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S互撕劇情不斷反轉,真的是黃金檔狗血劇,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大S曝光了汪小菲經營酒店的2600萬台幣借條,只還了500萬台幣,還剩下2100萬元沒還,借條顯示是2018年底還清,結果去年離婚也沒有還清,按照汪小菲的說法是大S認為房子歸自己不用還,結果大S出爾反爾。
汪小菲曝光了兩人的離婚協議,同時還曝光了大S離婚後還每個月消費上百萬,都是用於購買衣物等。
離婚協議曝光支付給兩個孩子的生活費每月是100萬台幣,也就是約20多萬人民幣,撫養費打入徐熙媛指定賬戶,一直支付到2038年3月1日。孩子的教育費、才藝費用、重大醫療費都根據單據全額支付。
大S再婚前汪小菲應支付松勇路的水電費、稅金、司機薪金、管理費等,違約則罰3倍,以匯款方式打入徐熙媛指定的賬戶。每個月按照100萬台幣打入徐熙媛指定賬戶。
保姆的確是內地的,要汪小菲保證子女在二十歲前,汪小菲同意負責現任保姆在台工作證的申請、職顧及費用,保障現任保姆依其工作意願獲得在台合法工作身份。
大S還清房貸後要汪小菲支付房貸,否則將按照1倍違約金處罰。大S持有汪小菲副卡,汪小菲保證不停用該張副卡,並依每期金額現有習慣之日常開支,每期清償,汪小菲代為支付信用卡費用。
不管大S是否再婚,汪小菲聲明保證承擔松勇路的樓房債務抵押擔保2.5654億台幣,是大S為債務人的借款(有點看不太懂)。好像說購買的房屋是大S支付房貸,以後汪小菲要償還給大S。
離婚協議條款很詳細,但沒有看出來松勇路的豪宅到底是誰買的,只是知道是大S在還房貸,但以後汪小菲要將這筆錢還給大S。據悉該房子是汪小菲花費4億購買,首付2.4億台幣,每月支付100萬台幣的房貸。
大致看下來大S需要汪小菲自離婚日起,每月要支付200萬台幣,孩子的教育費等開支根據單據支付,大S還可以使用汪小菲的信用卡日常消費,這好像等於沒有離婚,完全是正常開支。大S回應支付自己的100萬是身心受創補償費。
大S再婚後,的確不應該讓汪小菲再支付水電費、管理費用等。
也是毫無下限,大S和具俊曄再婚的頭紗和配飾都是刷汪小菲的信用卡買的,具俊曄吃軟飯實錘了。
張蘭表示大S太有心機,本應銷毀的借條被私藏起來,婚姻存續期間的借條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汪小菲因為沒有辦法在台灣買房,首付的兩個億是汪小菲支付的,汪小菲和大S是在北京領證,目前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按照張蘭的意思是大S本來將已經支付的借條沒有銷毀,現在曬出來就是要汪小菲支付,因為她在直播間表示錢已經在2018年還清,的確借條是這麼寫的,但汪小菲說的只是還了500萬台幣,還差2100萬台幣,本來大S表示不用還,因為房子歸她,但她出爾反爾,再度要求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