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1783年建國的,美國歷史並不長,是個年輕的國家!

對於亞歐文明來說,美洲最初並不為所知,1492年,被航海家「哥倫布」所發現(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並誤認為是「印度」,以致稱當地人為「印第安人」流傳至今,實際上、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早在40000年前就已經生活在那裡!

1607年,英國倫敦公司在北美「詹姆士頓河」建立了僅有一座炮台、一座教堂、幾間薄板房的詹姆士城,這是英國人在北美建立的第1個殖民據點,奠定了英國在北美的第一個殖民地,弗吉尼亞州的基礎。

美國誕生以前,1607年~1733年英國在北美建立了13個殖民地,北美的13個殖民地分為:馬薩諸塞州賓夕法尼亞州紐約州馬里蘭州、弗吉尼亞州、等等這些都是英國在北美大地上建立的殖民地!

英國13個殖民地以外地區是其它列強國家的殖民地,例如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列」是法國的殖民地,佛羅里達州是西班牙的殖民地,美國建國以前除了原住民、大體就是被上述一些國家所佔領。

列強殖民美國當時所奉行的是「重商主義」,就是非常樸素的經濟理論,大家認為只要自己的錢比別的國家多,就會有更好的發展,在「重商主義」指引下,英國制定了多條「航海條例和航海法案」,一系列的跟英國海外貿易有關的航海規定,在規定當中又有着重要的條款細則,就是把貨幣留在英國之內,壟斷殖民地的貿易,排除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荷蘭等其它歐洲國家的競爭。

英國實現重商主義具體有2個做法,第一個是從英國殖民地出去的商品只能出口到英國,其它國家只能從英國本土購買到英殖民地的商品,不能從英國殖民地直接購買,因為有英國這個「中間商賺差價」,這樣一來英國的資本和財力就更為雄厚了!


當時英國赤裸裸地壟斷市場,如果進口商品只能從英國進口,不得從其它國家直接進口商品;所以英國通過航海條例排除其它帝國主義的競爭,英國就可以獲得更多的經營、更多的資本、更多的財力、使其一家獨大,那麼英國從此開始強大!


英國制定的「航海法案政策」,有利於殖民地的發展、興旺、繁榮,但是這個政策真正執行起來比較困難、成本太高,並不是特別的有效,因為在那個年代英國人想隔着大洋想去控制整個北美殖民地的稅收和貿易其實是非常困難的,如果你想保證大家都聽從你的規定的話,首先你要有國家的地契,有稅務機關、有軍隊長期駐紮,這個成本是非常高昂的,當時大洋彼此也沒有互聯網,聯繫溝通起來相當困難,同時英國的官員也認為航海法案執行得如果寬鬆一點的話,其實是有利於殖民地的發展、興旺、繁榮!

當時如果對殖民地少一些管控的話,北美當地的人民就可以把錢用於商店、或者是工廠的擴大生產,這樣更有利於殖民地的發展,所以在心照不宣之下,英國對航海法案政策實行標準就成為「有益忽視」了,不去嚴格執行航海法案的規定反而是有好處的,這就叫「有益忽視政策」,英國本土和北美殖民地都是心照不宣的,因為對互相都有好處!

英國人有個很奇怪的特點,英國殖民時期不管在哪裡,總是喜歡保留殖民地原來的樣子,比如英國殖民印度的時候,把印度傳統上沒有寫入法律的「種姓制度」寫進了法律;英國在殖民香港的時候,也讓香港使用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大清律,到二十世紀60年代香港才廢除了大清律。

1721年到1763年,「有益忽視政策」實行了40多年由於法英戰爭爆髮結束;又叫「法印戰爭」(法國人和印第安人對抗英國人的戰爭)、也可以認為北美殖民地與英國人的戰爭;這場戰爭的起因是,法國和英國在歐洲本來就是世仇,還有就是法國在北美擴張殖民地和英國在北美擴張殖民地起衝突,所以法英有許多爭議之地需要解決,就爆發了所謂的「法英7年戰爭。」

法英戰爭剛開始的時候,英國還沒有反應過來,只是北美殖民地自己保護自己,因為與法國人的衝突形成了自我防禦機制。

1754年,當時13個殖民地有7個州一起參加了在「紐約阿爾巴尼」這個城市舉辦的一個會議,「富蘭克林」在會上提出,各殖民地建立統一組織,叫做「阿爾巴尼計劃」組織,由這個組織共同去進行徵稅、徵兵、徵兵之後抵禦「法國人和印第安人」。

當時各個殖民地都是獨立的殖民地,如果有一個共同組織徵稅、徵兵的話,那麼自己的權力就會嚴重縮水,他們非常害怕這個,所以堅決不同意,由此「阿爾巴尼計劃」只好放棄。

英國人最後還是戰勝了法國人,法國戰敗之後割地給英國,加拿大和密西西比河以東全部歸英國所屬。

1763年法國戰敗之後,英國制定了一個「皇家宣言」,這個宣言使整個北美地區人民感到不滿;因為當時的皮毛都是由印第安人來打的,英國人很少去打這些東西,英國人必須和印第安人搞好關係,他們不希望北美殖民地的人進入印第安人部落、也不得進入「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地區,不讓殖民地人口向西擴張,英國人為了維護皮毛利益和印第安人的合作關係,只保證了印第安人的權益;北美殖民地人民認為我是需要土地的、我不管你皮毛貿易還是什麼,那跟我沒有關係,我參戰了、我流血了,那我自然就應該得到我要得到的東西,但是打完這場戰爭,你們拿到了皮毛,然後我們什麼都沒有拿到,還不給我們土地、不讓我們西進,那我們戰爭打的什麼勁,為他人做嫁衣,這是北美殖民地人民第1次和英國(英格蘭)產生利益衝突,英國的殖民統治嚴重阻礙了北美資本主義的發展。


法國和英國整個7年戰爭中、英國花了不少錢,英國人認為是在保護殖民地的人民、殖民地的生活、殖民地的經濟和殖民地的貿易,那麼這場戰爭所花費的錢應該是由殖民地來承擔;可殖民地人民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我們是英國人一份子,只不過是出生在海外的英國人,為什麼你要殖民地單獨來承擔這個事情,更何況有「皇家宣言」的事,我們基本上沒有從這場戰爭中得到任何的利益,但是這場「戰爭的義務」為什麼都要我們來承擔。

並且「徵稅法案」在倫敦通過的時候,北美殖民地甚至沒有1個代表去參加,所以無代表就不用納稅,如果讓我納稅,必須給我表決的機會,給我說話的權力,北美殖民地人民當時是這樣認為的!

英國稅收包括:第一個是1764年的食糖稅(食糖法案);

第二個是1765年的印花稅(印花法案);

第三個是1765年的駐軍稅(駐軍法案);


一系列的法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花稅」,印花稅完全是英國人為了在殖民地拿錢所設的稅,其實現在公民所設的稅收一定是需要一個前提,它一定是《為了規範市場而存在的稅》,不能純是《為了經濟利益去進行收稅》,所以北美殖民地人民對此非常不滿,所以「有益忽視政策」在這個時候就不再執行了;因為英國在整個戰爭當中損失很大,需要錢,所以必須要從北美殖民地迅速積累財富!


英國和北美殖民地的矛盾由此逐漸升級,到了後來出了2次事件,一次是波士頓大屠殺事件;

一次是波士頓傾茶事件;

那麼波士頓衍生出了一個組織,對於英國人來說這個組織可以稱為暴民或者恐怖組織;如果對於北美殖民地來說、他們就是「自由戰士、自由之子」。

波士頓大屠殺事件:一個英國軍官去假髮店做假髮(當時英國軍官流行戴假髮)賒賬,之後假髮店夥計來他的住所找他要賬,門口守衛不讓進(其實假髮錢已經還給老闆、只是夥計不知道)於是兩人爭執起來,門口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有英軍士兵朝天開了一槍,人群開始騷亂,出現了肢體衝突和踩踏事件,後面英軍為了自保不得已開槍,整個過程中當場死了2個人,還有3個人重傷之後不治身亡,所謂《波士頓大屠殺》只是一個偶然事件,是北美殖民地為了宣傳進行的添油加醋!

導火索、波士頓傾茶事件:一些東印度公司的茶葉滯銷,所以英國政府把運茶的船開到了美國,準備以低價賣掉,由於大屠殺事件之後英美的矛盾升級,這個運茶葉的船靠到波士頓港口之後沒有被允許卸貨,這時候北美「自由之子」這些人化妝成了印第安人,以卸貨為由上船,上船之後就把茶葉全部傾泄到海里(簡稱傾茶事件),這件事情讓英國政府非常震怒,所以出台了一系列法案去制裁美國,那麼這些法案被美國人稱為高壓法案、不可容忍的法案,其中還包括以下法案:

第1波士頓港口停業進行整頓;

第2馬薩諸塞州結束自治,官員不能由北美殖民地進行選舉,必須是由英國官員任命;

第3英國要在美國駐軍,不僅如此,英國的兵來了之後還可以住在平民家裡,而且平民還要為其提供食物。


美國1774年至1776年3年間在「費城」召開了2屆的「大陸會議」;第1屆會議當中首先就成立了領導班子、華盛頓、傑克遜等等都是在「大陸會議」中成為領導人的,領導階層主要是「資產階級和種植園主」,在兩屆會議中作者「托馬斯佩恩」還出版了一本叫「常理」的書,書裏面主要講的是美國應該與英國劃清界限,我們不應該是英國人、我們是美國人、美國是一個大國、英國是一個小國、一個大國怎能被一個小國領導,英國也不是我們的母親國、虎毒不食子、而英國如此對待美國,我們不應該視它為我們的母親國;所以用這種語言去激勵人民拿起武器進行獨立,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發展資本主義!

1775年5月,第2屆大陸會議中開始建立軍隊、組建了「大陸軍」、「華盛頓」為大陸軍總司令,1776年7月4日,「傑克遜」起草並宣布了「獨立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獨立!

兩屆「大陸會議」3次戰爭,1775年4月,第1次出現在波士頓附近的萊剋星頓槍聲,美國人在「華盛頓」總司令的帶領下通過一次突襲取得了第一場勝利、這是美國的首勝,但是戰爭前期美國並不佔優勢,業餘軍隊是沒法和當時世界強大的英軍開戰的,所以華盛頓被英軍打得到處跑,戰爭的轉折點是在1777年「薩拉托加大捷」、「本尼迪克特•阿諾德」率領軍隊發起衝鋒;當時美國有兩位將軍豪威將軍和伯格英將軍,這兩個人一個是由北向南進軍,一個是從南向北進軍,夾擊英軍,在紐約州取得勝利大會師,之後西班牙、法國開始支持美國,在大西洋上不斷地阻隔英軍運輸物資,英國逐漸敗下陣來,1781年,「美法聯軍」經過約克鎮戰役,迫使英軍在約克鎮投降。

1783年,英美雙方簽訂了「巴黎條約」(那時巴黎地位和今天紐約差不多),英美本來和「法國」沒有太大關係、最後英美2個國家跑到巴黎簽署條約,(巴黎地位在當時可見一斑)英國被迫承認「美國獨立」,至此美國正式建國!


美國成立後,短時期內弄出了類似憲法的「聯邦條例」,各州依然維持「阿爾巴尼」會議時的現狀,不想散失太多權力,因此聯邦條例是「州」權力極大、「聯邦」權力極小的一部憲法;聯邦的權力小到它們是沒有權力進行收稅的,需要各州交錢去供養聯邦的存在,那麼這時聯邦就變成可有可無的存在了,所以各州在整個過程中都在扯皮:今天我少交一點吧、過一段時間吧、你看那個州也沒交、所以我們也不交(就像幾個孩子都不願意供養自己的父母一樣),導致聯邦非常的弱小,那麼整個美國也並不像一個國家,而是像很多國家組成的聯盟,就像現在的「歐盟」,有強國、有弱國,那麼強國多出錢就覺得冤、弱國沒有錢就覺得強國應該多供養一點,整個關係很亂,那麼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就爆發了一件事,這件事就叫做「謝斯起義」。

謝斯這個人是當時美國參加內戰的一個老兵,參戰的時候政府答應他在戰爭勝利後,給他多少多少錢,但是當時「聯邦」權力極小沒法收稅,所以沒有錢給他,給了他一些債券,他拿着這些債券有什麼用啊,根本沒有用,所以他就沒有錢,他在沒有錢的情況下、「州」政府還強迫他交稅,如果不交稅就把他關進監獄裏面去,那麼這時候謝斯和他一些相同情況的老兵進行起義,在馬薩諸塞州和州軍進行的一場戰爭,謝斯聯合起來的也只有2000人左右,但是這2000人在整個馬薩諸塞州和州軍足足對抗了1年的時間,究其原因就是他遊走在各州的邊緣,各個州都只是把他趕到其它州,然後周邊各州再把他趕回來(這樣就像城管抓小販一樣)總是生存在這三不管地區,「聯邦」想管又沒法管、因為它沒有錢、它也沒有兵,所以這件事情讓人們意識到一個強大的聯邦是多麼的重要!

所以1878年,費城進行了一次「制憲大會」,在制憲大會中一共有幾個妥協,首先「新澤西州」提出一個計劃,新澤西州認為國會議員應該是每州1名、或每州2名議員來進行選派,其實新澤西州是一個小州,那為什麼這樣選呢,如果每州都派2名議員或是每州2票來算的話,這樣新澤西州的劣勢就沒有了,所以「新澤西州」計劃對於小州是有利的,像羅德島這些小州它們都特別支持;

那麼像大州、比如馬薩諸塞、弗吉尼亞這樣的大州它們就不這麼認為了,它們認為應該按照州內的人口來計算共有多少人去進行投票、或者說選派多少議員,因為它們認為我們人多、我們理應佔有更多的話語權,當然了、大多都支持弗吉尼亞州;

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推出了一個「折中計劃」,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美國「參議院眾議院」,參議院是按照新澤西州計劃來制定的、每州選派2名議員;眾議院是按照弗吉尼亞計劃來制定的、每州按照人口比例核算應該有多少議員;

現在的「參議院和眾議院」也是曾經的「新澤西計劃和弗吉尼亞計劃」,那麼這裏面還提出來了美國歷史上全球首創的「三權分立原則」,當然這並不是美國人創的、這是啟蒙思想時期在法國的思想家就已經提出來了、只不過在美國第1次實現;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三權分立,互相之間制衡,使國家集權、腐敗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奴隸制」的問題,這裡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北方當時支持廢除奴隸制的這些州,並沒有完全強行地要求南方廢除奴隸制,當時只是在「1787年制定的憲法」,他們要求在1808年(也就是20年後)廢除「國際奴隸貿易」,但是並沒有廢除美國國內的「奴隸制以及奴隸貿易」,所以這為後來的「南北戰爭」奠定了一個基礎,這就是美國成立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