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常態化懲治誣告陷害工作走深走實,持續釋放向誣告者「亮劍」、為幹事者「撐腰」的強烈信號,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機關、黑龍江省公安廳現將6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王某某誣告陷害他人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問題案
2024年9月,哈爾濱市南崗區哈西街道辦事處幹部王某某,向省、市、縣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時任街道黨工委書記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問題。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王某某因未被推薦提拔心懷不滿,為發泄私憤實施誣告。2025年1月,公安機關對王某某作出罰款五百元的處罰。2025年4月,紀檢監察機關給予王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丁某某誣告陷害他人買官賣官、大肆斂財等問題案
2025年7月,齊齊哈爾市克山縣西聯中學原校長丁某某,向省、市、縣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克山縣教育局局長齊某在教育改革過程中造成國家資產浪費,借改革之機買官賣官、大肆斂財等問題。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丁某某擔心齊某推進學校整合改革致使自己無法繼續擔任校長,為阻礙改革工作正常進行實施誣告。2025年8月,公安機關對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紀檢監察機關給予丁某某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三、柯某某誣告陷害他人串通包庇問題案
2025年1月至3月,牡丹江市陽明區居民柯某某,先後兩次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愛民區紀委監委駐區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楊某故意篡改筆錄、包庇他人等問題。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柯某某對其舉報的問題線索處置結果不滿實施誣告。2025年5月,公安機關對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四、王某誣告陷害他人索賄問題案
2025年1月,伊春市伊美區社區矯正人員王某,在該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微信群內發佈視頻,舉報該區紅升司法所所長陳某某向其索賄。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王某對陳某某開展矯正管理工作不滿實施誣告。2025年2月,公安機關對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並處罰款三百元的處罰。
五、滕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在辦案中存在辱罵、挑釁、恐嚇等問題案
2025年6月,鶴崗市興安區居民滕某某在快手平台發佈視頻,舉報該市公安局興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文某某在辦理其尋釁滋事一案時,存在使用暴力、辱罵、挑釁、恐嚇等行為。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滕某某為發泄私憤實施誣告。2025年7月,公安機關對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六、夏某某誣告陷害他人侵吞土地補償款問題案
2024年7月,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居民夏某某,在該區紀委監委此前已反饋其舉報時任白樺鄉鄉長李某侵吞其土地補償款問題不實的情況下,仍就該問題反覆向省財政廳、大興安嶺地委等相關部門、地區舉報。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系夏某某為達成個人不合理訴求,主觀臆測實施誣告。2025年3月,公安機關對夏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以上典型案例,有的因個人提拔、使用等目的受阻,通過誣告進行打擊報復;有的對執紀執法機關等作出的明確結論不滿意,歪曲事實幹擾案件查辦工作;有的捏造事實製造網絡輿情,意圖混淆視聽進行施壓;有的肆意實施重複舉報,試圖使其不合理訴求得以滿足。上述誣告陷害行為,嚴重擾亂信訪舉報秩序,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浪費執紀執法資源,挫傷幹事創業積極性。廣大黨員幹部群眾要通過正常渠道,依規依法、客觀真實反映問題,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要保持高壓態勢,對誣告陷害行為「零容忍」,持續加大查處力度,堅決剎住誣告陷害歪風邪氣,營造擔當作為、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來源:清廉龍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