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楊慧受賄一案。

安順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4年,被告人楊慧利用擔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貴州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醫療設備採購、工程項目承接、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448萬餘元。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楊慧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楊慧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楊慧進行了最後陳述,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4年6月11日消息,楊慧被查;今年5月30日消息,她被「雙開」。

楊慧(資料圖)
經查,楊慧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搞政治攀附;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調動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腐化,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慧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共貴州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楊慧是貴州省委委員。《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公開簡歷顯示,楊慧,女,苗族,中共黨員,1973年6月生,籍貫、出生地貴州畢節,199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文學學士)。
她曾任: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等職。
2015年,楊慧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2018年任貴州省衛計委副主任,當年11月任機構改革後的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2020年8月任省衛健委黨組書記,至被查。
貴州反腐大片今年1月曾披露,楊慧通過討好時任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妻子黃某某攀附孫志剛,2020年8月,楊慧升任省衛健委黨組書記。一方面對黃某某唯命是從。另一方面也大肆為楊慧的「錢袋子」朱某某實際控制的公司提供幫助,讓「錢袋子」有更多錢。
「錢袋子」朱某某自然也是「懂事」。2019年初到2021年初,每個春節和中秋都給楊慧「送禮」,一共送了600萬元現金,但這還遠遠滿足不了楊慧的胃口。
2021年9月,楊慧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看上了一棟別墅,售價為4000萬元。當得知楊慧十分喜歡這個別墅又因為價格高而有些猶豫時,朱某某勸說楊慧不要錯過機會,並表示購買別墅的資金由自己來解決。
朱某某行動迅速,看完別墅沒幾天就先奉上500萬元現金。此後隔一兩個月就給楊慧送錢,先後17次一共送了4500萬元。
朱某某送錢既大膽又小心,她先是將錢轉到外省,然後又轉回私人賬戶,接着安排多名人員取現。
楊慧說,「將近20次吧,也是通過很多種手段,在全國五六個城市輾轉,花兩年多時間,逐步給我來購買的。」
4000萬元買下別墅後,楊慧又花費850萬元進行裝修,光是別墅中新建的游泳池就花了230萬元。
這幢別墅位於貴陽市觀山湖區某公園湖畔,共有四層,裝修極盡奢華。
楊慧說,「為了一棟別墅,你把努力大半生的政治生命和你的人身自由全部賠進去了,真的是太不值了、太愚蠢了、太瘋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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