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七日,揚州某學院,一條流浪狗闖進教室,引發學生驚恐。該校保安聞訊趕來,對狗及時進行了打死處理。我認為該保安處置果斷,有效保護了師生的人身安全,應當受到表彰。
可是,此事在社會上卻引發愛狗人士的非議,校方迫於壓力,把保安給停職了,你看這事情鬧得。保安堅決履行職責,行為無過錯,他不該被處罰。為一條狗,讓人擔責不妥當。
學校是教書育人,讀書學習的嚴肅場合,流浪狗出現在校園裡,危害挺大,所以該抓就抓,該打就打,不能一趕了事。那玩意兒跑到別處也是貽害無窮,咬了人更麻煩,誰能來擔責?
現在的情況是,瘋狗襲人,並不會產生多少非議,而人遇狗,一旦行使了自衛權,卻往往會被輿論譴責,簡直是狗比人貴,顛倒是非。狗患在國內越來越嚴重,是時候該嚴加整頓了。
寵物分類資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