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不能打,「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這樣開

接種新冠疫苗

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但是有部分人員因身體等原因,

不適宜接種。

為了方便該群體,

南昌市各縣區均增加了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服務!

關於出具「接種新冠疫苗禁忌證明」

有關事宜的說明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

辦理工作自7月19日開始;

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辦理要帶什麼材料?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時須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往就醫的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資料。

如果行動不便或在住院怎麼辦?

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屬代辦,但必須有本人身份證、既往就醫的相關病歷、診斷材料等。

哪些單位可以辦理「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

各縣區將根據轄區醫療機構和接種單位的分佈情況,確定辦理禁忌證明的單位, 詳情見下表:

↑↑↑特別注意:

本證明需由醫生根據申領人的身體狀況和臨床資料判斷做出結論,須有醫生簽名。並加蓋接種單位或醫院的公章方才有效。

來源:南昌疾控

來源: 南昌市人民政府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