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瓊山區振群巷32號的莊子曉,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2345000元(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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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莊子曉

性別:男

公民身份號碼:460004********3619

住址:海口市瓊山區振群巷32號

案情介紹:依據(2021)瓊0107民初3760號民事判決書本院於2022年1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執行人梁瑞金與被執行人莊子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莊子曉未履行其法律義務。

執行案號:(2022)瓊0107執186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一、向申請執行人梁瑞金償還借款本金2345000元和利息(利息計算方式: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為3000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以500000元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二、向申請執行人梁瑞金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三、負擔本案執行費25850元。

聯繫舉報電話: 0898-658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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