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出車三趟收費3900元!醫院:感覺不合理你上物價局去…

認為被收的救護車費不符合撫順市物價局規定,12月16日,撫順人李明(化名)找到新賓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討說法。

兩家醫院給他的回復是:從新賓向撫順市內運送病人不能按市物價局規定收費,而是收取1500元或1200元「轉運」費。

李明認為這兩家醫院私定收費標準,將到物價和衛生部門討說法,

「他們給我的答覆沒有任何說服力,縣人民醫院開的票據甚至連收費明細都沒有!」

撫順120業內人士表示,撫順120出車並無「出警和轉運不同」一說,救護車出警應按撫順市物價局的規定收費。

圖文無關

家屬直呼「救護車費真的太貴」

37歲的李明家住撫順市新賓滿族自治縣,10月20日他父親騎摩托車撞了一位七旬老嫗。

「街坊鄰居用私家車把兩位老人送到了縣第二人民醫院。」他說,新賓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各出動一輛救護車,將父親和老嫗分別送到撫順市內的兩家醫院治療。

「那位老太太受傷很重,過了幾天家屬叫縣第二人民醫院救護車接回了新賓,幾天後不幸去世。」李明說,縣第二人民醫院救護車出動2次,縣人民醫院救護車出動1次,從新賓到撫順總共跑了3個來回。

李明手上有兩個醫院開具的120收費票據。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10月28日開具的收費票據顯示救護車費為2400元,新賓縣人民醫院10月21日開具的收費票據金額為1510元,未顯示收費明細。

「撫順市物價局規定的120救護車基準價格是25元/15公里,超出15公里(往返里程)部分,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加收2元。新賓120車費真的太貴了,咋能收這麼多錢?!」李明氣憤地說。

新賓縣人民醫院:

感覺不合理你就上物價局去

12月16日下午1時許,李明來到新賓縣人民醫院,找到120科劉姓負責人提出質疑。

李明:這張票據上沒有明細,1510元都是什麼錢?能打印一份詳細的嗎?

劉姓負責人:詳細?你說清單?新賓到撫順就是1500元,到瀋陽是1800元,這是醫院的規定,物價局都知道……

李明:這是物價局的規定嗎?我在網上查是2元錢每公里。

劉姓負責人:不是,物價局沒有標準,你可以查去,感覺不合理你就上物價局去,經常有……你不要查標準,你現在就可以去。

李明:我想看收費明細。

劉姓負責人:10塊錢可能是吸氧和吸氧管錢,1500元就是成本核算,油費、車費、救護費、專家出診費、司機醫生護士往返費都算一起……這錢是救護範疇的,你這不是120,這是救護,明白沒?我們沒有標準,就是1500元錢。

李明:沒有物價局規定,你這不是隨便要價嗎?我打120叫的救護車,怎麼不是120?

劉姓負責人:你(拿手寫票據換收費票據時)簽字沒?

李明:先交押金後簽字,別說幾千,上萬也得交啊,事後你們說不剩錢了……

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

沒有標準,我們就是按這個價收

12月16日下午2時許,李明來到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向趙院長提出質疑。

李明:2400元車費太貴了。

趙院長:這是兩次轉運的費用,不是120出警,轉運從這到撫順市內就是一次1200元。

李明:這個收費標準物價局有規定嗎?

趙院長:轉運的沒說。

李明:這就是你們私自定的。

趙院長:我們從來沒說這是私自定的啊,我們就是按這個規定收費的。

李明:哪規定的?

趙院長:我們就是按照轉運收費的……出診到現場才按120標準收費,出本地區都得按這個標準收,去一個醫生一個護士吧?護送費都算里,一趟1200,我不跟你解釋太多。

李明:我去找物價局,還能去哪找?

趙院長:你也可以去衛生局問問,

李明:如果他們說你多收費了怎麼辦?

趙院長:他們說咋辦就咋辦……那下回俺們120車就不出了,車是咱們自己買的……

業內人士:應按物價局標準收費李明通過導航查詢新賓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到撫順兩家醫院的距離,取路線中最遠的往返一次車程為286公里,按照物價局規定估算收費為567元,「2400元那個多收了1266元,大約佔53%;1500元那個太糊塗了,連收費明細都沒有,不知道車費多少錢,我都沒法算!」

昨晚遼瀋晚報記者與撫順120一位業內人士取得聯繫,他表示120出車並無「出診和轉運不同」一說,都應按照撫順市物價局的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