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區需走出「邊整改,邊破壞」怪圈 | 新京報社論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發現,10來艘采砂船在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內孟姜垸洲灘采砂。圖/新華視點視頻截圖

非法采砂挖空兩千多畝洲灘,本應水草蔥鬱的濕地溝壟密布,部分應修復區域違規複種林木……近日,「新華視點」記者跟隨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洞庭湖區走訪發現,多個保護區存在破壞濕地生態問題。

10來艘采砂船在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內孟姜垸洲灘采砂,採好的砂石堆積在水中,10多米高,綿延百米,近四分之一個孟姜垸洲灘被挖空……這樣的破壞場景可謂觸目驚心。如此持續進行的違規采砂作業,卻是經澧縣水利部門審批的。而類似由企業和地方政府「合謀」的生態破壞行為,在當地並非孤例。

很顯然,相較於一般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此事的惡劣性質更體現在,相關對洞庭湖濕地生態的一系列破壞行為,都是在當地相關部門的「允許」下進行的。也就是說,原本作為生態保護者的地方政府,竟成了生態破壞行為的參與者。這不僅是對中央督察整改要求的陽奉陰違,也是一種監管職責的蛻化和異化。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直接彰顯的是國家層面的環保治理決心和意志。若對此都置若罔聞,甚至出現「一邊整改,一邊破壞」,或者是中央環保督察前腳剛走,相關破壞行為後腳就死灰復燃,這背後所反映出的不僅是個別責任者的「膽大妄為」,更映射出地方治理生態的問題。

這次督察發現的兩個細節就很有代表性。一是,2023年9月湖南省水利廳發文要求,孟姜垸採區「在相關自然保護地範圍調整方案批複前,不得采砂」。但第二個月澧縣水利部門就再次違規審批,同意4家采砂公司違規采砂。

二是,早在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對湖南省的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歐美黑楊大面積種植,嚴重威脅洞庭湖水生態環境安全。當年湖南省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歐美黑楊,並同步開展退林還濕等生態修復工作,然而不久後相關區域又開始大量違規複種林木。

這些細節表明,環保制度規範、整改的「失靈」和「走過場」,不只是出現在個別環節上,而是呈現出層層「失守」的情況。

這一方面,意味着層層下達、看似嚴肅縝密的相關治理要求和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實際處於「空轉」狀態;另一方面,這些突破規則的行為長期公開進行,但直到中央環保督察才揭開蓋子,說明對這種系統性的制度「空轉」,地方層面缺乏及時糾偏的能力。

因此,要真正走出這種屢禁不止、整而不改的治理循環,除了要強化問責,將環保責任落到實處,還有必要推動相關治理機制、幹部考核機制等的優化,以提升環保治理的能動性,克服治理效能的層層衰減。

無論是相關部門違規審批采砂作業,還是將濕地違規出租用於種植林木,本質上都是圖謀一時的眼前利益,屬於典型的「靠湖吃湖」。那麼,在嚴肅追責違規行為的同時,也還有必要反思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的轉變,是否真的跟上了環保治理要求的步伐。

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從來就不是一個凌虛蹈空的概念。既要看到很多有損生態環境的行為是與地方經濟發展模式掛鈎的,也要明白生態治理只有讓民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才能凝聚最廣泛的社會支持。

事實上,2021年5月,國家發改委專門出台的《關於加快推進洞庭湖、鄱陽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加快推進「兩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並提出了一攬子的支持政策。如要求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完善資金分配方式,優化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使用,增強「兩湖」流域自我發展能力。

從這次督察結果看,洞庭湖區域依然呈現出對於「靠湖吃湖」傳統發展模式的依賴。由此或也提醒,相關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或也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力,助力當地加快發展轉型,為更好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提供有力支撐。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