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引領區」法治引領開出「盛夏果實」!首批管理措施明天施行

7月15日,由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以下簡稱《引領區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浦東新區改革創新實踐制定的《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和《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兩部管理措施,將正式施行。

這兩部管理措施是浦東新區聚焦企業高度關注領域,着眼立法授權一周年時間節點,堅持以法治引領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的立法導向,在積極運用管理措施賦能引領區建設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其中,《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支持檢察機關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法律性文件。《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則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以專門立法的形式促進商事調解創新發展的法律性文件。兩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先行示範意義。

2021年7月15日正式發佈的《引領區意見》賦予了浦東新的重大歷史使命,要求「建立完善與支持浦東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並明確賦予浦東兩大全新的法治保障利器:一是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二是支持浦東對暫無法律法規或明確規定的領域,先行制定管理措施。自中央授權以來,浦東新區圍繞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這一根本目標,充分運用立法授權,積極推動形成了「一套銜接有效的運行機制、一批創新突破的法治成果」,包括市、區兩級人大和政府的3個法治保障決定和相關的工作規程,以及目前已經出台的9部浦東新區法規和3部管理措施。

2022年6月30日,浦東新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和《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

記者從浦東新區人大法制委了解到,制定《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主要基於助力完善法治保障體系、及時固化浦東改革試點經驗和加快構建企業合規良好生態三方面的考慮。區人大常委會率先制定管理措施,對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加以探索,既可為浦東新區深化推進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也可為國家層面立法的發展完善提供實踐樣本。同時,這部管理措施也體現了三大創新,包括創新「司法救濟+規則治理」,構建企業合規治理新生態;創新「政府引導+行業自治」,打造企業合規治理新模式;創新「三級聯動+異地協作」,探索企業合規跨省協同新機制

《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則基於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順應立法發展趨勢和系統集成浦東改革經驗三方面的考慮。區人大常委會總結以往探索實踐經驗,制定商事調解領域管理措施,有助於進一步推動浦東「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吸引力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更好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該《若干規定》的主要亮點包括,明確調解組織設立方式和名冊管理制度,加強對商事調解組織的監督指導;吸引國際商事調解組織集聚發展,助力浦東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支持律師、仲裁員等調解員個人參與國際商事調解,助力打造浦東商事調解服務品牌;創新小額商事糾紛快速調處機制,助力糾紛高效、便捷、低成本解決;暢通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銜接渠道,提升調解協議法律效力;明確商事調解支持舉措,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來源:浦東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