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 #MeToo 效應繼續燒到演藝圈,資深演員許傑輝的誇張行徑已經夠令人咋舌,但接連這兩天又看到打着好爸爸形象、被控酒後襲胸的台灣藝人宥勝徹底翻車,就連今天稍早,給人優質好男人形象的黃子佼,也被揭露曾經強吻 17 歲少女與拍裸照。
於是想到最近相關社群貼文大論戰人帥真好,人丑性騷擾,我突然懂了,性騷擾才不是什麼個案議題,是這個世界一直以來,都把權力看得比尊重更重要。
人帥真好,人丑性騷擾是真理還是歪理?
假議題缺的不是討論,而是該有人點出它的荒唐,人帥真好,人丑性騷擾這句話就是其一。長相偏好關係到好感高低,好感高低關係到我們社交距離的遠近接受度。
面對有好感的人,我可以接受的社交距離必然更近,但這不代表一個人被侵犯的底線會因此輕易改變。吳亦凡性侵誘姦未成年少女遭判坐監,以及近期的台灣藝人宥勝,儘管都曾以顏值作為偶像形象發展演藝事業,他們強迫性的無禮行為也不會輕易被大眾與當事人原諒。
重點一直都存在於,對方是否已經跨界。你或許會說,但吳亦凡跟宥勝根本也不帥!沒錯,也別忘了,你的帥可能不會是我的帥啊!
還看到有人說:你被性騷擾?啊~一定是因為你長得好看/漂亮。
哈啰,這麼扭曲的肯定誰要?被性騷擾還要覺得榮幸嗎?
反過來說,自知有外貌優勢、所以覺得我無論做什麼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帥哥美女,也是變相同意人丑性騷擾的共犯結構,從來沒有長得好看就能侵犯別人的道理。
擁有才華和長相,也是權力
最近被爆料的性侵犯名單,大部分是在該專業領域中,有一定名望、受人景仰的大前輩,在權勢關係不對等的相處下,伸出魔爪。
在人丑性騷擾這句話裏面進一步想,既然外貌形象都可以影響求職工作運,贏在起跑點的大眾緣長相絕對是一種先天權力,讓你從人群中脫穎而出的天賦才華也是。被多數人喜歡、崇拜這件事,本身就是權力。
只是我到現在還會猶豫:相由心生,長得再好看都可能因內心扭曲而面目可憎。但到底才華跟人品要不要分開來看?
跟一個很喜歡周杰倫的朋友聊過,她表示天王的音樂幾乎改變她的人生,她會奉周董為神一輩子。我刻意挑釁:所以他如果以後不幸爆出家暴、性醜聞,妳還會聽他的歌嗎?
她沒有答案。
才華是事實,已經成為妳人生的重要他人是事實,犯罪也是事實。作品是無辜的嗎?如果去 KTV 還點他的歌,就是對良知的背叛嗎?當偶像垮台,應該怎麼面對自己錯付的時間和崇拜?
看着稍早在個人社交網拍影片,自剖道歉的黃子佼,還是很難忘記前兩周才親眼見證他現場硬底子的主持功力,我現在是不是還能用崇拜的眼光欣賞?
這是我在 #MeToo 風波裡最大的掙扎。
真正美好的相處界線應該是什麼樣子?
除了長相論戰,數不清的無限上綱還很多。包含現在這樣,以後男生怎麼敢跟女生相處?要大家孤單終老嗎?的發言,忍不住覺得升學至上風氣,真的會讓很多人錯過學習做人處事的黃金時期。
和人相處是個學問,但也不要排斥土法鍊鋼。
印象深刻我現任主管在我到職第一天的一對一面談:她簡單自我介紹,講公事習慣單刀直入,台灣人常常覺得我太直接,我卻沒有意識到,所以我想知道妳有沒有相處上會在意,希望我可以先知道的部分?
我非常感激這一席話。我也表明我自我要求很高,指出我的任何缺失只要對事不對人,我都沒問題。此後她維持一針見血作風、我也能不顧忌下屬身份回饋建議,公出的時候可以在出粗車上聽她講育兒、聊超自然現象的影片,也不會有社交壓力,我覺得我們是超棒的朋友和工作夥伴。
這個經驗讓我對最近看到一篇的網友分享文特別有感。是,這跟性騷擾無關,但道理卻一樣,就是尊重。而這件事也是互相的,我們都該更認識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底線在哪裡,少一點讀空氣的曖昧,多一點開誠布公的共識。
當然,如果是遇到惡意為之的人,我們就不用談甚麼共識了。
針對很會塑造形象、很會包裝,但實則不然的人來了直指現在未爆彈、流彈還很多。
畢竟誰沒有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