這些建築。有人指出,革命必須摧毀蓋世太保的建築,這時,他們退而求其次,說一個人無論如何都應該盡職盡責做好一切工作。大多數老囚犯已經意識到,他們必須能夠說服自己,讓自己相信工作是有意義的,否則他們不可能繼續為蓋世太保工作,所以他們必須讓自己相信這種意義。
在每天兩次清點囚犯的過程中,一些老囚犯很滿足,他們站得很端正,這隻能解釋為他們已經完全接受了蓋世太保的價值觀,將其視為自己的價值觀。囚犯們為自己能像蓋世太保一樣強硬而自豪。這種對施暴者的認同感甚至達到了某種程度——老囚犯會模仿看守的業餘活動。看守們玩的一個遊戲是看誰能忍受被打得最久而不發牢騷。這個遊戲被老囚犯們模仿,好像他們被打的次數和時間還不夠多。
蓋世太保經常會執行一些無意義的規則,這些規則源於某個看守的突發奇想。這些規則通常一經制定就會被遺忘,但總有一些老囚犯會繼續遵守這些規則,並在蓋世太保忘記這些規則後很久還試圖對其他人執行這些規則。
比如有一次,一名看守在檢查囚犯的服裝時發現,有些人的鞋子內側很臟。他命令所有囚犯用水和肥皂把他們的鞋子里里外外都洗一遍。這樣處理過的鞋子變得像石頭一樣硬。這個命令只執行過一次,許多囚犯甚至在接到命令時都沒有執行。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老囚犯不僅堅持每天清洗鞋子內側,而且詛咒所有不這樣做的人,說他們心不在焉,很骯髒。這些囚犯堅信,蓋世太保制定的規則是人類行為的理想標準,至少在集中營里是這樣。
大多數老囚犯與蓋世太保的價值觀「和平共處」,而且也涉及種族問題——儘管在他們被帶入集中營之前,種族歧視與他們的價值觀格格不入。他們認同德國的「生存空間論」(Lebensraum),認為德意志民族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間,他們相信德意志種族的優越性。應該強調,這並不是蓋世太保的宣傳結果,蓋世太保並不打算收編他們。
此外,蓋世太保堅持認為,無論如何都要阻止囚犯表達自己的感受。蓋世太保似乎認為,在讓囚犯遭受酷刑之後,他們就不再用價值觀戰勝囚犯,而只有恐懼。但在老囚犯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另一種情況,這些情況表明,他們願意接受蓋世太保的做法,而這些做法絕對不可能來自於宣傳。
看來,既然他們對蓋世太保恢復了嬰兒般的態度,他們就希望強大的父親形象應該是公正和善良的。他們把用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劃分蓋世太保,所有積極情緒都集中在少數官員身上,而這些官員在集中營管理者的等級制度中相當高。他們堅持認為,這些官員在嚴酷的表面之下隱藏着正義和合理的感覺——他們認為,這些官員真的關心囚犯,甚至悄悄幫助他們。有人說,這些官員之所以不露聲色地幫助他們,是因為他們在那個位置上只能不露神色。
這些囚犯急於為自己的觀點尋找理由,這是很可悲的事。囚犯還為此編製了一個傳說故事——在檢查營房的兩名軍官中,有一人在進入營房前擦乾淨了他鞋子上的泥土。這可能只是一個下意識的動作,卻被囚犯解釋為對另一名軍官的反對。
老囚犯順從和認同蓋世太保的問題很多,但也不是全部。有些老囚犯也有不畏懼蓋世太保的時候,他們需要非凡的勇氣。
最後,我應該再次強調,這篇文章是一份初步報告,並不詳盡。我認為,集中營絕不僅僅是蓋世太保報復敵人的地方。集中營是年輕蓋世太保士兵的主要訓練場,這些年輕人將要統治和管理德國,乃至所有被征服的國家。集中營還是蓋世太保的實驗室,它在那裡開發各種方法,不僅把自由和正直的公民變成陰鬱的奴隸,而且變成在許多方面接受主人價值觀的奴隸。囚犯們仍然認為自己在遵循自己的生活目標和價值觀,而實際上他們已經接受了納粹的價值觀,將其作為自己的價值觀。
在集中營里住了幾年的囚犯所遭遇的極端情況,以較輕微的形式也發生在德國居民的身上。如果被佔領國家的居民不能形成有組織的抵抗團體,這種情況也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這個制度似乎太強大了,個人無法打破它對情感生活的控制,尤其很多群體已然接受了納粹制度。
如果一個人以個體身份行事,似乎更容易抵制蓋世太保和納粹的壓力。蓋世太保似乎知道這一點,因此強迫所有個體加入他們監視下的群體。為此,當局引入了人質制度和連坐制度(對群體成員的懲罰),不允許任何個體行為偏離群體標準(無論這個標準是什麼)。當局也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單獨活動。
這些做法的主要目標在於,在群體中產生像孩子一樣的態度,和像孩子一樣對領導意志的依賴性。打破這種影響的最有效方法似乎是形成由獨立、成熟和自立之人組成的民主抵抗團體,每個成員都應該支持所有其他成員進行抵抗。如果不形成這樣的團體,似乎就很難不受蓋世太保和納粹制度的無情壓力,很難免於人格解體的緩慢過程。集中營是蓋世太保的實驗室,它不僅使自由人,甚至使納粹制度最熱心的反對者解體。因此,所有有興趣了解納粹制度影響的人都應該研究它,以再次幫助不幸之人成為自主和自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