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北京某著名律師事務所發佈動態,稱其代理的范冰冰名譽糾紛案勝訴,被告某大V因為發佈了侮辱范冰冰的不實言論,被判賠償16萬餘元。
判決書中提到此大V並不是第一次侵犯范冰冰的名譽權,他在此之前就已經因為侵犯名譽權被判賠償6萬餘元,沒想到法院判決後,此大V仍然沒有悔改,依舊在大肆造謠影響范冰冰的聲譽。
可以看到判決書中有提到,大V不止用「范婦金蓮」這幾個涉嫌侮辱性的詞彙稱呼范冰冰,還在文章中影射范冰冰私生活混亂,和他人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這種文章傳播廣泛會給范冰冰造成很大的名譽傷害。
這次的重複侵犯名譽權案件,賠償金額翻了一倍不止,想必是能給這個大V一個教訓了。
明星的八卦往往是許多網民茶餘飯後都喜歡談論的問題,許多人為了博取眼球,喜歡胡編亂造一些捕風捉影的謠言,以此來吸引目光並且以此牟利,如果只是嘴上說說,沒人管得着,但這種謠言編纂成文到處傳播,那麼就涉嫌侵犯明星的名譽權了。
范冰冰是一個很富有爭議性的明星,她以《還珠格格》中金鎖一角出名而被觀眾所接受,後來一路打拚,通過許多優秀的影視作品證明了自己的實力,也和趙薇等女演員並稱為內地的四大花旦。
雖然范冰冰資源一直不錯,演技也很紮實,但她一路走來的黑料也非常多,有謠傳她私生活混亂的,也有謠傳范冰冰和其他女星不合的,最過分的是謠傳范冰冰的親弟弟范丞丞是她的私生子,當然這些造謠都被一一澄清。
范冰冰因為一直黑料纏身,打贏的名譽侵權官司也非常多,僅僅今年就有三場官司勝訴,而其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在去年六月份曾稱尚有18件名譽侵權案件在審理中,可見范冰冰對於自身名譽的重視,而明星在專業事務所的幫助下,打贏這種名譽權的案子,似乎難度也並不大。
不過並不是所有被告都服氣判決,范冰冰6月份勝訴的「范丞丞私生子」一案的涉案大V,雖然在社交平台上致歉,但至今未賠償當時法院判決的罰款,還因為此事上了失信名單,此後交通出行和信用貸款都將受到影響。
由此可見在網絡上肆意造謠的風險巨大,普通人被告了可能就傾家蕩產了,如果沒錢賠給明星,就會像上述提到的大V一樣上失信名單,這種代價是並不值得付出的。
因此希望廣大網友不要造謠傳謠,尤其是涉及到明星的謠言一定要謹慎,被告了可不是鬧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