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崇敬
吳宗憲堅持要提告黃子佼,他認為黃子佼連基本的朋友之道都已經有違了。
最近的熱點幾乎都在黃子佼身上,原因是黃子佼事件不但涉及三個未成年少女,當然這三個未成年少女現在都已經長大了,只是人家事後出來指證歷歷。更糟糕的是,他自己已經供認不諱。可黃子佼在承認以後做了另一件事,那就是做了一個大爆料,把他的18個朋友包含他以前的長官全都給爆料出來。
其中,我們先單挑吳宗憲這個案例講。老實講,黃子佼事件其實是台灣版的「Me too」事件。如果是「Me too」事件的話,那麼應該純指的是兩性的,這裡包含男性對男性、男性對女性或女性對女性或女性對男性,稱之為性騷擾。並且包含身體接觸、不當觸碰以及不當言語,屬於性方面的騷擾。而黃子佼的爆料是否都是同類型的爆料呢?當然不是!
所以吳宗憲的這一部分,它並不等於「Me too」事件。就黃子佼的爆料來說,包含他說吳宗憲借錢不還等等這些事,其他的事咱們就不替他廣為宣傳了,因為黃子佼所謂的爆料還未必是個事實。他列了18個他的好朋友,全都給一一列出,各種令人覺得千奇百怪,他所謂的嚴重事況或是類似事況。
但黃子佼犯的是「Me too」事件,也就是性騷擾事件。他不只是一般的桃色緋聞,他更是侵犯她人的身體。而且他最糟糕的是把當時是他的粉絲的那位姑娘或者那三位姑娘放到房裡讓人家一絲不掛拍了裸照。這個事情,在過去發生、在現在發生通通都是違法的。而且對方是18歲以下,這是觸犯了刑事訴訟法。而且,如果他上了法庭,被定驗下來這個罪行,恐怕是在五年以上跑不了了。如果再嚴重一些,他事後沒有悔改,那可能就會是在7年以上。
可是他爆料出吳宗憲的什麼借錢沒還,或者說他家裏面的相關事情,真的還與「Me too」沒關係,這時吳宗憲堅持要提告也完全正常。也就是說黃子佼個人對其他的姑娘性騷擾,尤其是未成年,這樣的不法事情,不知為何遷怒到他所有的好朋友身上。包含大s、小s,她們在國外不管吸食了些什麼,都也與「Me too」事件是沒關係的。再拿另外一個案例來說,著名的主持人曾國城,黃子佼爆料的內容竟然是說曾國城在台北市的一個演藝廳,叫做中山堂地方,他說曾國城在裏面抽煙喝酒。這不知是哪門子莫名其妙的爆料,這種事情在台灣頂多是被當堂的警衛人員稍加訓斥、警告而已,根本還夠不上什麼違法,也上不了什麼刑事訴訟法庭。
所以黃子佼這種爆料是非常莫名其妙,他是有意要重傷他周圍所有的朋友。換言之,他的心理極度不正常,也就是說他自己犯法了,他還要把他所有的朋友都拖下水,即便他的朋友只是有缺點,而不是跟他一樣違法,他也把人家的缺點等同於他自己的違法來看待。這可以說,他自己是完全缺乏法律概念,而且也缺乏朋友之道。
他把人家的隱私全部放到他的網絡上去,用直播的方式拚命地胡說八道。這無非只是希望
他自己糟,他的朋友也不能過得好。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朋友,那最後大家的選擇是什麼呢?
當然是遠離這號人物。換言之,過去他所累積的創意或主持經驗或爆笑點等在熒幕上討好的形象,在此時此刻完全被毀滅掉了。他連一個一般的朋友之道都做不到!說實話,如果他所爆料的內容與「Me too」無關,而只是與個人私德有關,那這些人只要沒有觸犯訂立的法律,那又何以說這些人有什麼不法。如果是借錢不還這種小事情或者是借錢本身這個行為,只要在朋友們相互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或者在可以相互包容的情況下,哪有人拿到檯面上去大聲宣揚?而且把人家說成像是犯了什麼法律、什麼天條一般。
吳宗憲堅持要提告黃子佼,他認為黃子佼連基本的朋友之道都已經有違了。而且他如果不捍衛自己的名譽,那誰來為吳宗憲捍衛名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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