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是人民解放軍正規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年份。這一年,我軍實行了軍銜制、薪金制和義務兵役制,並第一次在全軍範圍內大規模地給革命戰爭時期的有功之臣頒授勳章、獎章,史稱"四大制度"。
其實早在新中國成立後不久,為革命戰爭有功之臣頒發勳章和實行軍銜制就提上議事議程。由於抗美援朝戰爭和部隊整編工作的進行,授勛和授銜都是到1955年才正式實施。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這次根據憲法規定頒發勳章、獎章,是對人民解放軍在各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一次總結性獎勵。這種殊榮,不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立功受勛人員的關心,也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偉大歷史功績的肯定,對全軍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勳章、獎章分為"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
勳章獎章條例規定,勳章、獎章分為"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勳章每種分一、二、三級,獎章不分級。區分勳章獎章的條件,是以參加人民革命戰爭時間的長短和當時職級的高低,以及是否堅持工作和有無重大過失為依據。勳章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獎章由國務院批准,國防部長授予。授予勳章、獎章的同時發給證書。
各級勳章、獎章的授予條件是(摘要):
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 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二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三級八一勳章授予連級以下人員。八一獎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員。
三級八一勳章證書
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 授予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 )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旅級和相當於旅級以上幹部,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新四軍時的支隊級和相當於支隊級以上幹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軍、新四軍中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中相當于軍級的縱隊和新四軍師級以上幹部。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旅級、團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營級、連級及其相當幹部。獨立自由獎章授予當時的排級以下人員。
一級獨立自由勳章證書
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 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軍級以上及其相當幹部。二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營級及其相當幹部。解放獎章授予當時的連級以下人員。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國民黨軍隊起義的原國民黨軍隊有功人員:直接領導一個整軍以上起義的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師起義的授予二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團起義的授予三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排到整營起義的授予解放獎章。
由於是第一次在全軍範圍內統一授勛,黨和國家對此都很重視,勳章的材質和製作非常考究。一級勳章是銀質正反兩面鎦金;二級、三級勳章的材質是以銀為主的合金。三種獎章均為銅質鍍金。
1955年全軍首次授予軍銜時頒發第一批勳章
1955年9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授予朱德等1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並決定授予朱德等131人一級八一勳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一級解放勳章。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陸續發佈命令,授予元帥和將官以各種勳章。
毛澤東主席授予朱德元帥三枚一級勳章
彭德懷元帥的勳章證書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銜授勛典禮在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等參加了授銜授勛典禮。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元帥軍銜命令。毛澤東主席親自將元帥軍銜的命令狀一一授予朱德等開國元勛。授予元帥軍銜禮成之後,彭真又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勛命令,毛澤東主席又將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授予參加中國革命有功人員,以及在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軍隊起義有功人員。
劉少奇委員長、周恩來總理在授銜授勛的酒會上向朱德元帥等祝酒
勳章、獎章的頒發工作,原計劃分兩期進行:1955年頒發現役軍人的勳章、獎章,1956年頒發轉業、複員和離隊軍人的勳章、獎章。但實際上授勛工作在具體實施時有了一些變動,未能按原計划進行。一是現役軍人的勳章、獎章,一直頒發到1957年。主要原因是授勛工作審批程序和政審非常嚴格,特別是評定勳章種類、等級工作非常細緻、複雜,由於歷史的條件所限,尤其是紅軍時期,幹部檔案制度尚不夠健全,一些幹部戰爭時期的任職在檔案記載上不夠明確,有時需要當年的上下級或同級來證明;有些職務的等級也有了變化,如據當時評定勳章的有關文件:紅軍時期後勤機關的科長一級,以前一般按營級計算,現在一般改按連級計算;抗日戰爭時期的旅供給處副處長、旅衛生處副處長以前一般按團級計算,現在一般改按營級計算;解放戰爭時期的軍衛生部副部長、軍供給部副部長以前一般按師級計算,現在一般改按團級計算,等等。這就給評定勳章增加了難度,也是造成分批公布受勛人員名單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楊成武上將1955年被授予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但直到1957年,才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二是第一期完成後,第二期因故沒能按計劃實施,絕大多數轉業到地方工作的軍人沒有榮獲勳章、獎章。主要是因為這批人員人數多,人員變動大,情況比較複雜,授勛工作困難很大。兩個有關授予勳章、獎章的決議《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保衛祖國和進行國防現代化建設中有功人員的決議》、《關於授予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有功人員勳章獎章的決議》,也因故未頒發條例付諸實施。
時隔兩年之後,1957年頒發第二批勳章
自1955年與首次授銜同時進行的大規模授勛之後,經過近兩年複雜細緻的工作,1957年6月,中央決定再次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
1957年6月18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佈授勛命令,其中包括楊成武等47人的一級八一勳章、黃永勝等196人的一級獨立自由勳章、王建安等421人的一級解放勳章。
這一年"八一"建軍節前夕,人民解放軍總部、各軍種、兵種和各大軍區的領導機關,先後隆重舉行了授勛典禮。在總部和駐京部隊聯合舉行的授勛典禮上,國防部副部長李達上將宣讀了毛主席的授勛命令,國務院副總理賀龍元帥代表毛主席把勳章授予楊成武上將等394人。在總參謀部的授勛典禮上,總參謀長粟裕大將代表毛主席把各種勳章授予968名軍官。總政治部、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聯合舉行的授勛典禮上,由國防部副部長、總政治部主任譚政大將代表毛主席將勳章授予林月琴等559人。在瀋陽軍區授勛典禮上,榮獲勳章的有鄧華上將等549人,由國防部副部長肖勁光大將宣讀授勛命令,並將勳章一一授予有功人員。在蘭州、新疆軍區分別舉行的授勛典禮上,代表毛主席授勛的是總幹部部部長兼總政治部副主任肖華上將……
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軍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各種勳章103349枚,各種獎章52萬餘枚。其中,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178人,二級八一勳章1467人,三級八一勳章5339人;一級獨立自由勳章313人,二級獨立自由勳章4152人,三級獨立自由勳章31098人;一級解放勳章990人,二級解放勳章4932人,三級解放勳章54879人。授勛人數共計61000餘人。
洪學智上將三枚一級勳章的證書
在功勛卓著的共和國開國將帥中,有144人同時榮獲3枚一級勳章,其中,10位元帥和10位大將,均被授予金光燦燦的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57位開國上將中有47人被授予3個一級勳章,有10人例外:韋國清、唐亮、蘇振華被授予二級八一勳章(紅軍時期為團級幹部)、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李天佑、楊至成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抗戰時期在蘇聯養傷)和一級解放勳章;呂正操原為東北軍將領,抗戰時期參加八路軍,被授予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上將中只獲得一級解放勳章的有4人:烏蘭夫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都參加了革命工作,但未在軍隊任實際職務;陳明仁、董其武、陶峙岳3人原為國民黨軍中將級軍官,解放戰爭後期率部起義,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177人中,有60人被授予3枚一級勳章,占將近三分之一;少將1360人中,僅有15人獲此殊榮。另外還有已轉到地方工作、只授勛未授銜的周保中、馮白駒二位將領也獲得了3枚一級勳章,共計144人。
周保中將軍佩戴三枚一級勳章(略章)
對於原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的授勛、授獎,一開始是授予起義後參加人民解放軍,1955年仍在軍隊的人員,如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的陳明仁、董其武、陶峙岳、孔從洲、曾澤生、林遵、鄧兆祥、劉善本等,當時分別在人民解放軍陸、海、空軍中任職;後來則擴大到未參加人民解放軍,或參加人民解放軍已轉業到地方工作,影響較大的起義人員,如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的張治中、傅作義、馬鴻賓、鄧寶珊、鄧錫侯、盧漢、劉文輝、高樹勛等。
另外,對起義人員條件的掌握也有一些靈活性。勳章條例規定很清楚,領導一個整軍以上起義的可授一級解放勳章,領導一個師起義的授二級,領導一個團起義的授三級。如原國民黨第一兵團司令官陳明仁率一個兵團起義,雖然其所轄9個師跑了5個師,但仍有差不多1個半軍的實力;原國民黨綏遠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董其武率部十萬起義,相當於一個兵團的兵力;原國民黨長春守軍副司令官曾澤生率六十軍起義,等等。他們都是率一個整軍以上部隊起義,因此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但有些起義將領,自己並未帶一兵一卒過來,但根據他的職銜、地位和名望,以及對其他起義部隊的影響,也授予相應級別的解放勳章。如原國民黨二級上將張治中將軍,對於促成新疆和平解放,作出重大貢獻,獲得一級解放勳章。另一方面,起義授勛的條件是按陸軍編製定的,即軍、師、團。但是原國民黨海空軍人員,他們的"起義資本"怎麼折算?如鄧兆祥,原國民黨海軍"重慶號"巡洋艦艦長,帶一條巡洋艦過來。英美等國巡洋艦艦長一般都為上校,與陸軍團長編製軍銜相當,鄧兆祥也是上校艦長。"重慶號"巡洋艦標準排水量5270噸,滿載排水量7180噸,官兵574人,屬於輕巡洋艦,按說也就能折算一個團,這是三級解放勳章的條件。但是給鄧兆祥的是一級解放勳章,也就是說,"重慶號"按一個整軍看待。這是因為"重慶號"起義的意義重大,它所引起的振動絕不亞於一個整軍的起義!同樣,原國民黨海軍少將林遵1949年4月23日率海防第二艦隊起義。海防第二艦隊轄艦艇30艘,但總共只有1271名官兵,平均每艦(艇)只有40人,大多是小型艦艇,至多也就相當於現在一個師級艦艇支隊。但是海防第二艦隊起義,是解放戰爭中最大的一次國民黨海軍集群起義,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稱是"南京江面上的壯舉"。第二艦隊的起義,加速了渡江戰役的勝利,為南京解放作出了重要貢獻。因此,林遵將軍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又如原國民黨空軍第八大隊上尉飛行參謀劉善本,1946年6月26日率機組駕駛一架B-24型轟炸機起義,從成都飛到延安,開創了國民黨空軍駕機起義的先例。在他的影響下,國民黨空軍先後有100餘人駕駛42架飛機起義。總理多次稱,"劉善本同志是國民黨空軍起義的帶頭人"。劉善本雖然只帶過來一架飛機、一個機組(共4人),但意義非凡,也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
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的海軍少將林遵(左)和鄧兆祥(右)
勳章獎章制度,是年輕的共和國對人民解放軍頒佈的一項褒獎法令,也是國家建立統一的正規獎勵制度的開端。儘管在執行過程中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未按預定計劃如期進行,也出現了個別攀比現象。但總的看,授予勳章獎章是有積極意義的。通過這一獎勵,即大地激發了人民解放軍全體官兵的榮譽感和上進心,調動了他們建設國防、保衛祖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力地促進了軍隊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