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2024 年 11 月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始,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添 2 天,當中春節、勞動節各自增加 1 天。

基於此對放假調休原則予以進一步的優化與完善,除了個別特殊狀況之外,春節自農曆除夕開始放假調休 8 天,國慶節自 10 月 1 日起放假調休 7 天,勞動節放假調休 5 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者連休 3 天(倘若逢周三則僅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倘若遇上中秋節則合併放假 8 天。
接下來,勞動節休假 5 天,端午節休假 3 天,國慶節、中秋節休假 8 天。具體的安排詳情如下:清明節:4 月 4 日(周五)至 6 日(周日)放假,總計 3 天。

清明節放假 3 天且不進行調休,這種安排意味着不再為了拼湊出所謂的假期而進行複雜的調休操作,這毫無疑問是百姓的一大福音。這種決策充分體現了對民眾休息需求的尊重和關懷,讓人們能夠更加自由地規劃和享受這三天的假期時光。不再需要為了前後的調休而打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節奏,能夠以更加輕鬆和愉悅的心情投入到假期當中。

此外,對於許多辛勤工作的人們來說,這無疑是一份貼心且實在的福利,讓他們能夠在繁忙的生活中擁有一段真正屬於自己的寧靜與放鬆的時光。其實,只有想人民之所思,踐人民之所託,持續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憧憬轉化為現實,這樣的政策才能贏得老百姓的支持和擁護。畢竟,金杯、銀杯,永遠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