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河南最新發文

再提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如何理解?

撰文 | 郭雪梅
責編丨汪   航

5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文件),涉及編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17條舉措。
其中,該文件明確提到: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去行政化改革,取消縣域內公立醫療機構行政級別
截圖自文件原文
多地探索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
事實上,這並非河南省首次提出公立醫院去行政化。
早在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就曾指出,要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行政級別,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此後多年,該地出台的有關公立醫院改革的文件中也屢屢提及這一說法。最為典型的案例是鄭州市公立醫院在2020年開始實行的去行政化改革措施。
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旗下媒體「映象網」報道,鄭州市公立醫院在實施去行政化改革中,圍繞薪酬制度改革、組建醫療集團等方面逐步建立與去行政化、創新編製管理等相適應的體制機制。
針對薪酬制度改革,鄭州市公立醫院積極探索,建立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醫療服務質量為核心的醫院內部績效分配製度,使績效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收入分配掛鈎併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充分調動醫院職工參與改革的熱情和積極性。
圍繞去行政化改革,鄭州多家公立醫院還組建了醫療集團,實現多院區協同發展,在科室設置、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做出有益嘗試,全面激發醫院改革活力。
據報道,去行政化改革以來,鄭州市公立醫院收支結構優化,服務質效提升,實現醫務性收入佔比、人員經費支出佔比、醫保患者實際報銷比例上升,葯佔比、衛生材料佔比、平均住院日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標。
除河南外,全國多地近年也發佈了類似的文件。
202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海南省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對此有四大實質性內容:一是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二是逐步推行院長職業化和聘任制;三是實行全員聘用管理;四是逐步取消三級公立醫院普通門診。
此外,海南方案還指出,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今年4月,「醫學界」曾發文介紹,江西萍鄉市上栗縣全縣醫療機構堅持「去行政化」和「傾向臨床」,縮減行政科室23個、人員52名。
更早前,深圳曾以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聞名全國,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實行全員合同制管理。
「深圳衛健委」2016年介紹,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在國內率先實行去行政化、去編製化的改革,醫院沒有行政級別,實行的是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醫生沒有編製,全員聘用,實行社保+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
從港大深圳醫院開始,深圳所有的新建醫院全部實行去行政化、去編製化改革。
為何推行公立醫院「去行政化」?
為何要推動公立醫院去行政化?
《健康報》2010年的報道稱,長期以來,我國公立醫院的管理體制一直是行政主導型,即醫院有行政級別,醫院的院長有行政級別,醫院所有行政人員乃至部分醫務人員都有行政級別。
報道認為,在行政的主導下,公立醫院逐步成為行政部門下屬的一個分支機構,其中心工作始終圍繞着行政部門運轉,並為此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治病救人反倒淪落為公立醫院工作的一個重要但並非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此外,報道還指出,醫院內在的自然生態遭到相當程度的侵害和破壞,這導致醫生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一線醫務人員心理失去平衡,價值觀產生偏移,「醫而優則仕」越來越受到推崇,一線的業務骨幹越來越多地走上「領導崗位」。
這些年,我國一直在探索公立醫院「去行政化」。2009年,新醫改方案提出要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要求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
此後,多地出台的公立醫院改革文件中基本都延續了「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的說法。
業內普遍認為,通過這一改革,能夠有效推動「政事分開、簡政放權」,進一步激發公立醫院改革活力和發展動力。
還有專家認為,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可能導致其在資源獲取和市場競爭中形成特權,去行政化更有利於推進醫療市場的公平競爭。
此外,《生命時報》2022年報道,中國醫院協會疾病與健康管理專業委員會名譽主任委員周生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中國大部分院長缺乏系統的管理培訓。而院長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係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關係到醫院的經營狀況與發展。
在他看來,過度行政化的弊端顯現,改革聲音才日漸強烈。據悉,去行政化大多施行院長聘任制,或者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這打破了「終身制」,也有利於醫院內部的公平競爭。
不過,去行政化改革由於涉及利益格局的調整、管理體制的變革等多方面因素,複雜程度可見一斑,因此也被認為是公立醫院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之一。
如何確保其取得實效,需要更長時間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