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違反防疫規定被處罰!切勿以身試法

典型案例

在全市上下眾志成城共抗疫情的關鍵時候,卻仍有個別市民罔顧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違反防疫相關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嚴厲處理。西安警方通報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例,旨在發揮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導全市人民齊心協力共戰「疫」,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在明知車上乘客有

疫情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情況下

違規甩客後離開西安

其行為嚴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

加劇疫情傳播風險


多次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

造成一定嚴重後果

已知核酸檢測結果異常

未向目的地相關部門報備

且未嚴格落實居家監測措施

隱瞞密接史

仍繼續出入公共場所

餐飲經營中未按照要求

對進入人員進行

掃碼登記和體溫檢測

散布虛假信息

對疫情防控工作和

公共秩序造成干擾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仍處於關鍵時刻,需要所有市民一起努力,請廣大市民理解、配合和支持醫務人員、公安幹警、志願者、社區工作人員等一線疫情防控人員的工作,持續做好個人防護,嚴格落實科學佩戴口罩、測溫、驗碼等防控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等良好衛生習慣。

法律科普

帶你了解傳染病防治法


新冠肺炎屬於《傳染病防治法》中的哪一類?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佈公告,將新冠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為什麼對新冠肺炎採取「乙類管理、甲類防控」?

之所以將新冠肺炎未規定為甲類傳染病,系因其並未達到鼠疫霍亂兩種疾病的高致死率,但因其具備如下特徵:人際傳播、無特效藥、危害較大,故應按照甲類防控措施,保證其在可控範圍內。



公民在疫情防控中

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主要包括哪些?




對拒絕或者擅自脫離

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

應如何處理?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對妨礙新冠肺炎防控

不服從、不配合或者拒絕執行

有關政府決定、命令

或者措施等行為

有哪些法律責任?

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