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誹謗局長被行拘」事件的當事局長,履新雲南元江政協崗位

據云南元江縣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熱情元江」9月20日消息,元江縣原教育體育局局長李文剛,已擔任縣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

▲「熱情元江」文章截圖

「熱情元江」發佈的「元江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人事事項」顯示,9月8日,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了免去李文剛縣教育體育局局長事項。9月1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元江縣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李文剛任縣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目前,縣教育體育局局長由原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楊雄太擔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本月初,雲南元江男子高光華髮朋友圈稱「造成重大輿情李局長被免職」,公安局認定該行為屬於「誹謗」,最終給予高光華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公安局所作的元公(城)行罰決字〔2025〕18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高光華在未經查證李某某被免職的真實原因情況下,捏造事實稱李某某因當地一涉及暑假假期學生安全的重大輿情事項被免職,致使他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遭到損害。

高光華不服該處罰,稱其並未誹謗。目前高光華已申請行政複議。此前,元江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解釋,李某某任職元江縣教育體育局「同一崗位」已3年9個月,根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李某某的職務平級調整,屬於正常職務變動。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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