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套路老年人」。撫州,老黃老師起訴某通信企業,以送雞蛋、送話費為名,實質發展新用戶,法院判決: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案例來源:江西省宜黃縣法院)
【@法網人生 】
67歲的黃老師到法院說,縣裡的某通信企業侵害了他的個人信息,因此,他把該移動通信公司的省公司、市公司、縣公司全部都起訴了。
黃老師承認,當時他貪圖小便宜,見縣公司在做活動,驗證手機就送6個雞蛋,就把手機交給了現場工作人員,誰知,此後,他原來的手機號就經常打不出、接不到電話。
對現代通訊沒有什麼知識的黃老師搞不明白,到營業廳才發覺,他的名下還有一個號碼,欠費15.16元,因此,他的名字進了黑名單,導致他原本的號碼經常停機。
黃老師還說,5年前,他還上過一次當,當時的工作人員說凡移動用戶就可以送10元話費,他也是把手機交給對方,結果也是呼入呼出失敗,直接導致他接不到電話,沒有領到8000元的民辦教師補助。
黃老師已近70歲,老伴有病,收入微薄,縣城裡搞這類活動,他總想着要參加,畢竟多一個雞蛋是一個雞蛋,再說,辦活動的都是國字頭的單位,還能騙人不成。
不太會用智能機的黃老師沒想到,自己成了獵物,每次都給自己辦了新號碼,而自己卻毫不知情,黃老師認為,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企業盜用,細思極恐。
黃老師的訴求是,要求對方賠償打印費700元,交通費633元,誤工費150000元,諮詢律師費10000元,賠償民辦教師補貼損失8000元,醫療費8142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並在省級媒體上賠禮道歉。
一般來說,此類案件因為對方有完備的手續,完整的記錄,個人起訴很難成功,本案即是如此,通信企業辯稱,所有的入網手續都經過了黃老師的同意和實名認證,對於呼入呼出限制都履行了提醒義務。
老年人因為貪圖小便宜,事後不承認,這是在胡攪蠻纏,起訴通信企業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公司不存在侵權行為,要求法院駁回黃老師的訴訟。
法院了解到,黃老師確實從事過民辦教師工作,幾年前,因為接不到電話,沒有領到縣裡給的8000元補助,對他的精神打擊很大。
很多熟悉他的人都認為老黃精神出了問題,他經常自責後悔,逢人就念叨,如果有那筆補助,給妻子籌集的手機費就可以少借一點,不用額外負擔利息。
法院明白,黃老師被利用了,縣公司為了發展新用戶,盯住了老年人,利用老年人的心理,再利用老年人不太懂手機操作,乘機給黃老師辦了新的手機號碼。
通過審查本案所有證據,法院發現,黃老師新號碼的入網協議沒有他本人的簽名,一切都是通過智能手機操作的,這才導致他原本的號碼被停止使用。
法院認為,被告在原告未親自簽名的情況下,為黃老師辦理入網協議,並因此導致原有移動通訊號碼停機,其行為構成侵權,但5年前的一次,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法院對此不認可。
法院決定,不支持黃老師要求賠償8000元補助的訴求,打印費、律師費、誤工費等也沒有法院依據,法院同樣不予支持,黃老師老伴的8142元醫療費,與本案無關,也不支持。
但法院認為,侵犯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權益的,法院可以判令賠禮道歉並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因此,法院酌情確實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並在本縣內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黃老師遇到的事情,在一些縣城的街頭經常發生,他們以贈送小禮物,免費送手機卡為由頭,誘使老年人拍照驗證,一些通信企業承認,這是他們的外包公司在促銷承包的號段。
來源:法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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