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啟用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 明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發票

海南省稅務局最新動態:為確保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決定啟用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印製新版發票,並使用新的發票名稱。現通告如下:

一、發票監製章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新印製的發票啟用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該章形狀為橢圓型,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海南省稅務局」字樣。

二、發票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新印製的發票名稱為「海南通用定額發票」、「海南的士發票」和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式樣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即「企業冠名發票」)。

三、新舊版發票使用時間

套印有海南省國家稅務局發票監製章的舊版發票只能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從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發票監製章印製的發票,從通告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為新舊版發票使用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