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見!2024年,第4套人民幣上的「鋼鐵工人」,居然成了紙尿褲的代言人。

而該形象的原型,83歲的楊國忠先生,得知後當場怒道:
「我的肖像有特殊的意義和尊嚴,沒經我同意,用我的肖像推廣他們產品;
還是這種產品,他們這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權!必須賠償12000元。」
現年已經83歲的楊國忠老先生,雖然全國沒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看過他肖像畫的人那可是海了去了!
因為第四套50元人民幣上的鋼鐵工人原型就是他!

1979年我國著名的藝術教育家侯一民先生夫妻兩到北京鋼鐵廠。
以當時37的楊老先生為原型,創作出新時代的鋼鐵工人形象。
而這個經典形象,被第四套人民幣選中,印在50元人民幣上。
因為肖像被印在人民幣上,所以楊老先生一直對自己要求很嚴,不願意出現任何損壞形象的行為。
即使是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後,因為楊老先生愛好表演,整個人因為保養得好,形象不錯;
有不少影視作品和廣告商拿着錢找上門,楊老先生也不是都答應;

而是仔細挑選不損害這個形象的影視劇角色和廣告才參加演出。
2024年8月,跟過去的每一天一樣上網遨遊的楊老先生,看到突然出現在自己的一張照片,不禁驚叫起來。
「怎麼回事?我從來沒答應過!」
楊老先生說,「還是做成人紙尿褲的廣告!真是亂來!太破壞我的形象了!」
具有強烈法律意識的楊老先生,馬上意識到這不僅僅是破壞形象的問題;
而且這家位於福建省連江縣的紙尿褲廠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

固定證據,準備材料,一紙訴狀,楊老先生將這家紡織品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這家公司在其所有的網站上;
將涉及楊老先生的照片的宣傳全部刪除,並且賠償其經濟損失12000元。
收到楊老先生的訴狀後,因為案件標的額不大,特別是案件事實清晰;
且收到訴狀後,被告福建這家公司馬上在官網上刪除相關照片,所以法院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
面對法官和楊老先生,公司表示:

一、他們承認錯誤,並及時改正。
收到訴狀後,公司馬上在網上刪除了相關照片;
二、現在公司經營實在是太難了,承受能力有限。
希望楊老先生能體諒一二,適當降低賠償額;
三、誇獎楊老先生,因為楊老先生的形象太好,所以他們才會選用楊老先生的照片。
當然他們未經楊老先生授權就使用,這種行為是錯誤的。
楊老先生則表示:自己的肖像有其特殊意義,公司的產品不符合其形象;
且公司的行為會為其帶來負面影響,所以其索賠是正當且必須的。

最後,在法官的調解下,終於雙方達成和解方案:
即時由公司支付楊老先生六千元,雙方糾紛就此了結。
就這樣,經歷過小小的風波後。
楊老先生那張人們在人民幣上熟悉的臉龐,重新恢復起應有的寧靜和尊嚴。
每個公民的肖像都具有專有性、絕對性、排他性,公民的肖像權受法律的保護。
《民法典》中對公民的肖像權使用有專門的規定;
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肖像權人同意,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不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廣大的經營者,商業宣傳要有底線,如果需要使用他人的肖像進行宣傳,事先必須徵得肖像權人的授權。
如果因為各種原因事先未取得使用權;
那麼,事後應當取得肖像權人的追認同意,以免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同時,也希望我們每個人,當發現自己的肖像權被侵權時。
我們應該向楊老先生學習,除了迅速整理網頁的截圖,也就是及時取證存證。
必要時,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