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費案」:美國法治及司法體系遭遇「滑鐵盧」

美東時間5月30日,那隻懸在半空中的「靴子」終於落地。紐約最高法院一個陪審團一致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在「封口費」案中有罪,被控34項罪名全部成立。特朗普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判有罪的前總統。在大選的關鍵時期爆出有罪判決,真應了那句美國政治諺語:「政治就是在合適時機扣動扳機」。美國大選歷來有「十月驚奇」之說(October surprise),這次成了「May surprise」。共和黨主要總統候選人被判有罪,並面臨刑罰。這肯定會影響到正在進行的大選,甚至其影響將遠遠超過這次大選。

「封口費案」事實是清楚的,陪審團的裁決是無法推翻的

我們先來複盤一下特朗普的「封口費案」。2016年特朗普參選美國總統,競選期間「艷星」丹尼爾斯私下透露,多年前特朗普與她有過一次「艷遇」。特朗普知悉後十分緊張,馬上委託他的私人律師邁克爾·科恩,向丹尼爾斯支付了13萬美元的「封口費」,以免此事曝光影響選情。大選過後,特朗普以律師費等名義返還了科恩墊付的13萬美元,並為此先後34次偽造商業記錄。後來,科恩與特朗普鬧翻,主動投案,牽扯出特朗普偽造商業記錄的問題。紐約州檢察官向紐約最高法院提出告訴,「紐約州人民訴唐納德·特朗普案」。起訴書指控特朗普夥同他人策劃實施「捕殺」對選舉不利的負面消息,因此「違反選舉法」。

這個訴訟案是去年3月30日提交法院的。經過一年兩個月的審理,本案陪審團一致裁定特朗普在此案中有罪。這裡需要特別說明一下美國法治中的陪審團制度。這項制度最早起源於英國,後來成為非常具有美國特色的司法制度。民主政治的要義之一是權力制衡。而陪審團制度是法治體系中最為體現權力制衡的一項制度安排。簡單說,美國法律訴訟審理被分為相互制約的兩個部門:一是,由非法律專業人員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被告是否有罪;二是,由法律專業人士即法官負責量刑。這樣就可以相互制約,使法官徇私枉法、暗箱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以特朗普的這個「封口費案」來說,在提起訴訟後,首先根據相關法律,由本案控辯雙方律師及法院共同遴選持中立立場的普通紐約市民擔任陪審員,組成本案陪審團。一般來說,美國案件審理第一項就是控辯雙方律師反覆磋商最後確立雙方都能認可的確保中立的陪審團。

為什麼要選擇普通市民擔任負責定罪的陪審團,非專業的陪審團如何能夠定罪?這就牽涉到看起來很深奧的法理學問題了。其實,理論上很深奧,現實生活中卻很簡單。陪審團的工作非常簡單,即普通人根據社會經驗和常識,來判斷和確定涉及案情的事實與證據是否真實。在案件審理中,控辯雙方都要提供與案情有關的證據和證人。陪審團只要非常簡單直接地判斷證據與證言是否真實,判斷證據和證言是否符合常識與邏輯,就像小學生做算術題,只要回答1+1是否等於2或3-3是否等於0。在此案中,陪審團要確認2016年10月科恩給丹尼爾斯分13筆每筆1萬共13萬美元付款的證據。相關證據包括:付款記錄、收款記錄、科恩和丹尼爾斯的證詞。還有特朗普2017年分12次共13萬美元付給科恩的律師費及科恩的證詞。陪審團只負責對每一項證據和證言的真實性做出判斷,最後再確定是否有罪。

根據美國法律,刑事案件定罪必須是陪審團全票通過才能定罪,只要有一人異議,此案就結案。在特朗普「封口費案」中,12名陪審員一致裁定特朗普有罪,而且34個分項罪名也被陪審團一致判定成立。

應該說,「封口費案」事實是清楚的,陪審團的裁決是無法推翻的。但是,這個在事實層面十分清楚的裁決卻在美國政壇上,在大選的關鍵階段引起了軒然大波,美國紅藍兩派進一步撕裂,進一步對峙。

一個司法裁決引發了截然不同的態度,反映出美國社會前所未有的撕裂

裁決公布後,共和黨陣營一片嘩然,特朗普本人當場「紅了臉」,怒懟民主黨搞政治迫害,聲稱陪審團的裁決不算數,11月大選投票才是「人民的裁決」。直接把司法政治化了,認為選舉、投票是最高的「法律」。眾議院多數黨領袖約翰遜也在第一時間發聲,指責民主黨搞政治迫害。普通共和黨選民更是用小額捐款的實際行動支持特朗普,短短一天向特朗普籌款賬戶捐款超過了整個4月。民主黨方面則表示要尊重司法裁決,尊重法治。

一個司法裁決引發了截然不同的態度,這反映出美國社會前所未有的撕裂。而且這個撕裂非常深刻,這不僅是政治觀念以及對一個黨、對一個總統候選人看法的分歧,而是深入到了社會觀念、價值觀層面的分歧。這是真正值得關注和思考的。

透過「封口費案」裁決表現出來的社會分歧,在社會觀念與價值觀層面看就是,美國社會當前關於政治與法治理念的分裂。現在共和黨人指責特朗普案是政治的司法化,是民主黨人把法律武器化,搞政治迫害。而民主黨人則反唇相譏,批評共和黨人把司法政治化。民主黨人指出,陪審團裁定清清楚楚,就像1+1=2。可是共和黨人卻罔顧事實,這是把政治利益、黨派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從而失去了起碼的道義底線。

這次特朗普「封口費案」造成了美國紅藍兩大政治板塊在價值觀上的分裂。政治與法治本來是互為表裡的,政治是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是社會利益分配的「總開關」。但政治又不等於權力意志,政治必須通過法治實施,以排除權力的隨性任意。在這個意義上,法治是公平公正的政治行動的保障和實現形式。政治離開法治就失去了公正性。但對於這次審判結果,美國人已經不能再按照這樣的理性思考了,政治利益、政治考量完全超越了司法,超越了一切。在利益面前,在政治面前,事實變得不重要了!程序正義變得毫無價值了!應該說,這是美國人歷來引以為傲的法治以及司法體系遭遇到了「滑鐵盧」。在我看來,因「封口費案」裁決引發的美國兩大政治板塊發生的意識分歧、政治分裂的意義要遠遠超過這次大選本身,超過究竟是誰當選美國下一任總統的意義。

(作者為四川大學講席教授、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