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伍怎麼算兵齡?兵齡可以疊加嗎?

近幾年二次入伍的人數越來越多,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了,有的人因為退役後很難適應地方生活或者懷念在部隊的生活,選擇了二次入伍,重新進入部隊。那二次入伍的兵齡怎麼算?可以疊加嗎?聽一聽冠明參軍規劃劉班長怎麼說。

根據現有的相關政策規定,第一次參軍入伍退役之後,只要年齡符、身體、政治符合徵集條件的依然可以再次入伍,流程也和第一參軍入伍的流程是一樣的。

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是作為累計的,可以疊加。但是只要當事人接到退役命令、未到地方民政部門報到的,那麼就是連續的軍齡。從2021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單位開始推行的做法是,對於二次入伍的士兵,在其轉軍士時,予以考慮之前的2年兵齡。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十五條中明確指出,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 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周年計算。退伍後新分配參加工作的,其軍齡和待分配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併計算為連續工齡,享受與所在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總之現在的政策越來越好,歡迎大家參軍入伍,無論是第一次還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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