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玉溪市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監管中「責任懸空」、消極應付,履職不力的問題。
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落實《玉溪市江川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不到位,自2020年以來未開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專項巡檢,每年僅由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開展自查後上報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同時,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在履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監管職責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辦公用房管理使用規定的情況後「無動於衷」,既未嚴格督促整改,又未按規定將問題移交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導致7家單位辦公用房不符合規定的問題長期未得到整改。直至2022年5月,在有關部門督促下,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才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排查和督促整改。2022年7月,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受到通報問責,江川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張亞斌受到誡勉問責。
二、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勐臘分局、勐捧鎮人民政府對木炭廠違規生產污染環境問題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整改期限「一拖再拖」的問題。
2021年5月至10月期間,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勐臘分局牽頭、勐捧鎮人民政府配合,對某木炭廠違規生產污染環境問題多次進行監督檢查,兩次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生產,於2021年11月10日前拆除生產設備、恢復場地原狀」。但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勐臘分局監督執法工作和勐捧鎮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工作均僅停留在書面上、口頭上,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該木炭廠仍在繼續生產活動,污染環境問題多次被群眾投訴。2021年11月22日,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勐臘分局再次對停產及拆除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在發現該廠雖停止生產,但未拆除生產設施的情況下,未進一步採取措施督促整改。直至2022年1月,再次接到群眾投訴,監督檢查發現該廠「死灰復燃」,未拆除的設施正在燒制木炭。經多方督促,該木炭廠現已全部拆除、場地恢復原狀。2022年8月,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勐臘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勐臘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剛竑受到通報問責,勐捧鎮人民政府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資料:「清風雲南」微信公眾號
編輯:李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