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立二等功,沒有滿12年退役,安置工作時會優先選崗嗎?

各位戰友大家好,當兵立了二等功,沒有滿12年,退役可不可以安置工作?安置工作時會優先選崗嗎?

其實根據我們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條件來講,正常情況下是要滿12年的士官,可以安置工作,但是如果你是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的士兵,即使沒有達到服役滿12年以上,也是可以安置工作的。

那麼我們在安置工作的時候,首先有一點大家知道,他會要按照檔案分排名來安排,即使你立了二等功,也要根據你最終的檔案分排名,根據排名來選崗。

一般情況下,很多地方是立的二等功可以加20分,但是因為你的服役年限沒有滿12年,所以在這一塊有可能會吃虧。

總之。我們的退役兵滿了12年以上的是正常的可以達到轉業安置條件,如果立二等功,雖然不符合安置工作的士官或者是義務兵,也可以按照士官的標準來由政府安置工作。選擇崗位時,即使立二等功,他也不叫優先選,是根據你綜合的檔案分來選。

因此,如果在部隊立了二等功,相應的如果軍齡這邊,基本上也還過得去,最終很有可能就在排名的時候會佔優勢。

不管怎麼樣講,在部隊能夠立二等功的,再怎麼說也算是做出個重大貢獻的功臣,或者說是部隊的精英人才,那二等功不是那麼好立的。

所以根立二等功的戰友,安排一個比較好一點的工作,我覺得也完全是應該的。那麼戰友,你身邊有沒有曾經立過二等功的戰友,安置的工作怎麼樣?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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