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購買墓地陵園的喪屬之所以猶豫不決,除了價格、環境、位置等墓地的自身因素外,還被外界的流言蜚語勸退,有人說墓地的使用期限就只有20年,單聽這個說法絕對是荒謬的。
我國自古以來就對生死之事極為尊重、敬畏,政府也批准了部分土地作為墓地陵園使用,當然不會朝令夕改,短短20年的時間就拆遷或者轉移,這不僅是對無數家庭的麻煩,也是對逝者的不敬。至於墓地陵園使用期限的問題,我國相關的管理辦法也已經標識得十分清楚。我國的經營性公墓大多啟用於上世紀90年代,1992年,民政部發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長不得超過20年」。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到了2011年,民政部對管理意見做出解釋,20年即墓地管理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並不是指墓地的使用期限。因此只要是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就可繼續使用墓地。如果有更多的墓地方面信息想要了解,可以聯繫天津萬壽菊墓地網400-838-6808或186-308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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