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為何要把已經消亡的活人殉葬制度又翻了出來?

眾所周知,活人殉葬是一種野蠻落後的殉葬制度。之前,大致推測出現於我國的殷商早期,消亡於清康熙時期。

但是,隨着距今六千年的大汶口文化遺址中挖掘出殉葬的遺迹。如圖,有些陪葬者的屍骨兩腿骨明顯是分開的,說明下葬時極其痛苦,顯然是在活人殉葬。

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殉葬制度最早出現於原始社會的後期,繁榮興盛於殷商和西周時期,從兩漢到兩宋時朝趨於消亡。但是,從明初又開始恢復,一直到清朝中期才真正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出現的圖騰崇拜,其實屬於最早期的宗教信仰,伴有各式各樣的祭祀活動。隨着生產力的不斷發展,食物出現了剩餘,到了炎黃二帝和蚩尤爭霸時期,陪葬和殉葬制度也逐漸出現了。

到了殷商時期,隨着文化水平和宗教信仰的發展,人們相信肉體死後靈魂會繼續活在另一個世界。而為了讓自己生前的財富和權力繼續沿用,奴隸主和貴族死後都會使用活人殉葬。而且,隨着一整套禮制的確立,這種殉葬制度日趨明確和森嚴。據《墨子·節喪》記載:

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人;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到了戰國時期,雖然秦國在軍力上迅速崛起,但在文化上依然被山東六國嘲笑為「文化愚昧」的國度。在秦獻公時期,殉葬制度在秦國被率先廢止了,據《史記》記載:

獻公元年,止從死。

秦獻公去世後,其子秦孝公繼位,繼續貫徹其父的禁止活殉政策,而之後進行的商鞅變法也堅持了這一政策。於是,就在山東六國還在繼續沿用活人殉葬的同時,秦國使用陶俑替代了活人,最著名的代表莫過於現如今的「兵馬俑」。

但是,實際執行的情形卻並非完全如此,秦始皇死後,除了大量陪葬的陶俑以外,還有數量眾多的殉葬者。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

二世曰:「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

真正確立並且沿用活人不得殉葬,是到了漢代以後了。不過,隨着最腐朽、最黑暗的明朝到來,原本已經幾乎絕跡的活人殉葬制度又被翻了出來,太祖朱元璋駕崩前就要求後宮幾乎所有的皇妃為他殉葬。據《明史》記載:

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宗、宣宗皆然。

在立國之初,朱元璋就對後宮制定了嚴苛的制度,最大限度打擊宦官和嬪妃干政。尤其是,在太子朱標過世後,他擔心年幼的皇太孫朱允炆難以轄制後宮眾人,索性恢復了臭名昭著的殉葬制度並將其寫入了《皇明祖訓》,要求子孫都世世代代遵照執行,以強化朱家的皇權。據《萬曆野獲編》記載:

太祖孝陵,凡妃殯四十人俱身殉從葬。僅二人葬陵之東西。蓋洪武中先歿者。

就是說,僅殉葬的四十名妃嬪中,活殉者就達到了三十八個之多。由於這些殉葬過於滅絕人性,故而成為了宮禁的秘密,在明代的文獻中鮮有提及,但從《李朝實錄》中也可以窺得一二:

及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晌之於庭,銅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雄經而死。

繼太祖朱元璋以後,成祖、仁宗和宣宗都繼續沿襲了這一殘忍的制度,直至明英宗時才得以廢除。

1464年,也就是天順八年,明英宗朱祁鎮在彌留之際終下詔群臣,以「吾不忍視之」而從制度上廢除了活人殉葬制度。他的繼任皇帝明憲宗,也在臨終前強調不要活人殉葬,終於給明以來罪惡的活人殉葬制度畫上了句號。

不過,由於滿族是生活在我國東北地區的游牧少數民族,其社會形態尚處於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階段,因而仍在沿用活人殉葬的陋俗。據《清史稿》記載:

孝慈皇后崩,立(阿巴亥)為大妃……。八月,(努爾哈赤)疾大漸,乘舟自太子河還,召大妃出迎,入渾河庚戌,舟次叆雞堡,上崩。辛亥,大妃殉焉,年三十七。

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過世後,都進行了不同規模的活人殉葬。但是,清初最大規模的殉葬還是發生在順治年間,他最寵愛的董鄂妃去世後,特命宮女和太監三十人為其殉葬,超過了清初歷代活殉的規模。

直到康熙年間,御史朱斐上疏奏請,據《清史稿》記載:

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1673年,也就是康熙十二年,清廷正式下詔禁止活人殉葬。從此以後,這種違背人性倫理的殉葬制度才真正退出了歷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