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是大多數退休人員唯一的收入來源,養老金的多少直接關係到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時間進入2023年2月份,今年養老金即將迎來調整,截止目前,四川、河南、上海、北京等地已經明確要調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那麼,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可行嗎?

誠然,年齡越大,身體各方面機能下降越多,特別是年過七十,不僅逐漸失去再就業的能力,而且看病就醫的需求也逐漸增加,花費增多,有的甚至需要支出一筆個人照護的費用,因此,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即使領着較高的養老金,有的也難以維持基本生活,如果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不僅能使他們得到心理安慰,還能在實質上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不過,綜合各方面因素考慮,這樣的調整方式並不可行,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我們依次來看。
第一,養老金調整時,已經設置了高齡傾斜調整,給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養老金。
多年來,養老金調整已經形成相對成熟和固定的調整方式,通常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種方式,其中傾斜調整會向高齡老人傾斜,大多數地區會給年滿70歲的退休人員給予額外的傾斜照顧,同等條件下,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通常能多漲一些,不同地區調整標準不同,一般在幾十元不等。
因此,如果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就和現有的高齡傾斜調整方式有所重複,使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重複獲利,不利於保持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

第二,調整標準過高,沒有資金支持。
近年來,我國養老金調整標準人均水平在100-200元左右,這是經過綜合養老基金收支水平、老齡化程度、未來發展趨勢等多方面問題後得出的實際調整數據,可謂是量入為出、儘力而為,如果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顯然調整標準過高,這筆錢不管是養老基金還是國家財政,都難以負擔,因此這樣的調整標準沒有資金支持,難以實現,如果照此調整,那麼就要壓縮其他調整方式的標準,使養老金調整的公平和效率受到影響。

第三,打破了養老金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不利於激發繳費積極性。
養老金之所以能夠按時足額發放,主要是靠參保人積極繳費,充實養老基金,使養老金髮放和調整都有底氣,為了保持養老保險制度的良性循環,養老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一直堅持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給多繳費和長繳費的參保人多發養老金,多調養老金,才能激發正在參保繳費的參保人的繳費積極性,如果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這樣的調整方式以年齡為標準,忽略了繳費的作用,打破了養老金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不利於激發繳費積極性。
綜上所述,2023年養老金調整,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漲500元,並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