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到國務院辦公廳開會。」
1973年10月22日下午1點,華國鋒突然接到周總理的通知。
通常情況下,周總理會在下午3點左右召開會議,因此,華國鋒猜測應該是發生了非常緊急的事情。
待華國鋒到達會議室後,看到李先念、汪東興、時任公安部副部長於桑、時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等人已經到達了會議室。
會議一開始,周總理向大家宣布一件事:李震死了。
在場的人十分震驚,李震是時任公安部部長,剛剛上任一年,他因何而死?
周總理通知:李震死了
李震於1914年出生於河北,22歲那年在北京上學,與同學一起組織學生運動,同年參加革命。
此後,李震追隨革命腳步,先後參加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以及抗美援朝戰爭等,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原本軍隊與公安部門是兩個不同的系統,但是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受到當時國內政治局勢的影響,很多軍人調入公安部門,李震就是在這個時期擔任公安部副部長。
當時,公安部部長是謝富治,因為得了癌症住院,所以,從1970年開始,李震負責主持公安部的日常工作,之後,他順理成章地接任了謝富治的工作,成了公安部部長。
謝富治任職公安部部長期間,提出了很多激進的主張,導致很多老幹部歷經打壓迫害。
李震上任後,毛主席專門對他做出指示,要求他必須要對公安部的工作思路和方式進行調整,不能再像謝富治時期那樣激進。
李震根據中央指示,的確做出了一些正確的調整,部里上下級對他的評價也是正面的。只是誰都沒有想到,前一天晚上還在開會的李震,第二天居然死了。
周總理在會上講述:李震突然死亡,屍體在機關大院里被發現了。
會議持續了兩個小時,大家都非常關注李震是怎麼死的。
當時的公安部副部長於桑,對着周總理做了一個用手抹脖子的動作。
周總理詫異地問道,「他是自殺?」
於桑接過話:「我認為他是上吊」。
隨後,由周總理親自挑選人員組成破案小組,負責辦案的人員,除了公安部內部人員於桑等人,還有從外地調來的技術人員協助查出李震死因。
考慮到李震的身份特殊,周總理在會議結束時,又做了一個交代:事情真相還沒有查明,不必馬上對外公布李震死亡。
在場的人明白,周總理是在擔心有人拿李震之死做大做文章,煽風點火。
真是怕什麼就來什麼。
晚上九點半,周總理、華國鋒等人趕往人民大會堂參加政治局會議。在沒有做出任何查證的情況下,有人就已經斷案了:「李震是被階級敵人謀殺了,必須要追查兇手。」
周總理早就料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於是將李震的死和政治局開會討論的情況彙報給了毛主席。
李震之死
公安部是國家重要的部門,新中國成立後,毛主席親自過問該部的工作,甚至連檢察院、法院的負責人也都是公安部的黨組成員。
但是到了1967年,時任公安部部長謝富治提出「砸爛公檢法」的口號。公安部里有些人更是將謝富治的主張,執行到位,甚至成立了以謝富治為首的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日常的「斗、批、改」運動,很多人被打壓,有些人還被抓起來關進監獄。
謝富治還極力主張,割斷公安部與省、市等廳、局的關係,導致全國範圍內的公安機關都受到了衝擊,甚至有些地方處於癱瘓狀態。
李震繼任後,調整改革的阻力非常大,所以他的很多正確主張並沒有完全落實到位。
正是公安部處這樣混亂的局面,也導致了後來在偵破李震案件時,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很多無辜的人受牽連。
在第十六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公安部總結了自1970年以來的工作情況,同時也公布了下一年的工作部署。
有人認為所謂的對過往的工作總結,其實就是「算舊賬」,直接點名批評於桑等人。
在場的一些人贊成這種觀點,認為雖然謝富治時期的主張是錯誤的,但是過去就是過去了,不應該再提了,甚至有人認為「『算舊賬』有損於毛主席。」
不過,作為公安部副部長的於桑則堅決表示反對。
由於兩方對立,各執己見,導致關於本次會議的報告遲遲無法做最後的定稿。
到了1973年10月,形勢越來越嚴重,李震找來了於桑、劉復之和曾威,與他們商談接下來的工作情況。
李震向兩人提出建議:「往後,『算舊賬』一事,收收口。」
於桑和曾威兩人互相爭執,互不相讓,最後,不歡而散。
原本打算星期一繼續開會討論此事,所有人都在會議室里等待李震,等了好久,也沒見到李震,於是派工作人員去他辦公室找人。
李震不在辦公室,他也不是那種無故缺崗的領導,因此,最初大家以為他應該是到周總理那裡去彙報工作了。
到了中午,有兩名工作人員在公安部所屬的機關大院的東南角的地下熱力管道里發現了李震的屍體。
謝富治的妻子劉湘屏正好從外面回家,看到這一幕,打電話給於桑等人。
在劉湘屏的安排下,於桑和曾威一起前去查看。
李震脖子上勒着繩子,吊在管道上,半躺半跪在管道裏面,在他的口袋發現了安眠藥,死亡時間是21日深夜。
於桑帶領一些人員,開始調查此案,三天後,他提交調查結果:李震死於自殺。
實事求是辦案的於桑,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這份調查報告會引起很大爭議,很多人對報告結果表示不滿,還因此招來了牢獄之災。
首先表示不滿的是劉湘屏。
劉湘屏與李震是老戰友了,兩人認識幾十年,還曾在太行山一起工作過。她認為自己很了解李震,李震不可能自殺,而且還自殺的如此突然。
她認為李震一定是「他殺」,不過,拿不出證據,於是把矛頭指向了於桑。她認為於桑是老公安,辦案不嚴謹,破壞了案發現場。
她甚至還認為於桑、劉復之就是製造李震「他殺」事件人員的後台。
25日晚,於桑、劉復之等人應邀參加政治局會議。兩人是代表公安部來參加會議,可是他們剛進入會場,立即就被抓起來了。
周總理宣布把於桑和劉復之以及參與李震案件調查的人員都關在交通幹校,進行隔離審查,撤掉於桑破案組組長的職務。
周總理這樣做是迫不得已,把他們關在幹校里,實際上是保護他們不被劉湘屏等人打擊。
隨後施義之被任命為偵破李震案件的核心小組負責人。
兩天後,周總理再次以書面形式,向毛主席報告了李震案件的情況和政治局開會討論情況。
當晚,毛主席主持召開會議,研究李震死亡事件。
當時很多軍部幹部等人員,堅持劉湘屏的主張,認為李震是「他殺」,甚至還向毛主席提出,此案必須破,否則李震死不瞑目。
如果「他殺」成立,那麼就必須要追查出這個人是誰。
很快,在公安部內部,展開了大排查。凡是在案發前幾天找過李震以及李震秘書的人員,都得說清楚,在李震死亡前五天,去了哪裡?做了什麼?有什麼人可以給你證明?
很快,「涉案」人員越來越多,僅內部人員就有116人,搞得人心惶惶,很多人無心辦公,機關工作基本處於停頓狀態。
劉湘屏等人反駁「自殺」,極力主張「他殺」,但是又沒有證據。
當時,政治局與以劉湘屏為首的公安部的觀點截然不同,雙方互相僵持不下。
華國鋒奉周總理之命,作為調查本案的總負責人,他認為要提早結束僵局,於是親自到案發現場,掌握一手證據。
華國鋒發現,案發現場並沒有像劉湘屏說的那樣,被於桑等人給破壞了,到目前為止,李震的腳印還是被保護的很好。
另外,由於管道裏面很狹小,只有李震一個人的腳印,再無其他人的腳印。
有人講述,那天晚上,李震結束辦公回家,從5號樓出來後,還碰到了時任辦公廳主人席國光。因此,也有可能李震是被人打死之後,送到管道里,再故意製造自殺的假象。
可是,管道這麼小,也沒有留下其他的痕迹,怎麼可能是「他殺」呢?
華國鋒又聽取了在場其他人的想法,大家一致認為,李震不可能是他殺。
他將自己掌握的材料如實向周總理彙報,之後,周總理又從上海、廣州等地抽調過來一些技術人員參與偵破案件。
為了保證辦案的純潔性,起初,周總理和華國鋒向大家隱瞞了死者的真實身份是李震。
經各路專家人員偵破,大家給出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是自殺。
因李震死亡事件被牽連的人,除了公安部內部的人,還有有關人員的親朋好友。
尤其是劉復之,身份特殊,是華僑,有人說他是「特務」,很快,他的家人、親戚都被關起來了。
華國鋒得知此事後,首先派人追查劉復之的過往,確定他沒有做過「特務」的事情。
接着,他指出在案子還沒有審查清楚之前,不能一直這樣大範圍的牽連其他人,尤其是孩子。於桑的孩子都在北京當兵,華國鋒的這個政策還沒下達下去,他們已經都被部隊強制要求退伍。
劉復之的女兒遠在福建,她所在的部隊領導收到通知後,沒有讓她退伍,也不讓她回京,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她。
為了儘快結束無休止的擴大化查案,也為了進一步說服劉湘屏等人講事實,以事實為根據,不能再無憑無據地堅持「他殺」。
1973年11月8日晚上,周總理通知劉湘屏以及醫學專家吳階平等人,決定對李震屍體進行解剖。
周總理之所以叫來了劉湘屏就是讓她全程參與,是為了讓她見證查案的每一步是怎樣進行的,便於以後她思想轉變。
為此,醫學專家們多次對李震的屍體進行化驗,都證明了一件事,李震體內的安眠藥與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安眠藥是完全一樣的。
本以為這樣就能讓劉湘屏等人改變觀點,實際上並沒有,他們還是不斷地提意見,堅持「他殺」,但是還是拿不出「他殺」的證據。
周總理重新選派李貴查案,確定李震是「自殺」
李震的死亡,一直存在爭議,始終無法下定論。周總理只好再次更換辦案人員。
為了不給王洪文等人插手此案的機會,周總理選擇了一個讓各方都沒有異議的楊貴。
楊貴入黨30年,經歷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還曾在基層當縣委書記十九年,他是各方提交辦案人員名單中年紀最大的,也是資歷最老,更沒有與辦案關鍵人員有任何私人關係。
因此,大家一致通過,同意楊貴加入辦案組。
楊貴加入後,以劉湘屏等堅持「他殺」觀點的人,依然固執己見。
楊貴決定改變辦案策略。既然那些人堅持「他殺」,那麼他就去找證據,經過一一排查,最後把「他殺」的各種說法都一一否定了,查明李震就是自殺。
楊貴查明案件後,並沒有立即向外公布。
而是在之後的會議上,楊貴向大家宣布了李震是自殺,強調這是最後的結案,並對往後的工作做了部署。
從此以後,公安部內部再也沒有人敢拿李震死亡一事製造其他事端。
李震死亡一案結案,釋放無關人員
周總理找來了華國鋒以及破案組的人談話,商議最初辦理這起案件的於桑和劉復之此時還被關押在幹校里,現在應該如何處理。
經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既然此事與劉復之和於桑沒有關係,應該立即釋放兩人。
華國鋒為此再次召集破案組的人員和公安部黨組織的核心成員開會。
會上,有人認為李震的死與於桑沒有關係,可以釋放於桑,但是不能釋放劉復之,說不定他還有我們沒有查到的海外關係。
為了讓這些人徹底閉嘴,華國鋒只好下令先釋放於桑,至於劉復之,則繼續接受審查。
於桑被釋放後,並沒有立即回到公安部大院的家,而是被安排在招待所里住幾天,主要是怕那些人再次對於桑下手。
關於劉復之的審查,阻力非常大,有人拿他的華僑身份說事,有人又開始「算舊賬」,抓住他過往犯下的錯誤不放手,導致審查一直處於停滯狀態。
華國鋒不再詢問審查情況,而是讓公安部黨組成員表態,詢問他們到底想怎麼做。原本打算繼續挑起事端的人,見華國鋒態度如此強硬,也不敢再向從前那樣,張口就來,說話無憑無據。
到了1975年1月,那些對劉復之表示懷疑的人,還是沒有查出來什麼,只好同意放人。
不過,恢復自由身的劉復之,過得並不如意,還是被一些軍隊幹部和造反派時不時拉出來進行批判。
好在一年以後,華國鋒根據毛主席的指示,打擊了那些肆意挑事之人,劉復之的工作和生活才回歸正常。
1977年9月,此時距離李震死亡已經四年了,公安部黨組成員,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向中央遞交申請,提議將公安部內存在的軍隊幹部全部調回到軍隊,恢復公安部的正常秩序,確保軍隊是軍隊,公安部是公安部,保持各自的獨立性。
結尾
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華國鋒指出:脫離黨和群眾監督,專門設立機構,對幹部進行審查的方式,是錯誤的,必須永遠廢止。
華國鋒還准們針對以往存在的混亂局面,進行批判,對那些製造混亂的人,也進行了打擊。
他的這種做法,就是從李震案件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後提出的。